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河南鄲城寧平鎮政府以“交不出訂閱上級要求的報刊費”為由,向韓紅星借款3萬余元,當時承諾當年年底有錢馬上還。但16年過去,丈夫韓紅星已因病過世,李桂榮依然沒有拿到鎮政府的欠款。(2017年1月13日新浪網)
賴帳這種事情即使發生在個人之間也很少見,但作為一級政府公開賴老百姓的帳實在讓人感到意外。政府官員說話不算話,到期不還帳,除非障著自己手中有公權力,老百姓把官員沒奈何,收不回自己白“血汗錢”“救命錢”,緣于自己是一介“草民”。在法制社會的今天,這樣的尷尬本不該出現,但還是被一些把法紀當兒戲的官員讓政府的權威受到損害。
一個基層政府賴帳16年不還,說明了啥?說明了當年鎮財政入不敷出,四處舉債外;說明了在基層存在“新官不理舊帳”現象,這些政府官員對群眾利益淡漠,面對群眾訴求,不聞不問,一個“拖”字了事,擺明了想賴賬,嚴重損害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說明一些官員仍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與群眾區別開來,認為自己要高一等,倚權自重,為所欲為,違規亂吃亂喝亂用,沒錢了又違規新增債務,銀行借完了借單位,單位借完了借職工,職工借完了借群眾,只管借不管還;說明了一些官員關心的只是自己的個人利益,心中沒有群眾,不聽群眾呼聲,不關心群眾疾苦,根本沒有把群眾的利益當一回事;說明了官員違紀違規成本過低,吃了喝了用了,該升職的照升不誤,該漲工資的照漲不誤;說明了監督機制不健全,無論怎樣違規都沒有人管,也沒有人敢舉報,即使舉報了、管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樣。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為官者依靠什么取信于民?靠的就是“誠信”二字。“誠信”作為一項普遍適用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是官民良性互動關系的道德杠桿,是為官之本。只有首先做到“誠信”,取信于民、辦事公正不阿,守法、受約,才能做到以德服人,正確履行職責,當一名合格的“公仆”。
而要做到這一點,官員們就應該自覺樹牢宗旨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心懷天下,心中有群眾,把誠信守諾當成做人準則,只有這樣,才能取信于民,做一個受群眾擁護的好官。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高燈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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