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大興區求賢村的一則通知稱,為完成外來居住人口居住為零的指標,經該村村黨支部、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決定,對外來居住人口包括大棚、飯店、小吃部和各種服務店面及外來打工人員等,一律進行單月收費制,收費內容為衛生費、水費、治安費、電力設施費。具體收費方法為“大棚每人每月交2000元;門臉、飯店每年交5000元,每人交1000;外來居住人口每人每月交2000元。”若不執行,當事人將被要求限期搬出該村。
對于求賢村收費這一具體事件,就目前媒體報道的相關信息來說,其中至少有四個方面是值得質疑的。
第一,收費內容中的衛生費、治安費、電力設施費等,大多屬于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的范疇。一般來說,居民交稅,政府提供公共產品。那么為什么又要特意向外來人口額外收取這筆費用?
第二,據報道,收費通知是根據村民自治章程制定的。但是,國家法律規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關于外來人口管理、收費,國家和北京市都有各種政策法規,求賢村是否做過研究,這些收費是否有違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或是否履行了收費報批程序?
第三,收費理由中提及,流動人口的無序涌入,導致當地環境臟、亂、差,治安案件高發,車輛亂停亂放,等等。筆者并不想刻意美化鄉村或農村人,但不少現象值得我們反思,尤其是人們對于農村人和城市人的刻板印象。應該商榷的是,這些環境、治安或停車問題,真的是因為外來人口造成的?
第四,根據求賢村的解釋,是想通過這一方式,進一步加強對外來租戶的教育引導和規范管理。但是,通知中又指出,做出收費決定是“為了完成我村外來居住人口零的指標”。這實在匪夷所思。要實現“外來居住人口零的指標”,只有兩條途徑,要么非經濟強制,要么經濟強制。該通知中的收費是不是一種經濟強制,即通過外來人口無法承擔得起的高收費,來迫使他們“自愿”離開?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對于進城務工農民采取了越來越開放的態度,但是,很多地方并沒有完全擯棄短視的功利主義和實用主義態度。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城市建設需要時,歡迎農民工來城市勞動;城市建設不需要時,請農民工不要影響城市的環境秩序。當前,城市建設正不斷推進,馬路、大樓、機場、地鐵等基礎設施初步建成。隨著時間的推移,對外來務工人員的需求將越來越少。雖然城市的日常運轉,仍然靠外來務工人員維持,如賣菜售貨、餐飲旅館、環境衛生、快遞物流、家政保潔,等等,但它對農民工這種靠體力掙工資的勞動力的需求將持續下降。于是,在有些城市開始出現各種各樣排斥農民工的舉動。求賢村作為已然高度城鎮化的特大城市的郊區農村,向外來居住人員收費正是這種背景下的“極端行為”。
若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外來人口,則不論是求賢村,還是求財村,任何一個城市社區,都可能會出現今天收費、明天封村的各式奇葩行動。這些行動的內容可有千萬種,但給人的感覺是:城市不再歡迎外來農民工。
往遠了說,正是人口流動,才使城市得以產生并發展起來。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都不是自然而然發展起來的,而主要是由移民形成的。往近了說,改革開放后農民工對中國城市發展和經濟建設做出的貢獻,有目共睹。可以說,若沒有數以億計的青壯年農民工將家人常年留在農村、不帶任何負擔地進入城市和工廠,為國家的現代化建設貢獻青春年華,我們不可能取得今天的經濟成就和現代化發展水平。
誠然,城市的發展需要規劃和管理,城市的人口需要引導和控制。但是,在對待外來人口上,城市應該學會包容、肯定和感恩。尤其是,現代化的大都市要求開放而不閉關,流動而不靜止。就如對待朋友一般,如果我們只知道如何讓朋友為我所用,則無法贏得人們的尊重。同樣,對外來人口,只知道“需要時歡迎,不需要時驅離”,則無法建立起城市的宏大氣魄和現代形象。
在商品和服務如此高度流動的今天,即使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村莊,也無法實現自給自足,更何況是生產和社會分工高度細化的城市?開放的大城市,一定意味著高度的流動性。如求賢村這樣所謂“外來人口為零”的目標,不僅不人性化,更缺乏科學性。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如何做好農村和城市的協同發展,如何讓主要來自農村的外來人口與城市人口都能夠從城市建設和國家經濟發展中獲得實惠,這些都是五大發展理念中“協調”和“共享”的重要內容。解決當前城市化過程中面臨的一些難題,尤其需要創新的思維和開放包容的態度,讓人人都有機會共享改革成果;切不可以狹隘的視野,人為地制造制度區隔和自我封閉,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
(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院長、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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