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下發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其中強調要嚴厲打擊“村霸惡霸”、宗族惡勢力、“保護傘”以及“軟暴力”等犯罪,這對于即將展開的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現實看,鏟除村霸惡霸就是清除鄉村振興道路上的絆腳石。
目前活躍于鄉村社會的村霸惡霸大致源于以下兩類情況:第一類是下鄉侵占各類資源的“混混”。我們在江西、湖南等地調研時發現,一些鄉村公共資源,如水庫、山場、石料場、屠宰場、林木資源,鮮活農產品的收購、公共交易場所,鄉村客運路線等等,均被當地“混混”壟斷占有。我們在江西H鎮調研時發現該鎮豬肉、米粉價格每斤比其他鄉鎮貴0.5元。據說這是“混混”壟斷屠宰場、強行“入股”米粉行業的結果。此外,取消農業稅后,隨著大量國家項目資源輸入鄉村,諸如通村公路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安全飲水工程等等,都有“混混”介入其中的身影。
以我們調研得知的一個外號叫“猛漢”的惡霸為例。他吸過毒、坐過牢,后南下沿海城市混江湖,有所發跡。2012年“猛漢”成為縣政府“招商引資”的對象,身份轉變為回鄉創業的“企業家”。回鄉后,“猛漢”除承包一些鄉村建設項目外,還下鄉“圈地”建別墅。由于與個別縣鄉領導是“兄弟”,其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別墅獲得縣鄉土管部門的正式批文。“猛漢”還將一些村集體土地、村小學買下,獲得建房審批、鋪好地基后又高價轉手賣給鄰村村民建房。受訪的村民說,“猛漢”鋪建房子地基時總會帶幾十名小兄弟,并且拿著刀說,誰反對就砍誰。
第二類村霸惡霸源于一些具有“混混”背景的村干部。我們在D縣一個城郊村調研時,發現該村村委會主任楊某開著一輛價值300多萬的法拉利跑車。楊某曾進出牢獄數次,8年前因壟斷一條客輸路線積累一些資金,后又開了幾家電玩城,2012年初當選為村主任。據當地村民說,楊某競選村委會主任時,每個投票箱都有其小弟“把守”,村民因此不敢不選楊某。
村霸惡霸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為深遠的影響是形成集權力、暴力與資本的“分利聯盟”,共謀侵蝕鄉村社會資源,最終損害基層政府公信力和基層治理能力。
2018年中央1號文件對如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具體部署,其中要求“必須創新鄉村治理體系”, “走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善治之路”。鏟除村霸惡霸的意義在于重塑基層政府治理邏輯,構建自治、德治和法治相融合的新型鄉村治理體系。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創新鄉村治理體系,實現 “三治”融合的關鍵要素。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僅能有效地融合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各類人力、經濟和文化資源,而且能發揮黨組織作為戰斗堡壘的引領作用,促進“三治”融合。所以,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優化鄉村治理環境,實現“三治”融合治理體系的主體和組織基礎。
作者系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江西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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