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千方百計克服障礙,積極推進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農業經營規模化、現代化。這才是擺脫農業發展困局、保證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根本途徑
農業的困局
當前農業的困局:生產量、進口量、庫存量三量齊增。糧食過剩,糧食營銷部門虧損,財政負擔加重,糧價下挫,谷賤傷農。
大概是建國后頭30年的糧食匱乏和“大躍進”造成的大饑荒把人餓怕了,許多人養成一個觀念,以為糧食越多越好。然而事實說明,糧食太多了也不是好事。
改革開放以來,1985年、1990年和2000年經歷過3次賣糧難,糧食過剩。每次都造成糧食經營企業虧損,財政負擔加重,糧價下跌,谷賤傷農。最嚴重的一次是2000年。經過1996到1999年連續4年糧食豐收,人均年產糧都在400公斤以上。在按保護價敞開收購的政策下,國庫存糧2.5億噸,農民手里存糧也有2.5億噸,庫存消費比達到50%以上。庫存過量,造成糧食系統6年虧損2140億元(盧峰2004)。為消化庫存,除擴大出口、推出補貼糧食退耕還林政策外,2000年降低保護價,若干糧食品種還退出保護價。糧價低迷,而種糧成本卻仍逐年上升。種糧無益,農民便減少種糧面積,減少耕地,造成2000至2003年連續4年糧食大減產。糧食收成減少,吃虧的又是農民。
經過4年糧食減產,過量庫存消化完畢,2004年推行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制度,糧價回升,加上各種補貼。在這些政策激勵下,糧食產量12年連增。2010年后連續6年人均產糧超過400公斤,2015年達到452公斤,遠超《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2020年人均消費需求395公斤的水平。這次糧食增產還有一個新變數,就是在國內大幅度增產的同時,還大量進口主糧。小麥2006至2008年還能出口,2009年后變成凈進口國;一向都有出口的玉米、稻谷,玉米在2010年后、稻谷2011年后也變成凈進口國。2012年三大谷物凈進口量已達到國內產量的2%。
國內主糧豐足,還大量進口主糧,是由于國外糧價便宜,沿海米面加工廠寧用國外糧食,不用國產糧食。然而決策層有些人對此尚不以為意,還高估糧食消費量,認為是國內糧食供給趕不上消費需求的增長,繼續大量進口主糧,以致生產量、進口量、庫存量“三量齊增”。終于到2015年暴發,谷物庫存消費比達到前所未有的70%以上(馬曉河2016),遠超過聯合國糧農組織建議的合理庫存17-18%的水平。庫存過量造成糧食系統高虧損、國家財政高負擔和三大主糧價格全線下挫,尤其是玉米價格下跌20%以上,由此農民可支配收入估計損失1437億(馬文峰2016),又一次陷入糧食過剩的困境。更大的危險是國內外糧價倒掛,長此以往,谷物生產將重蹈大豆生產的覆轍,被國外廉價谷物打垮。大豆就是因為國內價格競爭不過國外轉基因大豆,而98%的榨油廠又控制在外資手里,只買進口大豆,不買國產大豆,擊垮了我國大豆產業,使大豆自給率直線下降,降到10%以下,由傳統的大豆出口國變成世界最大的大豆進口國。現在國外大糧商對我國糧食市場正虎視眈眈,蠢蠢欲動。這個危機不可不警惕!
