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指出: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并提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要同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當地文化和風土人情相協調。為此,充分發揮鄉村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功能,十分重要。
我國鄉村的傳統文化,有著豐富的內涵,深入發掘,可以看到其中至少有三大要素,即理念、知識、制度
很多人一想到農村,就會想到鄉風民俗、濃郁的社火社戲,現在到鄉下去旅游,在景點也會看到各種各樣的扮演儀式,如節慶、祭祀、婚嫁等等,有些地方的農村還保留著明清乃至更早時期的古建筑。但這些東西都是“具象”,即具體的形象的東西,而真正要了解的,是“具象”背后的文化層面的東西。我國鄉村的傳統文化,有著豐富的內涵,深入發掘,可以看到其中至少有三大要素,即理念、知識、制度。我們要去挖掘這些深層次的東西,以弘揚傳統文化的精華。
比如為了吸引城里的游客,現在有些村、鎮就會搞一些節慶、祭祀、婚嫁等活動,穿著打扮、禮儀程式等都是模仿古代的,但往往沒能很好地體現出儀式背后的文化含義。所謂祭祀和慶典這些儀式,首先都是為了體現一定的理念,如宣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宣揚三從四德等,有的甚至是宣揚封建迷信,這些糟粕就應當被剔除。但有的是宣揚天人合一,宣揚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感恩自然、師法自然,有的是宣揚尊老愛幼、耕讀傳家、鄰里和睦等等,這些就應當傳承和弘揚。所以對農村的傳統文化,重要的不是去還原它的表象,而是要挖掘這些表象所要傳遞的理念,這樣才能去其糟粕、取其精華。
農村文化中非常重要的內容,是其傳遞著大量的人文、科學知識。習近平總書記講:“鄉村文化是中華民族文明史的主體,村莊是這種文明的載體,耕讀文明是我們的軟實力。”能夠長久傳承的知識,都是人類在生產和生活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對事物規律性的科學認識。我國在西漢時期就已經發現一年可以劃分為二十四個節氣,這是古代農民在漫長的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生產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氣候變化規律,雖然它總結的是江淮地區的自然氣候變化規律,但實際上對各地發展農業生產都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從皇家到各級地方官吏,都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勸農,就是教老百姓怎么從事農事活動。北京頤和園里有個景區叫“耕織圖”,陳列著幾十塊石刻圖像,每一塊圖像表現一種農事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如種植水稻,從育秧、插秧、耘田、秋收,最后打場、藏糧;再如養蠶,從孵化、采桑、繅絲,到絲織,每個生產環節都通過生動形象的圖像來體現,通俗易懂。現存的《耕織圖》石刻,據說是清中期的作品,但它顯然是繼承了歷史上我國農民在耕、織方面所積累的豐富經驗。這就是科學知識通過文化在進行歷史的傳承,如果沒有這種傳承,我們的農耕文明就不可能達到如此高的水平。
傳統文化中還有一大要素就是制度。直到今天,傳統文化里仍有很多制度性的東西是值得我們借鑒的。美國在上世紀30年代應對經濟危機時實行的“無追索權貸款”農業政策,就是從中國古代的常平倉制度中得到的啟發。當時的美國農業部長華萊士在他的日記中寫道,他之所以能夠提出這一政策設想,是受到中國留學生陳煥章在其博士論文《孔子及其學派的經濟原理》中關于中國常平倉制度的啟發。我國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形成了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機制,李悝在當時就創立了“平糴法”。到漢代,桑弘羊又建立了“平準法”,這些都是現代糧食吞吐調節制度的前身。“糴”就是買入;“糶”就是賣出。為了避免谷賤傷農,在市場糧價過低時,政府就往儲備庫里“糴”糧食,這就減少了流通量,市場糧價就會上漲;而當供給短缺、市場糧價上漲過多時,政府就將庫中儲備糧“糶”,以增加流通量,使市場糧價下跌。因此,政府儲備的糧食,總是在糧價低時糴、在糧價高時糶,這就形成了政府調節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的有效機制。
推動鄉村振興的根本目的,是要維護好國家、民族永續發展的根脈
傳承和弘揚我國的優秀傳統文化,要從更深層次的理念、知識和制度中去作思考,而不能僅僅滿足于對表象的模仿。現在很多傳統文化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已經消失了,如果再不去找很可能就找不回來了。孔夫子講過:“禮失求諸野”,意即那些在市井之中乃至廟堂之上已經被遺忘、丟棄了的禮儀、禮制,要到鄉下去才能找得回來。我們現在的情況有類似之處:在快速推進的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只有在鄉村才能發掘出植根于悠久歷史農耕文明土壤之中的中華文明的基因。
顯然,推動鄉村振興的根本目的,是要維護好國家、民族永續發展的根脈。對于中華民族而言,確保國家糧食、生態、文化的持久安全,就是維護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根基。因此,鄉村振興的任何措施,都必須有利于維護國家的糧食、生態和文化安全,而不是相反。城鎮化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但每個國家的城鎮化道路都有其自身的獨特之處,甚至連人口城鎮化率的統計口徑也各不相同。但不管怎么說,我國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還會進一步提高,這就意味著鄉村人口在現有基礎上還會繼續減少,而鄉村現有的300多萬個居民點中,也還會有相當部分將逐步滅失。但這些都不是衡量鄉村是否振興的指標,衡量鄉村是否振興的指標,是鄉村所特有的,也是必須發揮的功能是否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目前,相對于我國其他領域,農業農村的發展是滯后的,因此黨的十九大報告第一次提出“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理念,繼續將解決“三農”問題擺在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鄉村振興是一項長期任務,至少要持續到本世紀中葉。在這個過程中,首先必須強調規劃引領。而鄉村振興的規劃必須緊緊圍繞發揮鄉村的功能來展開,以確保鄉村的功能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其次是必須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國家要加大對農業科技進步的投入,要健全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更要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和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再次是必須調動農民作為鄉村振興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障農民的合法權利和經濟利益,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使鄉村振興成為農民建設自身美好家園的過程。
作者系全國人大常委、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中國農業大學國家農業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