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在解決農民工欠薪這件事上,地方政府不能置身事外玩隱形,更不能推波助瀾任由事情朝著不好的方向發展。如何才能更好的承擔起、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不獨是青龍縣要面臨的現實問題,更值得其他地區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過程中汲取經驗教訓。
近日,陜西嵐皋縣政府幫180余名當地農民工跨省討薪事件,持續引發熱議。陜西嵐皋縣180余名農民工在河北省青龍縣從事礦產勞務開采,遲遲拿不到工錢。這批農民工來源地的嵐皋縣政府組成工作組,與青龍縣方面溝通協調7個月,得不到有效解決。
這起欠薪事件之所以被廣泛關注,是因為它已經超出了人們對以往農民工欠薪事件的想象,從農民工和企業之間的對立、極端討薪等升級為兩地政府之間的依法過招,更凸顯出農民工欠薪問題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在長達幾個月的“拉鋸”過程中,嵐皋縣農民工因討薪圍堵青龍縣政府大門被公訴;4名農民工證人出庭作證時,被青龍縣警方從法庭直接帶走并被刑事拘留。而農民工的工資卻始終拿不到手。農民工在與采礦發包方、雇工企業、青龍縣警方和法院的博弈過程也讓非當事人愈發覺得撲朔迷離。
欠了多少錢,誰欠的錢?梳理這些關鍵問題就會發現,無論是當事企業雙方(青龍縣江成礦業和山西康仁精益建設有限公司),還是兩地政府,都各有說辭,真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為什么一起普通的欠薪事件演化成“極端討薪”、對簿公堂,甚至于兩地政府博弈?這與兩地政府在這起事件中的態度密不可分,兩地政府在這起事件中所表現出的態度,則頗值得引人深思。從嵐皋縣的角度來說,幫助轄區內農民工討回被欠工資不僅是按照政策要求的主動作為,更順應了欠薪農民工的利益訴求。而從青龍縣的角度來說,在妥善解決這起欠薪事件上,卻不那么積極,解決方式就更顯得簡單粗暴、沒有人情味了。
是不是一定要把農民工討薪逼到極端討薪的困境中?為什么不能在事情尚處于萌芽的階段就著手解決?明明可以及時疏導做好工作的,偏偏要任由矛盾激化不可收拾?在解決農民工欠薪這件事上,地方政府不能置身事外玩隱形,更不能推波助瀾任由事情朝著不好的方向發展。
事實上,根據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不僅明確提出要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而且強調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完善并落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地)、縣級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的工作體制。根據《意見》精神,農民工打工所在地青龍縣,顯然不能置身事外。
從事件發生到兩地成立聯合工作組的這段時間,青龍縣是否承擔起了屬地監管的責任和擔當?有沒有不作為?這些問題都值得深入思考。據了解,嵐皋縣在屢次碰壁之后,官方還曾致函秦皇島市政法委,請其“加強對該案的監督,確保公平、依法處理”,也是希望能夠獲得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如何才能更好的承擔起、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不獨是青龍縣要面臨的現實問題,更值得其他地區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過程中汲取經驗教訓。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地方聯動的整體部署,屬地監管責任是全面落實中央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重要意見和操作原則。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都不能把這一原則束之高閣,不去落實,更不能因為事關本地經濟發展和財稅收入就“鴕鳥主義”,甚而“地方保護”。
事件被媒體報道之后,最新消息是兩地政府已經達成一致意見,決定成立聯合工作組,表示要確保嵐皋農民工被欠薪事件盡快得到公平、公正的解決。事情最終的真相如何,尚有待聯合調查結果。希望兩地政府切實按照相關法規政策妥善處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快查清拖欠事實、明確責任主體,不能再讓農民工無限期地等下去了。
在勞動力流動日益頻繁的當下,輸出地和輸入地政府的發展,應該越來越緊密地綁在一起。尤其在面臨薪資糾紛時,雙方政府應建立及時、順暢、高效的溝通機制,尤其是要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在事件萌芽階段就盡快查清事實,依法高效做好相關工作。如此,才能盡可能避免政府跨省幫著討薪遭遇碰壁的情況。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希望此次兩地政府聯合解決欠薪糾紛的事件,在加強落實監管責任的同時,也為解決跨區域薪資糾紛提供更多借鑒意義。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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