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發生在甘肅康樂“80后母親殺死四個孩子后服毒自殺”的事件,一直深深觸動著我的靈魂!事情發生后,用斧子殺死自己4個親生子女的農村婦女楊改蘭成了輿論的焦點:有人譴責她的罪惡,有人同情她的不幸,有人抱怨社會對弱勢群體的漠視,有人質疑國家扶貧政策的錯位。說實話,這一事情作為個案,上述的說法都有道理:能親手殺死自己親生兒女的人當然可恨;楊改蘭家庭觸目驚心的貧困狀況也值得同情;當前社會對弱勢群體的漠視現象也的確令人擔憂;國家扶貧措施對貧困農戶的惠及確實存在遺漏!然而,如果僅僅就事論事,恐怕不容易找到治理的良藥,楊改蘭事件的發生,該引起我們更多的思考。
我一直在想,貧困真的可以讓一個母親殺死自己四個親生子女嗎?從理論上說,一個人的行為是受價值觀影響的。所謂價值觀,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維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認知、理解、判斷或抉擇,也就是人認定事物、辯定是非的一種思維或取向。簡單地說,就是周圍的事物、人、社會關系等在人心目中的輕重、主次地位。從這個意義上說,價值觀是有次序的,比如,在農村傳統社會中,“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就把“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當做是所有事情中最為神圣的事情,擺在價值觀中的第一次序,因而被看作是中國農民的“終極價值關懷”。若如此,即便是真正貧困到揭不開鍋,也很難做出弒殺兒女的事情。所以我們看到,歷史上有許多貧困農村存在“牽兒帶女去逃荒”的凄慘景象,更甚者也就是“賣兒賣女去逃荒”,而窮到要與子女同歸于盡,實在是很少聽聞的事情!
我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時候極度貧困的經歷。在那靠工分吃飯的年代,我家共有6個小孩,僅靠父母兩個勞動力維持生活,日子過得十分艱難。我打記事時候起,印象中的吃飯其實更多的是吃紅薯,一年到頭難得有一碗干飯(不是一頓),稀飯和紅薯交替著吃,偶爾連紅薯也不夠,還真的要靠別人接濟。穿衣服也是極其簡單,最記得有一次母親用做蚊帳剩下的邊角料給我們兄弟做的背心了,穿著的確很涼爽,但確實很耀眼!這么多人口吃飯,常常遇到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窘境,母親非常精心地操持著整個家,在平時得仔細地盤算一家人如何度日:多種幾顆辣椒,多割幾捆紅薯藤去集市換食鹽,老母雞下的蛋積攢起來換錢給小孩做學費,等等等等,只要能想到的開源節流辦法都會不懈努力去嘗試。日子雖然非常辛苦,父母也時常為生計爭吵,但苦歸苦,吵歸吵,看著子女沒病沒災,一天天長大,他們就覺著有奔頭,相信苦日子就一定會熬到頭,從未放棄過。現在父母常常回憶經歷過的各種苦,為今天的生活感到滿足和自豪。
我理解父母這種感受,在那個年代,父母秉承著中國農村的傳統,將子女看作是延續自己生命的終極價值關懷,小孩的成長是他們安身立命的基礎,成為他們自己生命的意義!這與中國傳統時代將“傳宗接代,香火延續”擺在第一位的價值觀是一致的。賀雪峰教授曾將傳統社會中農民的這種價值觀稱之為農民的“本體性價值”。這種本體性價值觀念的存在,可以很好地讓農民在面對有限生命和無限人生價值的沖突時找到出路,換句話說就是,只要有了子女的存在,即便耗盡生命,生活都是有價值的。所以,我父母在極度貧困下能夠勇敢地面對,原因就在于他們將子女的存在當作自己的終極價值了!
在上述本體性價值觀主導下,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么生活再苦,農村人都不會拒絕小孩的到來,所以才有我們兄妹六個,更難以想象會有因為貧困而剝奪子女生命的事情!因此,楊改蘭事件用貧困去解釋顯得很蒼白,但事情畢竟發生了,如果這不是個案,如果人們都能夠理解在極度貧困下楊改蘭的舉動,那么也就意味著人們的價值觀發生了改變,對子女的關懷可能已經不再是父母的終極價值關懷了!事實上,我們現在能處處感受到社會變遷中人們價值觀的這種改變。比如說,我們現在常常談到的留守兒童問題。為什么有留守兒童?是因為農村的父母為了增加收入(僅僅是為了收入的增加,還不是窮到無法生存的地步),得離開家鄉到城里去打工,帶著小孩不方便,或者是會影響收入,只好將孩子放在家里由老人看養。為了收入增加,選擇骨肉分離,這在傳統農村社會是很難想象的事情,但在現代農村社會,年輕的父母卻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顯然,在當下的父母眼里,收入增長比子女在身邊更為重要,子女已經不是自己生命的終極價值,讓自己過上好的日子才是根本!價值觀從重視子女到重視自己,就是一種失序現象。這種價值觀失序意味著:市場導向的政策設計,引發了農民價值觀念的改變,人們開始更強調個人權利,個人主義、個人奮斗、及時行樂,這種個人主義觀念逐步取代農村社會傳統的“為祖輩而來,為子孫而去”的價值觀念。按照經濟學上的假設,個人的欲望滿足是沒有止境的,因而出現終極價值缺位,不像傳統農村社會中,存在關懷子女的終極價值。終極價值的缺失導致有限的生命遇到無限的欲望所形成的沖突,伴隨著時間的流失,人們的命運便被財富的變動所裹挾,在對財富追求的生生不息中,耗盡自己的生命。沒有終極價值目標,做事情就很容易失去底線,因此出現為了財富不顧一切的種種亂象!
