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地理集中度的分析方法,基于1978—2014年糧食主產區歷史數據,構建CGR和CGI指數對我國糧食生產、地方財政收入農民收入協調度分析。結果表明,從總體情況看,1978—2014年的30多年里,無論“糧食—財政”協調度,還是“糧食—收入”協調度都有所好轉;從空間分布看,CGR和CGI指數顯示,全國糧食主產區“糧食—財政”協調度和“糧食—收入”協調度的地理分布有很大改變,東北作為新興的糧食主產區,協調程度往往由非常協調轉向不協調,東部和南部省份則呈現出相反的趨勢;從時間趨勢看,我國最大的糧食主產區省份情況越發不協調,無論CGR還是CGI指數均顯示,黑龍江省、河南省等最大的產糧大省,都屬于最不協調的地區,而與之對應的一些東部、南部沿海發達省份協調度有所改善。
【關鍵詞】糧食生產格局; 地方財政收入; 農民收入; 協調度; 糧食主產區
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項目(71303041)
糧食安全是確保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的前提。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對農業投入的增加,糧食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其中糧食主產區糧農做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中國糧食主產區是商品糧生產的核心區域,糧食主產區的生產狀況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對國家的糧食生產、糧食農產品的有效供給等有重要的引領作用。國家重視糧食生產,可糧食生產與縣級財力“糧財倒掛”現象十分嚴重,全國800個產糧大縣中國家級貧困縣就有105個,大多貧困戶的收入是單純依靠種植業,脫貧戶也多是因轉移性收入或其他務工收入增加才脫貧,許多產糧大縣是財政窮縣,產生糧食種植越多、地方財政越窮、農民收入越低、經濟發展越落后的怪圈,這種差距的加大不僅影響社會和政治的穩定,阻礙消除貧困的進程,對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也會產生不良的影響[1-2]。因此,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全面脫貧的大背景下,分析糧食生產、地方財政、農民收入及貧困發生的關系,防止“糧財倒掛”及“糧收倒掛”,協調“糧財”一致和“糧收”一致,有助于更好調動地方政府抓糧和農民務農種糧積極性,提高糧食主產區地方財政收入和人均財力水平,也有助于根據主體需求的相關針對性建議、提高調整政策的精準性。
近年來有學者對糧食生產、地方財政收入與農民收入的協調性展開研究。尹成杰認為國家實施的糧食直補、糧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惠農政策有效促進了糧食持續增產,同時增加了農民轉移性支付,促進了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3]。另有學者認為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沒有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協調,主要原因有:糧食的增產對農民收入的貢獻率逐年遞減,農民外出務工收入成為農民增收的主導力量[4];農民自身的文化素質過低,制約農民勞動力有效轉移[5];糧食比較效益低,受“谷賤傷農”的制約[6]等。在區域糧食增產與經濟發展研究方面,表現為更多經驗性規范研究探討區域糧食經濟發展現狀和對策[7-8],注重對人口、經濟發展及其相互關系的研究[9-11],不同地區由于氣候、地理、人文以及經濟條件等的不同,會對農民行為造成影響,進一步造成各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不同[12-13]。在研究方法上,辛嶺等采用幾何加權平均法分析研究糧食生產與農民收入協調性[14];婁廈等引入協調性指數,利用相對比較方法和數據縱向比較分析,將糧食生產與農民收入整合到一個指數當中,對具體數值進行測度和分析[15];龔波等運用灰色系統理論對糧食產量進行預測,并給出確保糧食產量穩定增長、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建議[16];余志剛運用DEA方法對糧食宏觀調控的效率進行了測算,建議加快城鎮化建設以提高農民收入[17]。已有的研究成果側重對糧食和經濟、糧食和收入的單一論述與研究,缺少對區域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及農民收入三者相互關系的定量研究。
