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討論的農村改革大多集中在農民的耕地和宅基地上,卻常常忽略另外一塊內容,就是農村集體資產如何改革落地的問題。今天,農地圈就來查漏補缺的聊聊農村集體資產改革如何落地這塊內容。
一、農村集體資產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資源性資產:耕地,宅基地,林地
經營性資產:企業、廠房等
非經營性資產:村公路、路燈等公共設施
二、有沒有好的辦法來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可行的落到每個農民身上?
在集體所有制下,如何體現農民是集體資產的實際所有者,是每個農民心里的疑問!國內平均每個村集體資產有400多萬,那這些資產如何為全體農民所用,比如農村貧困戶能否借助農村集體資產實現自我保障?
應該說,當然可以,但縱觀國內的情況,現實總是無情的打擊。很多農民并沒有意識這些集體資產有自己的一份,更沒有在自己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想到向村集體伸手和張口。很多農村集體資產甚至成為村干部的私產,也成為村干部工作的動力。農地圈接觸的很多村子當中,由于沒有集體資產,很多村支書和主任,根本選不出來,沒人想干。
那么,有沒有好的辦法來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可行的落到每個農民身上呢?當然是有的,這個辦法就是以股權的形式確認每個農民對于集體資產的占有。而且在農地圈看來,這也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三、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設置兩大問題
1、股權設置要不要預留集體股?
股權類型主要包括個人股和集體股。村社干部當然希望設集體股,以承擔村里的公益事業建設(順便撈點油水兒),農民群眾希望全部量化到個人,避免村里出現“小金庫”,目前顯示情況來看,各地爭論較大。
2、股權管理如何適應人口變化?
實踐中圍繞人口變動因素主要有動態管理、靜態管理兩種模式。絕大多數地方采取靜態管理模式,實行“量化到人、確權到戶、戶內共享”。其實這樣也可以理解,相對操作比較簡單,后續管理也比較簡單,集體資產的繼續問題同時也解決了,以后這股權就是遺產之一。
當然了,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的事,中央是有自己明確思路的,相對比較復雜,農地圈在此不做展開討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地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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