從這個角度上說,楊改蘭絕不是孤獨的個體,我們看到,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時,人們為了多生孩子而進行的抗爭,曾經演繹出多少人間悲情故事,今天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卻有多少適齡夫婦不愿意再生第二胎,理由卻很簡單,孩子的撫養成本太高!事件中的楊改蘭有4個小孩,說明她初始的本體性價值還是心向子女的,遺憾的是,這種本體性價值目標由于受到社會性價值的沖擊而產生了波動。農村社會學理論告訴我們,當本體性價值目標穩定時,人們做事情就會理性而節制,具有起碼的底線,一旦本體性價值不穩定,導致終極價值缺位,就很容易突破做事的底線,迷失做事的方向。
那么,現代農村社會的價值觀為什么會出現由“一切為了孩子”向“先關心自己活得好不好”的失序現象呢?農民傳統價值觀的失序,是由社會環境變化引起的。從唯物主義歷史觀來看,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標準、道德、觀念對個人言行起到引導、制約的作用。人除了有本體性價值,還有社會性價值,即個體在社會中的位置及所獲得的評價。社會標準不同,崇尚的道德觀念不同,對個體引導的方向就會不同。在傳統農村社會中,家庭的觀念既是個體的本體性價值觀念,也是社會評判個體價值的標準,所以一個人如果不顧家庭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然而,在個人主義盛行的年代,社會評判個體的標準從家庭轉到個人本身,社會能夠容忍許多個體對家庭、對父母子女背離的行為,卻無法容忍個體貧窮寒磣的囧況。比如,在農村許多青壯年外出打工,將子女留給老人撫養,如果這個過程中父母出于疏忽對小孩造成了傷害,輿論會容忍對老人的責備,卻很少譴責年輕的父母不該將小孩甩給老人,這在現在的農村是常有的事情。如果社會把“個人奮斗、及時行樂”看作是評判個體成敗的標準,那么人與人的關系中,就會出現個體利益超越人文關懷的情況。比如說現在的農村,從市鎮上搭親戚的便車回家,你會很自覺地掏出幾塊錢作為車費,盡管是親戚關系,你也自然地覺得付費是應該的,對方客套幾句將錢收下也不會覺得有什么尷尬。這要在以前是無論如何不會發生的事情。這就是因為社會評判的標準發生了變化,在如今市場經濟社會里,一切以賺錢為重,坐車給錢天經地義,你一個人不給,或者對方獨自不收你的錢,心里都不踏實!在楊改蘭的事件中,或許楊改蘭本人覺得身體上再大的苦難自己都能夠忍受,如果僅僅如此,她是絕不會親手殺死自己的親生子女的,但由于貧窮帶來的社會評價壓力,就不是她一個人能夠扛得起的。而且,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社會里,從來沒有免費可搭的便車,更何況是對長期生存的支援?因此,一個人的苦難只能一個人去扛,這也增加了個體承擔家庭重負的難度。
這又使我想起自己小時候,每逢年關來臨,家里的食糧捉襟見肘,父親總是挑著籮筐出門東家借西家湊,來年有了收成再還給人家,一年一年在這些左鄰右舍,遠親近鄰的接濟下,我們才得以一天天長大。在兄弟借錢先談利息的今天,父母能借到這些救急糧么?恐怕連出門張口借糧的勇氣都沒有吧。許多人都發現今天農村社會人情關系在逐漸淡漠,這算是我們社會發展中的悲哀!也許正是這一點,讓楊改蘭不忍將子女留在世間自己獨自離去,倘若如此,真是今天社會中楊改蘭將對子女當作是自己生命意義終極價值的一種悲哀!
從這一點看,今天我們提出的“共享發展理念”就顯得十分及時,共享理念有助于構建“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價值觀念,使人們找到生活的終極價值,減少“個人主義”價值觀下終極價值缺位帶來的悲劇。但愿在中國農村的社會發展中,人們的價值觀也能隨著這種發展而進步!
(作者系江蘇大學教授、博導)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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