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是世界重要的經濟貿易區域合作組織,其農業貿易發展頗受關注。歐盟成員國之間存在著貿易的競爭與合作,反映在農業領域尤為突出。本文從歐盟農業補貼政策出發,主要剖析其內在含義、改革歷程,試圖借鑒其先進經驗,給中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制定與修正提供有益的建議。
●歐盟農業補貼政策改革歷程
歐共體時期農業補貼政策改革
歐共體時期農業補貼政策改革歷經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世紀80年代以前,以簽訂《羅馬條約》和《曼斯霍爾特計劃》為標志。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糧食供給緊張,國際糧食收支不平衡,歐共體成員國農產品價格較世界水平處于較高水平。為此歐共體成立了有關的農業指導與保障基金,建立起農產品市場共同組織。此次改革對歐共體成員國的農業發展起到了推進作用,其中農產品產量平均增長率將近6%,出口率超過14%。第二階段為20世紀80年代,標志事件為《共同農業政策的展望》綠皮書的頒布。由于農產品市場供過于求,政府對于農業財政支持力度過大,歐共體對該時期農業政策進行了反思,于是實行了牛奶配額政策以及財政預算穩定機制,并對谷物、馬鈴薯等農產品設置了保障門檻。該措施有效地消除了農產品生產過剩的情況,進一步完善了歐盟農業內部保障機制。第三階段為20世紀90年代,該時期歐共體成員國之間農產品生產量過大,貿易競爭力不強導致農業生產一系列問題。歐共體于1992年開始主要實行價格支持政策,1992—1999年,實行價格支持與直接補貼并軌,1999年之后則以直接補貼為主。1992年,歐共體為了適應烏拉圭等國家進行關稅貿易的談判,做出了致力于降低歐共體成員國農產品谷物價格的決定,推行農民農業損失補貼條例和環保改革,調整相關農業結構。
歐盟時期農業補貼政策改革
歐盟時期農業補貼政策改革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0—2007年,《2000年議程》的實施解決了歐盟成員國農業環境和發展模式的問題,提出了農業可持續發展計劃目標,使環境保護成為各國農業發展的重大議題,確保了歐盟農業發展有序、逐步地進入穩定期。2000年開始歐盟對農業財政補貼實行逐步減少計劃,2000—2002年逐年遞減,2003—2004年有所回漲,2005、2006年逐年遞減,整體6年農業財政補貼額呈有所壓縮狀態。2000—2007年,歐盟成員國的農業產出值一直在增加,說明歐盟在該時期實行直接農業財政補助政策十分有效。為了解決好農業財政支出過大,WTO貿易自由化發展進程中帶來成員國之間農業收益的矛盾,歐盟開始了2003年改革條例修訂。這次改革成效十分顯著,財政農業補貼資金得到最大效度的利用,農產品安全衛生問題得到重視。第二階段為2008—2014年,過渡措施主要在于使市場價格機制良性發展,合理地調控好成員國之間農業發展補助比例。歐盟從2008年開始,繼續降低農產品價格補貼水平,消除了掛鉤直補和黃箱政策、休耕補貼、牛奶生產配額等農業政策。針對國際市場糧價上漲以及環境問題,歐盟實行強制性動態調整機制。2013年,歐盟建立了直接支付和市場基金,歐盟與其目標國家在農業發展基金中撥出不少于50%資金用于資助。
●歐盟農業補貼政策對近期農業發展的影響
生態農業發展補貼
歐盟實行生態農業發展補貼政策在近期農業發展進程中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實行農業發展補貼政策可以有效提高農民勞動積極性,增強農民環保意識,做好農業生態環境生產工作。政府實施生態農業發展補貼政策一方面保證了農產品質量,使農產品的生產環境明顯改善,同時也有利于對各國生態農業生產起示范和借鑒作用。該政策使農民環保意識在現實利益驅動下有了比較明顯的增強。二是生態農業發展補貼政策保護了生態環境和提高了農產品質量。在環境保護生產和清潔經營理念的指導下,大多數農民采用有機肥料、生物農藥和機械除草進行農業生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化學藥物對環境的危害。三是生態農業發展補貼政策增強了農業發展潛力。實行生態農業發展戰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修復遭受破壞的生態系統,增加生態系統對氣候的調節能力,從而優化農業生產發展的外部環境。用綠色有機肥料替代無機化肥或者使用生物農藥和機械除草等方式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含量和肥力,有利于農業生產能力提高。
直接農業補貼
與價格支持政策相比而言,農業直接補貼政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其一,價格支持政策主要是針對某些特定領域的農產品進行補助支持,但是并沒有清晰地界定受補助的是何種類型的農產品種植戶。而直接補貼政策對目標援助對象有著明確的界定,針對補助的環節、群體等都實施嚴格的管控監督。其二,政府對農產品實行價格支持補貼會導致農產品價格上升,消費者必須支付更高金額才能購買到原來的農產品。而直接農業財政補貼其中的一項政策明確規定了補貼與農業生產不掛鉤,意味著農產品的生產價格不與消費者有直接聯系,消費者與農產品最后出售的高價之間并沒有過多的交集。
歐盟對農產品提供高額的直接農業補貼,一方面對成員國國內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另一方面對歐盟外部國家農產品進行貿易保護。這一政策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成員國增加與農業規模擴大,農業補貼支出勢必加大。因此,歐盟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政策,避免出現農產品過剩與盲目生產的現象。歐盟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會向發展中國家輸出過剩農產品,為了保護其成員國農產品的有利競爭力,歐盟政府采取低于成本價的方式進行農業貿易,這勢必使得該成員國農業遭受打擊。高額的政府直接農業補貼也會帶給國家極大的負擔,而且政策受惠者絕大多數是大型農場主和農業綜合企業,多數小型農業企業受到排擠與限制而慘遭破產。若不調控好多方利益矛盾,則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穩定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東方城鄉報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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