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第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指出,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不斷提高農業經營效率。體現了新時代對于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新要求。
一、改革開放40年來,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經歷了從形成到完善、內涵不斷拓展的過程
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是1980年代初期農村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形成的經營制度形態,1991年,中共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把這一體制表述為“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并明確了在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下農村集體經營存在的必要性:“要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逐步充實集體統一經營的內容。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合算的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根據群眾要求努力去辦。要做到集體財產有人管理,各種利益關系有人協調,生產服務、集體資源開發、農業基本建設有人組織。這不僅不會影響家庭經營,而且會給家庭經營注入新的活力,推動全體農戶共同發展。”1999年版《憲法》第八條明確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從而使這一制度具有法律效力。1998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指出:“長期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并進一步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管理好集體資產,協調好利益關系,組織好生產服務和集體資源開發,壯大經濟實力,特別要增強服務功能,解決一家一戶難以解決的困難。”
2008年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拓展了雙層經營中集體經營的內涵:“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這就意味著,由于大部分村集體經濟無力行使生產層面上“統”的職能,憲法中規定的“統一經營”職能逐漸讓渡給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經濟組織。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把集體經營和合作經營、企業經營放在同一層面上,進一步拓展了雙層經營的內涵。中共十九大再次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其基礎應該建立在拓展之后的雙層經營體制上面。
二、當前創新雙層經營體制的重點是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大國小農是中國的基本國情。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2.3億農戶,其中2.1億農業經營戶,平均每戶承包不到8畝耕地,并被分成9塊,每個地塊不到1畝。自2008年以來,由于政策鼓勵等多重因素,土地流轉速度大大加快。2008年土地流轉面積占家庭承包經營總面積的比例為8.9%,2009年達到12%,此后一路上升,到2016年底土地流轉總面積4.71億畝,占家庭承包經營總面積的35.1%,形成30畝以上的大戶1052.1萬家,其中50畝以上的356.6萬家。可見,小農戶經營的總體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但實踐證明,已經形成規模經濟的家庭農場在商品農產品供給、環境友好農產品生產等方面正在發揮著重要的示范作用。部分家庭農場還能為一般農戶提供一定水平的社會化服務,帶動整體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已有研究證明,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越大,擁有的農機具數量越多。全國家庭農場監測數據顯示,2014 年監測的糧食類農場中,100 畝以下的家庭農場自有農機平均2.96臺( 套) ,100—300 畝的自有農機為3.51 臺( 套) ,300—500 畝為5.04臺( 套) ,500—700 畝為7 臺( 套) ,700 畝以上的則為10.77臺( 套) 。從百分比來看,100 畝以下自有農機具家庭農場占比81.67%、100—300 畝的自有農機農場占比為86.38%,300—500 畝為97.87%,500—700 畝為100%,700 畝以上的則為98.13%。農業機械化水平當然是衡量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當前,全國農民工總量已經接近3億人,越來越多的家庭將會在城鎮定居,土地流轉和進一步集中將是不可阻擋的大趨勢。因此,在政策上促進家庭農場的進一步發展,應該是創新雙層經營體制的重要內容。
農民合作社是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堅力量。我們在很多地區調研發現,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家庭農場自覺聯合起來成立合作社,共同抵御市場風險。在全國已經在工商部門注冊的210多萬家合作社中,30%以上為大戶帶動型,這些“大戶”多為家庭農場。始之于1990年代中期的農業產業化政策,其基本模式是“公司+農戶”,但運行過程中難以處理好企業和農戶之間的利益關系,于是在二者之間加上了合作社這個中介組織,變成了“公司+合作社+農戶”。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企業經營模式,其實質就是“企業+合作社”經營模式。隨著農業中專業化程度加深和分工細化,越來越多的生產環節分離出來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而提供服務的經濟組織主要是農民合作社。當前,全國范圍內正在推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其組織形式就是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即把集體經營性資產量化到每個成員,成員參與合作社重大決策和盈余分配。因此,改革后的集體經營也就是合作社經營。可見,抓住了合作社這個新型經營主體,就是抓住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牛鼻子”。
綜上所述,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是當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核心,是創新雙層經營體制的核心,也是實施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最重要主體,必須在政策上予以傾斜,促進其優先發展。
三、創新雙層經營體制的最終目標是提高農業經營效率
40年前在安徽省小崗村率先發起的農村改革,之后在政策上不斷創新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其終極目標就是提高農業經營效率。從學理上看,衡量農業經營效率的指標很多,最主要的是兩個,一是土地生產率,一是勞動生產率。
土地生產率就是單位面積產量。中國是一個擁有近14億人口的大國,可利用土地總面積只有20億畝,其中灌溉面積只占50%,2016年糧食作物平均單產只有363公斤。2017年,中國共進口谷物2560.1萬噸,同比增16.4%;大豆9552.6萬噸,增13.8%;油菜籽474.8萬噸,增33.2%;食用植物油742.8萬噸,同比增7.9%。這么大的進口量,除了資源短缺外,單位面積產量低依然是一個重要因素。在201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課題”“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們的飯碗應該主要裝中國糧”。在資源一定的前提下,實現總書記提出的糧食發展目標就必須提高單產。如何提高糧食單產?除了科學技術進步,主要應該依靠經營制度的創新。2016年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小崗村主持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時指出,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須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就是在現行基本經營制度框架下的創新和完善。
現階段,勞動生產率主要表現為每個農村勞動力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的所得。按照世界銀行統計的數據,中國單位勞動力的農業增加值為美國的1%、加拿大的0.99%、韓國的3.2%。這當然和世行的統計口徑及數據來源有關,但中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低是不爭的事實。怎樣才能提高勞動生產率呢?第一,通過土地流轉,實現規模化經營,不僅能夠提高土地生產率,還由于使用的勞動力數量減少了,勞動生產率也大大提高了,如黑龍江省克山縣仁發農機合作社,現有2500個農戶入股土地56000畝,所有生產環節全部機械化,投入的勞動力數量不足原來的十分之一,并且把2500個家庭的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他們可以外出打工,也可以在合作社打工,獲得兩份收入。第二,通過農業生產托管,為農業生產提供社會化服務,可以是全托管(全程服務,即主要環節服務),也可以是半托管(即某個生產環節的服務),可以大大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如河南省滎陽市新田地種植專業合作社,入社農戶19000戶,土地51000畝。該合作社的特點是“生產在家,服務在社”,合作社提供“六統一”服務,即統一采購農資、統一測土配肥、統一選購良種、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機械收割、統一回收銷售。2016年,僅小麥一茬就為農民每畝節約農藥、化肥、機耕等費用111元,由于高產和高價銷售,每畝多收入446元。由于全程機械化操作,使用的勞動力很少,大大節省了勞動力,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中國農業正處在一個新的轉折點上,這就是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由于勞動力大量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農業發展必須應對新的機遇和挑戰,這不僅需要技術創新,更需要經營制度創新。因此,必須按照總書記所要求的那樣,大力發展各類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不斷賦予雙層經營新的內涵,在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切實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第11期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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