農業困局的根源是勞動生產率過低
造成農業困局的根本原因不是水土資源制約,而是農業勞動生產率太低。
有關部門總結當前農業發展有四個難題:一、水土資源短缺、開發過度、污染加重,資源、環境的約束加劇;二、土地、勞力、農資成本快速上升,使糧食價格居高不下,降低國際競爭力;三、“黃箱補貼”已逼近WTO的底線,難以為繼;四、主要農產品國內外價格倒掛,以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價托市的政策難以為繼,農民增收的難度加大。
仔細分析,第一個難題是難也不難。據第二次土地調查,我國2015年耕地20.25億畝(以前統計耕地18.3億畝的信息不實),總人口平均1.5畝,農業就業人員平均8.9畝(有人說聯合國糧農組織規定人均耕地警戒線為0.8畝,那是假信息,糧農組織不曾發布過這樣的信息)。在這些耕地上生產了6.2億噸糧食,耕地并不短缺。今后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耕地將會減少,然而經濟轉入新常態,耗地型重工業和城鎮化快速發展、耕地減少248萬畝(1980/84--2009)的時代已經過去,加上建設用地節約集約使用,未來建設占用耕地的數量和速度不會再多(2010-2015年年均耕地減少87.8萬畝)。20.25億畝耕地,即便刨去8200萬畝需要退耕的陡坡耕地和6500萬畝可能因生態而調整的耕地,離18億畝耕地紅線還有遠得很。耕地數量不會成為農業發展的制約。
人多地少也不是農業生產的制約,只是說明我國需要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產率。改革開放以來,以實際耕地面積計算的糧食耕地單產(等于糧作播種面積單產×復種指數)已從1980-84年的每畝233公斤提升到2014年的440公斤,提高了89%,但只及氣候生產潛力相近的日本上世紀60年代中期、英國、法國、韓國70年中期、德國80年代中期、美國90年代初期的水平(農業統計,2014年糧作播種面積單產359公斤/畝,因低估了耕地面積和播種面積,高估了單產,造成我國單產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的假象,不足為憑);只及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的、以各地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已達單產為指標的單產潛力756公斤/畝的36%。我國單產的增產潛力還很大,并未透支地力。
我國耕地退化嚴重。土壤肥力有下降趨勢,北方黑土退化、南方菜地酸化嚴重,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尚有8200萬畝,19.4%的耕地有土壤污染,因重金屬污染的糧食高達1200萬噸。這些情況必須高度重視,積極治理。但這是不合理的利用土地所致,不是透支地力,也不是突破了環境承載潛力(不存在固定的環境承載潛力,防治了土地退化,也就提高了環境承載潛力),更不是造成農業困境的因素。
農業生產成本高是個問題,需要降低成本。但降成本不能簡單的減少用水、用肥,而是要采用諸如配方施肥、節水灌溉等新技術,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在提高效率中節水節肥。農民沒有采用此類新技術還有制度上的原因,即因承包期短,農民愿意采用簡單易行、即時見效的技術措施,增施化肥、大水漫灌,而不愿采用增施有機肥、平整土地、整修渠系等復雜而長期見效的措施。至于土地、勞力成本高則有其更復雜的原因,將在下面談到。
農業發展的難題主要在于上述三、四兩條,而造成這兩個難題的根本原因是勞動生產率過低。我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雖然改革開放以來已有很大提高。勞均產糧從1978年的1036公斤提高到2014年的2664公斤,提高了一倍半,但我國2014年以農業就業人數與農業增加值衡量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只及2006年高收入國家的9.9%、歐元區國家的11.8%、日本的14.4%、美國的41%。這些發達國家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已達到其工業勞動生產率的一半上下,而我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只有第二產業勞動生產率的1/4。
農業勞動生產率低,勞動者收益就少。收益少,農村勞力便棄農而去,進城打工經商,因而產生誰來種地問題、留守兒童問題,并導致土地粗放經營甚至撂荒。農村勞動力短缺,工價就上漲。土地、勞力、農資價格上漲,種糧成本提高而收益少,必須抬高糧價、增加補貼,才有利可圖,農民才有種糧積極性。這就是糧價和農業補貼居高不下的原因。抬高糧價,高到超過國外糧價,就失去了國際競爭力,導致國外糧食源源不斷地進口。這就是之所以生產量、進口量、庫存量“三量齊增”,庫存過量,財政虧損,糧價下挫,農民減收的根本原因。
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關鍵是擴大經營規模和增加技術投入,實現農業現代化
為擺脫農業困境必須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過程也就是農業現代化的過程。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只有擴大經營規模和增加技術投入兩招,而擴大經營規模是采用新技術的基礎。
為破解當前農業困局,有人提出要擋住進口。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靠關稅配額來檔進口,只能抵擋一時,不能抵擋長久。美國農業部高級經濟師F. 蓋爾說:進口量取決于出口國糧價是否繼續低于國內糧價。要擋住進口,唯有提高國際競爭力,才能把進出口貿易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里。而要提高國際競爭力,則必須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
