近年,國家惠農政策不斷出臺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使得村基層組織人員與群眾利益更加緊密相連,但有部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俗稱村官)借助手中權力貪污、挪用、侵占惠民款項,與民爭利,違紀違規乃至職務犯罪等問題日益突出,從源頭上侵害著人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最具有離心力的腐敗,給社會穩定帶來嚴重隱患。(網易)
俗話說:碩鼠不除,其惡如虎。當前,反腐力度只增不減,社會的關注度越來越大,每當有“打虎”報道,人們總是互相談論,但大多數的目光都聚集在那些大官、大老虎身上,他們職務高,權力大,被打下來就會受到許多關注。而村官往往因為職務不高,權力范圍不廣而讓人們習慣性的忽略他們。但是,村官雖小,卻是最不容忽視的;因為,他們往往是觸碰人民群眾利益的第一人,也是人民群眾上報情況的“第一關”,村官是直接參與人民群眾利益的一級,他們的腐敗也是最直接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因此村官腐敗往往使百姓有切膚之痛,令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村官雖小,卻手握實權,有些“小官”往往處于管錢、管物的關鍵崗位,因為其“小”,不易引起反腐機關重視,其腐敗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待到發現時往往已是“大貪”。對于許多普通群眾來說,小官就是人民對黨和政府的第一印象,他們代表的就是黨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眾從他們的一言一行中來認識和評判黨和政府。
因此,反腐倡廉不能只將目光放在大官上,要從源頭上、根本上解決,對于村官的選人用人,平時的思想教育都要加強。而反腐也應當加大查處力度,不管多么是“小”的“小腐敗”,一經發現,應立即嚴肅處理,才能遏制小官腐敗的滋生蔓延,從源頭上解決腐敗,讓人民群眾最直接的感受的黨的反腐力度。從基層上樹立良好的黨的形象,營造好的社會風氣,規范從政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和民主權利不受侵害,使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社會精神風貌健康向上,群眾與干部之間和睦相處。讓人民群眾知道:腐敗不分官職,均須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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