本文基于已有研究成果,以中國糧食主產區為研究對象,采用地理集中度的分析方法,構建糧食財政一致性指數(CouplingofGrainandRevenue,CGR)和糧食收入一致性指數(CouplingofGrainandIncome,CGI),試圖厘清糧食生產、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之間的內在關系,以期推進主產區糧食生產與地區經濟、農民收入協調發展,緩解或消除“糧食大縣、財政窮縣、糧農貧困”的困境,實現糧食增產增收、地區經濟穩步發展、糧農收入明顯提高、國家糧食安全保障的多方共贏局面。
1 研究區域與數據來源
1.1研究區域
糧食主產區相對于非主產區而言,是指地理、土壤、氣候、技術等條件適合種植糧食作物、糧食產量高、種植比例大,并且具有一定經濟優勢的專屬經濟區[18-19]。基于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及財政部2013年頒發的《關于改革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措施的意見》,本文全國糧食主產區(以下簡稱“主產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河北、山東、江蘇、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共13個省、自治區(圖略)。從糧食種植區劃看,糧食生產主要分布于長江中游區、黃淮海區和東北區。主產區13個省域單元大多數處于平原或低丘區,氣候濕潤或半濕潤,雨量充沛,光、熱、水資源組合較好,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易于耕作和水土保持,適合農作物生長。2015年,我國13個主產區糧食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75.8%,特別是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河北、山東、河南這7個北方主產省區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約五成。
1.2數據來源
從研究的科學性出發,對于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與收入水平的協調度分析,搜集和分析越小的行政單位(例如以縣為基礎)數據,結果會越客觀真實。但我國13個糧食主產省里有680個產糧大縣,考慮到數據量太大,依靠地理數據分析會造成結果不那么顯著;且從資料獲取難度上,縣域經濟的時間序列數據無法獲取完整數據。因此,本文研究數據主要來源于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統計數據庫、wind數據庫以及各主產省統計公報以及歷年《中國統計年鑒》。根據歷年數據進行整理,獲取時間序列為1978—2014年的13個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的糧食產量、地方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以下簡稱農民收入)的數據,對獲取的數據進行歸一化處理。考慮到1997年重慶市脫離四川省劃為直轄市,為保持數據的連續性和一致性,將重慶市的糧食產量、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的數據并入四川省計算。計算采用Excel和SPSS軟件,作圖采用ArcGIS10.0軟件。
2 研究方法
2.1地理集中度
為了解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地方財政收入、農民收入之間的協調關系,可借助地理集中度的概念衡量。
地理集中度是表明某項活動在地域上集中程度的指標,在反映某一產業部門的集中度,以及某一區域在高層次區域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20]。參考地理集中度的概念,構建糧食集中度、地方財政收入集中度、農民收入集中度三個指標,用于衡量糧食供給、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的空間集中程度。其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RGRAi、RREVi和RINCi分別表示某時段i地區糧食、財政收入、農民收入的地理集中度;GRAi、REVi和INCi分別表示i地區的糧食產量、地區財政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Ti表示i地區的國土面積。
2.2CGR和CGI指數
