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開放40年,農業實現快速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亮起了“紅燈”,農產品質量觸碰了“底線”,優質安全農產品供給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新時代中國農業綠色發展最根本的目標或者出發點,應該立足于為13億中國人提供健康優質安全的農產品。這是關系到中華民族自身健康延續下去的重大戰略問題。
新時代實現農業的綠色發展,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實施綠色發展的政策推動,二是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的現實需要,三是滿足消費者生態需求的根本保證,四是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要求,五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
一、新時代農業綠色發展的核心問題
新時代農業綠色發展的核心問題就是耕地資源、水資源的保護,不但要保護一定數量的耕地面積,以及足量的農業生產用水,更重要的是耕地土壤質量、灌溉用水水質的保護。
(一)農業生產中的耕地資源狀況分析
1.耕地面積持續減少。《2016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2015年年內凈減少耕地面積4.35萬公頃。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進一步加快,耕地面積遞減的態勢將會持續很長時間。從2009年到2016年,耕地面積從13538.46萬公頃下降到13495萬公頃,減少了43.46萬公頃,減少0.32%。
2.耕地質量偏低。以《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GB/T 28407-2012)》為依據,將全國耕地劃分為15個等別進行評定,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耕地質量最差。評定結果表明:全國耕地平均質量等別為9.96等,高于平均質量等別的1~9等耕地面積占全國耕地評定總面積的39.92%,低于平均質量等別的10~15等耕地面積占60.08%。
3.耕地污染依然存在。《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中國耕地土壤的點位超標率為19.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的比例分別為13.2%、2.8%、1.8%和1.1%。無論是點位超標率,還是主要污染物種類,耕地都遠遠高于林地、園地及未利用土地。
(二)農業生產中的水資源狀況分析
1.農業用水依然較大。《2016年中國水資源公報》表明,全年用水總量為6040.2億立方米,其中農業用水量為3768.0億立方米,占總用水量的比例為62.4%。研究發現,糧食主產區目前農業生產與灌溉用水之間依然呈現出明顯的耦合關系,農業生產中通過節水等具體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緩農業生產與水資源數量短缺之間的矛盾。
2.農業生產中的地表水水質不容樂觀。水資源水質問題是實現農業綠色發展中的另一個核心問題。“十五”時期以來,中國地表水水質改善較為明顯。特別是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持續下降,從33.9%持續下降到2016年的8.6%。
3.農業生產中的地下水水質相當嚴峻。2016年水利部門開展了以淺層地下水水質監測為重點的流域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評價結果顯示:水質總體較差。水質優良、良好、較差、極差的測站比例分別為2.9%、21.2%、56.2%、19.8%。
二、新時代農業綠色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對實現農業綠色發展重大戰略意義的認識
從現在到2020年,是實現農業從傳統走向綠色的戰略轉折期。保護好水土資源,實現農業綠色發展,不僅僅是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業生產問題,而是關乎到中華民族能否健康延續下去的重大戰略問題。因此,必須強化對農業綠色發展重大戰略意義的認識。
(二)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確保中央各項政策的落實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綠色發展理念,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論,為實現農業綠色發展指明了方向。為此,迫切需要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導,從數量與質量兩個方面保護水土資源,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資源基礎作為農業綠色發展的核心與關鍵,真正將中央的各項政策及部署落到實處,為13億國人提供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以滿足其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完善環保制度,嚴格環保執法,減少工業企業對水土資源的污染
近些年來,國家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程度日益加強,推動了環保制度建設。新時代,保護水土資源,實現農業綠色發展,依然受到工業企業污染的威脅。為此,工業企業的排污行為應進一步規范,實現總量控制取代達標排放,激勵性制度、引導性制度取代限制性制度;同時,嚴格環保執法,對違反環保法規的企業進行嚴懲,切實轉變過去“以罰代法”的做法,根據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程度,由企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處以重罰。此外,建立中央環保督察的長效機制,以規范政府行為,對盲目決策的領導實行嚴厲的問責,從根本上杜絕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耕地數量穩定與質量提升
1.以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現耕地資源數量的穩定。依據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通過耕地占補平衡、永久性基本農田劃定等政策性措施,實現耕地資源數量動態平衡的目的。十九大報告也指出,要完成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劃定工作,這也是確保耕地資源數量穩定的有效措施。
2.建立中央耕地督察機制,解決耕地資源保護中的違規問題。建議借鑒中央環保督察的成功經驗,盡快建立中央耕地督察機制。一是由自然資源部牽頭,中紀委、中組部的相關領導參加,成立中共中央耕地保護督察委員會,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耕地保護督察。二是根據耕地資源對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性,明確開展耕地督察的重點區域。三是建立耕地督察的長效機制,提升國家治理能力以及決策的科學化水平,更好地解決耕地保護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四是建立督察信息公開機制,接受廣大公眾的監督。
3.保護優質耕地資源的同時,改善耕地土壤的質量。一是從技術層面減少和治理耕地土壤污染。如創新水質監測技術,減少污水灌溉造成的土壤污染;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高化肥使用率,減少化肥施用導致的面源污染;實施作物替代技術,加大對污染土壤的治理力度。二是從制度層面保障耕地恢復活力。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休養生息制度,建立與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耕地活力的恢復,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三是根據綠色發展理念,通過創新監管體系,規范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行為,從源頭上解決農產品生產中生產資料投入帶來的污染。
(五)加強水生態建設的同時,實現水資源的高效利用
1.強化水生態治理,提升水資源的保障能力。應立足于系統論思維,統籌自然生態各種要素,把治水與治山、治林、治田有機結合起來,協調解決水資源問題,提升水資源對農業發展的保障能力。
2.以最嚴格的水資源保護制度,確保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采取綜合管理措施,確保水資源管理的“三條紅線”,以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以及滿足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的需求。同時,切實加強水域環境的監測與環保執法力度,切實杜絕工業企業對水資源的污染;在農業生產領域,應從生產投入著手,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減少其對水體的污染。
3.創新農業用水機制,實現農業節水目的。強化“適地”原則,一是依據不同區域的氣候條件、水資源條件等,確定農業節水的重點區域;二是根據重點區域的農業生產狀況,注重其節水技術的開發與集成;三是建立不同區域農業用水的機制,以實現農業節水的目的。
(六)創新機制,推動農業綠色發展
新時代,針對發展中所面臨的諸多挑戰,需要創新機制,推動農業綠色發展。為此,一是建議設立綠色農業發展特區。這是加快農業綠色發展的一項十分緊迫、十分重要的戰略舉措,根據所設立的綠色農業發展特區內的資源基礎,制定高起點的農業綠色發展規劃,確定發展的核心,以引領中國農業綠色發展,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目的。二是逐步建立與完善農業生態補償機制。根據實現農業綠色發展的要求,在資源要素層面、產業層面、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層面等逐步建立與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以增加有利于農業綠色發展的制度供給,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環境經濟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經濟》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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