現代農業的主要指標是勞動生產率高。要加快農業現代化就必須加快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在農業勞動生產率提升到發達國家水平之時,也就是躋身于世界現代農業之日。
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只有兩招:擴大經營規模和增加技術投入。以擴大經營規模取得規模經濟效益;以水、肥、土、種、密、保、工、管各方面的新技術提高物質投入的利用效率和勞動生產率。擴大經營規模又是采用新技術的基礎。小家小戶的小農經營模式是難以采用機械化等新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的。
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也就提高了農業經營者的收益。能夠擴大經營規模、掌握新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和收益的勞動者和組織,便是新農民、新型經營主體。規模化農業的收益預期高,新農民、新型經營主體自會涌現,誰來種地的問題迎刃而解。政府只需做好政策引導、扶植工作,無需刻意專門培養。
擴大農業經營規模的途徑
擴大經營規模,必須加快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經營權流轉有5種方式,各有利弊。要提倡、鼓勵轉讓這種流轉方式。
要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實現規模化經營,必須加快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把土地從小農手里流轉到新型經營主體手里。
2002年《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承包經營權流轉“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以及互換、入股、轉包、出租和轉讓5種流轉方式。
互換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田塊承包經營權的交換。互換可以將分散的小塊承包地并成大塊,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但是經營規模受制于農戶承包地的總量。總量少,全國平均每一農戶才7畝地(2009年調查,集體所有耕地18.14億畝),互換對擴大經營規模的作用有限。
入股并不流轉承包經營權,只是將承包經營權證劵化為股權,把土地經營的權能交給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的經理,由經理統一經營土地,而承包人坐享股權分紅。這種流轉方式的經營規模取決于加入股份合作社的人數。而承包人是否愿意加入股份合作社,則要看承包人對經理經營能力的信任和獲得分紅的保障程度,不能強迫農民入股。
轉包是將承包經營權流轉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親戚朋友。因是熟人,承包方不收或收少量租金或糧食(實物地租),流轉期限一般在農民工返鄉時一年一定,有口頭協議,沒有正規的流轉合同。這是農民自發創造的模式,簡單易行,但受讓戶對收益預期不強,不會致力于提高產量。
出租是將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個人或企業。一般采取市場交易方式,有流轉合同,租金較高,期限由雙方協商議定,但不能超過剩下的承包期。承租人可以是農民中的種糧大戶、專業大戶、專業合作社或(龍頭)企業,即所謂“新型經營主體”。土地經營規模大小取決于承租人的經營組織能力。所謂適度經營規模的適度,要由承租人來定。
轉包和出租都不改變承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承包人不放棄承包經營權。
轉讓則是承包人將承包經營權交還發包人,承包人與發包人脫離承包關系,由發包人與新承包人另行簽訂承包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和租金等各自的權利義務,建立新的承包關系。
目前中央提出的“三權分置”:落實土地所有權,而將承包經營權的占有、使用、收益權能包裹為“經營權”,出租給經營人(承租人),而承包人保留的“承包權”,實際上是保留了剩余索取權,即收取地租的權利。“穩定承包權”是穩定了承包戶的剩余索取權。承包人成了新型“二地主”,可以憑藉剩余索取權,年年提高租金,將經營人取得的規模經濟效益轉化為租金,收入囊中。這就是土地租金年年上漲的奧秘所在。承包人收取的租金就是經營人的土地成本。成本增加而還要有適當利潤,就迫使經營人將耕地非糧化、非農化。現在承包地的租金已經漲到一畝500至1000元以上,耕地非糧化、非農化大量發生。這決不是農業之福。
所以在5種流轉方式中,對擴大經營規模最有利的是轉讓。現在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經營權的還是少數,應大力提倡鼓勵、政策引導。
積極推行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引導農民轉讓承包經營權,助推農業規模化和農業現代化