為進一步分析糧食產量和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之間的關系或偏差,借鑒人口經濟一致性系數[18],計算糧食地理集中度和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地理集中度的關系,即CGR指數(CouplingofGrainandRevenue)和CGI指數(CouplingofGrainandIncome)。
其中,CGR指數是指某區域范圍內糧食集中度占比與地方財政收入集中度占比的比值;CGI指數是指某區域范圍內糧食集中度占比與農民收入集中度占比的比值。用公式表示為:
式中:grai、revi、inci分別表示某時段i地區糧食集聚水平、財政收入集中程度和農民收入的集中程度;GRAi、REVi、INCi分別表示i地區的糧食產量、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
2.3分類體系和分類標準
在構建CGR和CGI指數基礎上,利用ArcGIS對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對于糧食生產、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而言,代表的是糧食主產區糧食集聚水平、財政收入和農民收入的集聚水平。CGR和CGI指數的絕對協調水平為1,結合相關研究[21]以及糧食、財政和農民收入的現實水平,可以將CGR和CGI指數分別以上浮20%和下降20%為臨界點,進行劃分類型。例如,按照CGR數值,可以將13個糧食主產省劃分為糧食集聚水平高于財政收入集聚水平(CGR>1.20)、糧食集聚水平與財政收入集聚水平基本協調一致(0.80≤CGR≤1.20),糧食集聚水平低于財政收入集聚水平(CGR<0.80)三類區域。按照cgi數值,將13個糧食主產省劃分為糧食集聚水平高于農民收入集聚水平(cgi>1.20)、糧食集聚水平與農民收入集聚水平基本協調一致(0.80≤CGI≤1.20)和糧食集聚水平低于農民收入集聚水平(CGI<0.80)三類區域(表1)。根據三種類別,可以刻畫出不同地區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的空間協調或者偏理性。
3 結果與分析
3.11978—2014年主產區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協調性分析
按照上文中計算CGR指數公式,分別抽取1978、2000和2014年三個時間節點,對13個糧食主產省的糧食生產和財政收入協調性進行分析。結果見表2、圖1和圖2。
表1 我國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財政收入與農民收入的一致性分類標準
3.1.1基本情況
從表2、圖2可知,1978年CGR指數在0.8~1.2之間的省份包括河北省、江蘇省、山東省3個省份。其中CGR指數最小的是遼寧省,為0.29,CGR指數最大的為江西省,為2.23,后者是前者的7.69倍。就類型劃分來看,CGR在0.8以下的省份有兩個,0.8~1.2之間的有3個,而其余8個省都大于1.2。各省的CGR指數排名依次為:遼寧<黑龍江<山東<河北<江蘇<湖北<吉林<河南<四川<安徽<內蒙古<湖南<江西。
2000年CGR指數最小的依然是遼寧省,而江西省有了很大降低,最高的是河南省,為1.53,最高最低值之間比例縮小為4.37。就類型劃分來看,CGR在0.8以下的省份增加到3個,0.8~1.2之間的依然為3個,其余7個省份CGR指數大于1.2。各省的CGR指數排名依次為:遼寧<江蘇<山東<湖北<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安徽<四川<江西<吉林<湖南<河南。
2014年CGR指數最小的變為江蘇省,數值為0.39,最大的黑龍江省,為3.85,二者之間的差距增加到了9.87倍。就類型劃分來看,CGR指數在0.8以下的省份有3個,0.8~1.2之間的有6個,其余4個省份大于1.2。各省的CGR指數排名依次為:江蘇<遼寧<山東<湖北<四川<江西<湖南<河北<內蒙古<安徽<河南<吉林<黑龍江。
從年度變化來看,1978—2000年,再到2014年,主產區的最大CGR和最小CGR的差距先縮小,再擴大;而與此同時,CGR指數處于0.8以下的省份基本上保持在3個以下,處于1.2以上的省份則由8個減少到了4個,處于0.8~1.2之間的由3個增加到了6個。總體來說,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協調程度有所改善。
表2 我國主產區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一致性指數
圖1 我國主產區分省
圖2 我國主產區分省CGI指數
3.1.2分區變化情況
根據表1,按照CGR指數對主產區進行分類,可以將13個主產區分成Ⅰ區、Ⅱ區和Ⅲ區三大類型區域,分別代表糧食財政集聚的高水平、中等水平和低水平區域。處于Ⅰ區說明該省份財政收入水平高于糧食生產水平、處于Ⅱ區說明該省份財政收入水平基本等于糧食生產水平、處于Ⅲ區說明該省份財政收入水平低于糧食生產水平(表3)。
