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侵吞住房困難戶危房改造扶持資金、冒用貧困戶簽名套取扶貧專項資金、挪用扶貧資金還個人房貸……隨著我國扶貧開發進入攻堅階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貧資金投入不斷增加,一些貪腐“黑手”伸向了貧困戶的“救命錢”“活命錢”。(2月6日《經濟參考報》)
當前,正值全面脫貧攻堅進入到最關鍵最艱難的時期,各地的扶貧壓力都很大,不只要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等問題,還要警惕一些貪腐“黑手”伸向扶貧資金,可謂形勢嚴峻,不容樂觀。
“蠅貪”盯上扶貧資金阻斷扶貧“最后一公里”。數據最具說服力,即使經濟發達如廣東這樣的省份,2016年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就達90人,這個數字放在全國又當是多少?想想也令人不寒而栗。查處的這些案件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扶貧“最后一公里”、案值小但影響惡劣、牽涉數量較多的基層干部,其“罪”不只是涉及“微腐敗”、基層監督虛設、扶貧責任落實不力,更在于其破壞的是關系著4000多萬貧困人口徹底脫貧的大事,正在成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攔路虎”。事實上,從查辦的這些案件所涉及的金額看,平均每宗涉案金額12.5萬元,金額雖小,但都是貧困戶的“救命錢”,如此也下得去貪腐“黑手”的確是喪心病狂。
監管虛設讓扶貧領域腐敗猖獗。分析發現,2016年廣東查辦的90名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嫌疑人中,村干部就多達70人,“蒼蠅”的權力蠅小,但卻是沒有相應監管制約的“絕對權力”,其破壞力絲毫不壓于“老虎”。加上“蠅貪”多是窩案串案、群貪群腐,隱匿在群眾中間,群眾因為害怕報復或是不了解監督舉報渠道和常識而不敢舉報;特別是隨著中央和各級地方不斷加大扶貧資金的投入,并持續向貧困縣放權,而與此同時,相應的監管機制制度沒有及時的建立健全并運行起來,導致扶貧資金的使用過程不透明、不規范、隨意性大,給腐敗滋生的“空間”;如此種種,導致極難偵察查處,客觀上縱容了類似的腐敗。
暢通扶貧“最后一公里”須全流程監管。脫貧攻堅不只需要決心和智慧,也需要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作保障和支撐。暢通扶貧“最后一公里”,讓每一項扶貧政策落實到位、每一個扶貧項目都精準落戶、每一個扶貧舉措到精準給力、每一厘扶貧資金都用上刀尖上,實現扶貧精準、精準扶貧、扶貧徹底、徹底脫貧,就必須讓扶貧全過程各個環節各個細節都處于嚴密的監管之下。要強化紀檢監察部門、上下級地方整體聯動,形成監督查案的廣覆蓋、全滲透和協同效應;要堅持全面監督排查的同時,抓重點領域、抓關鍵環節、抓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現監督執紀精準定位和快速打擊;要強化對扶貧干部的警示教育,堅持專項集中培訓與日常監督教育相結合,促使扶貧干部以身作則,當好廉潔扶貧監督員、宣傳員和預防員;要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確保脫貧攻堅信息動態精準到村、到戶、到人,實現扶貧大數據平臺向紀檢監察等部門和群眾開放,隨時可監督、可查詢。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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