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0日舉行的2016網易經濟學家年會夏季論壇上,社科院副院長蔡昉指出,供給側的經濟增長因素要進一步挖掘,新型城鎮化是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2012年之后,中國經濟告別了兩位數的高增速,出現了長期向下的發展趨勢。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將供給側改革提上議程。蔡昉認為,城鎮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領域。
蔡昉指出,上一輪改革中,傳統的城鎮化過程對經濟增長作出了貢獻。城鎮化主要是勞動力從農村轉向城市轉移,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勞動力供給。此外,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工的融入使得城市整體的年齡構成更合理,有利于資本的積累和資本回報率。
2010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城鎮人口的增長只有16%是來自于城市自身,其它84%都是“機械增長”,即從外面非城地區遷入。其中的26%人是農民工,也就是今天的1.7億農民工,他們占到了重要的組成部分。
蔡昉認為,如果農民工這26%的貢獻可以持續,我們的城鎮化就具有可持續性。而在這26%的農業轉移人口中,真正的每年新增農民工大多為農村16歲到19歲的人口。
這部分人口在2014年已經到達了峰值,從去年起開始出現負增長,因此,農民工的增長速度也隨之下降。
“過去我們每年農村務工人口都是4%,到了2014年只有1.3%,去年只有0.4%,今后還會繼續下降,城鎮化也會有減速的趨勢,因此我們需要推動城鎮化,需要進行改革。”蔡昉說。這也證明,通過戶籍制度改革加快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就可以提高潛在增長能力。
據其之前的測算,在2011到2020年期間,如果每年的非農產業勞動參與率(勞動率供給)能增加一個百分點,對應使這個時期的潛在增長率增加0.88個百分點;同樣地,如果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其對應的潛在增長率幾乎達到一個百分點,因此這兩項改革是顯而易見的改革紅利。
蔡昉認為,我們現在推進改革需要認識到改革是有紅利的,改革和增長不是此消彼長的。改革可以提高潛在增長率,至少戶籍制度改革是能夠做到這一點。在認識到改革能夠帶來紅利的情況下,改革成本和改革收益不對稱也是改革推進的一大障礙。因此,我們必須作出恰當的制度安排,讓大家分擔改革成本,分享改革紅利,預期明確才可能激勵相榮地推進改革。
蔡昉說,改革應該把目標定在機制體制的變化上,而不是用指標來考察它。他注意到,十八屆五中全會對城鎮化有一個硬性指標,即到2020年獲得城市戶口人占的比重要達到45%。但他發現,其中有很大比例是通過改變區劃提高城鎮化率的,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化,沒有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沒有勞動力供給的增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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