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導,讓農民自主、自愿地選擇對自己最合適的流轉方式。為此,必須同步實行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業經營規模化和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是使農業擺脫困境,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根本途徑。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和流轉方式,農民有自主選擇的權利。這是其產權中處分權的體現。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自愿”原則,就是要由農民自主選擇流轉與否和選定流轉方式。政府可以政策引導而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承包經營權流轉,越俎代庖,拔苗助長,損害農民的權益。
農民也是精明的理性經濟人,都要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承包地,對于農民,具有財產效用、生產效用、保障效用、文化和心理安全效用(張學敏,1914)。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其土地利益的重置。當進城打工的收益預期超過其承包地的生產效益時,便轉包、出租其承包經營權,進城打工,但保留其承包經營權。只有當進城落戶,取得的財產補償收益、就業收益、享受城市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的利益超過其持有承包地的全部效益時,才會放棄、轉讓其承包經營權。所以,要使承包戶樂意轉讓其承包經營權,必須保證承包戶能得到大于其承包地全部效用的利益。
猶如日本,土地、房屋自由買賣,人口能自由遷徙,進城能得到保障性住房,子女即時入學,享受全民社會保障。1955—1975年平均每年有72,5萬農民進入城市從事非農產業,“農民工”占就業人數的64%(董小君2015)。盡管人多地少,總人口平均耕地只有0.044公頃(0.66畝),比我國少得多。在進入后工業時代的1984年每一農戶平均有耕地1.07公頃(16畝),水稻經營規模戶均0.59公頃(8.8畝),比1960年擴大1.1倍,谷物收獲面積單產5901公斤/公頃(393公斤/畝),農業勞動生產率高,城鄉收入差距小,農業進入現代農業行列。
所以,要實現農業經營規模化、現代化,必須同步實行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須要相互聯動。
我國十八大以來推行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以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居住證制度,使獲得居住證的居民能夠享受與城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中央還一再發布加快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令,給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加快農業現代化送出許多利好消息。
然而現實中,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還有許多梗阻。一是許多城市不能為農民工提供其住得起的廉租、廉價房。二是地方政府財力不足或是有錢而不愿意朝這方面投,教育、醫療資源短缺,不能為農民工及其子女提供教育、醫衛的公共服務和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障。三是只注意了在城市中穩定就業、長期居住的農民工的市民化;不注意進城初期,在城市和農村間、不同城市間漂泊的農民工的市民化。這部分農民工數量很大,在北京市2013年800萬外來人口中居住時間半年以上、不到5年的占到6成;沒有這部分農民工,又哪來穩定就業、長期居住的農民工。四是從小到大、梯級遞進的戶籍改革次序與農民工的流向不契合,大城市、特大城市聚集的農民工多,戶改反要推后。尤其是特大城市,把控制人口與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對立起來。城市是二三產業及其勞動人口(包括撫養人口)的集聚地。有多少產業就有多少人口。控制人口要控制產業,疏散人口要疏散產業,以業控人。不能規定一個門檻很高的積分落戶制度,只吸收高檔人才,而把已經穩定就業、長期居住的低端外來人口拒之門外,甚至用以房控人、以學控人、以證控人等手段,把居住和納稅不足5年、但恰為城市生活必需的低端外來人口擠出城市。這就大大違背加快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宗旨了。
因此,當前需要克服種種阻力,更加積極的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辦法是有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資金不足,可以采取國家、社會、市場合作的辦法,將“小產權房”合法化、開放農村宅基地入市、興辦民辦學校醫院等,來解決農民工的住房、教育、醫療問題,不必都用國家投資的保障房、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包攬下來。辦法是有的,只需要解放思想來采用它。
總之,要千方百計克服障礙,積極推進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農業經營規模化、現代化。這才是擺脫農業發展困局、保證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根本途徑。
作者系中國老科協國土資源分會土地與環境專業委員會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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