按照相應標準進行劃分,1978年位于Ⅰ區的省份有兩個,均位于東北老工業基地,其糧食產量比重為12.3%,財政收入比重占30.3%;位于Ⅱ區的有3個,主要位于華北和華東地區,糧食產量比重29.9%,財政收入比重占33.2%,比較協調;位于Ⅲ區的有8個省份,糧食比重為57.8%,財政收入比重為36.5%。而到了2000年,三種類型地區的省份數量和比重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在Ⅰ區糧食比重和財政收入比重的增加;同時,最大的變化體現在黑龍江省由Ⅰ區直接進入到了Ⅲ區。2014年,這種變化進一步持續,Ⅰ區的三個省份財政收入比例達到了41.8%,而Ⅲ區省份由8個降低為了4個,其糧食比重依然占到主產區的41.2%,但財政收入比重只有20.2%。從省份分布來看,最不協調的CGR指數分布進一步向最大的糧食主產區集中,黑龍江省、河南省、吉林省和安徽省幾個主要的糧食調出省份成為了“糧食—財政”最不協調省。
3.21978—2014年主產區糧食生產與農民收入協調度分析
按照上文CGI指數計算公式,分別抽取1978、2000和2014年三個時間節點,對13個糧食主產省的糧食生產和農民收入協調度進行分析。結果見表4、圖3和圖4。
3.2.1基本情況
從表4、圖2可知,1978年CGI指數在0.8~1.2之間的省份只有安徽省;CGI指數最小的是內蒙古自治區,為0.33,CGI最大的是山東和河南省,為1.68,二者相差4.09倍。就類型劃分來看,CGI在0.8以下的有5個省份,處于0.8~1.2之間的有1個省,而其余7個省都大于1.2。各省的CGI指數排名依次為:內蒙古<吉林<遼寧<江西<黑龍江<安徽<湖南<河北<江蘇<湖北<四川<山東<河南。
2000年CGI指數最小的是遼寧省,為0.44,最大的是河南省,為1.87,二者相差3.25倍。就類型劃分來看,CGI在0.8以下的省份有5個,處于0.8~1.2之間的省份增加到了5個,CGR指數大于1.2的減少到了3個。各省的CGI指數排名依次為:遼寧<內蒙古<江西<吉林<江蘇<湖北<河北<黑龍江<安徽<湖南<山東<四川<河南。
2014年CGR指數最小的省份依然是遼寧省,數值為0.46,最大的河南省,為1.86,二者差距為3.04倍。就類型劃分來看,CGI指數在0.8以下的省份有5個,處于0.8~1.2之間的省份有6個,只有黑龍江省和河南省大于1.2。各省的CGI指數排名依次為:遼寧<江蘇<江西<湖北<內蒙古<湖南<吉林<河北<安徽<四川<山東<黑龍江<河南。
表3 基于CGR分區的糧食產量比重和財政收入比重
表4 我國主產區糧食生產與農民收入一致性指數
圖3 黑龍江省和江蘇省CGR指數變化(1978—2014年)
圖4 黑龍江省和江蘇省CGI指數變化(1978—2014年)
從年度變化來看,1978—2000年,再到2014年,主產區的CGI指數和CGR指數相似,都呈現出了一個先縮小、再擴大的趨勢。與此同時,CGI指數大于1.2的省份由7個減小到2個,總體來看,糧食生產與農民收入協調程度有所改善。
3.2.2分區變化情況
按照表1,對主產區按照CGI指數分類成Ⅰ區、Ⅱ區和Ⅲ區三大類型區域,分別代表糧食收入集聚的高水平、中等水平和低水平區域,處于Ⅰ區說明該省份農民收入水平高于糧食生產水平,處于Ⅱ區說明該省份農民收入水平基本等于糧食生產水平、處于Ⅲ區說明該省份農民收入水平低于糧食生產水平(表5)。
按照相應標準進行劃分,1978年位于Ⅰ區的省份有5個,其中包括東北四省和江西,其糧食產量比重為24.2%,農民收入比重占45.1%;位于Ⅱ區的有1個,主要位于華北和華東地區,糧食比重7%,農民收入比重占6.3%;位于Ⅲ區的有7個省份,主要位于我國的中西部,糧食比重為68.8%,農民收入比重為48.6%。而到2000年,三種類型地區的省份數量和比重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在Ⅰ區的黑龍江省進入了Ⅱ區,而三區的江蘇進入了Ⅰ區。2014年,這種變化進一步持續,Ⅱ區的黑龍江省的CGI指數更加不協調,進入了Ⅲ區;Ⅱ區由1978年的1個省份增加到了6個,糧食產量比重達到了46.2%,農民收入比重達到了44.1%。從總體情況來看,主產區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協調程度有所提高;但從黑龍江省、河南等糧食產量最大省份來看,這種情況卻又有所加重,成為了“糧食—收入”最不協調省份。
3.3典型省份對比分析
從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糧食生產和地方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的協調關系從1978年之后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方面,從總體來看,由于國家惠農政策的實施,無論CGR還是CGI指數都有了很大改善;另一方面,值得引起重視的是部分最主要的產糧大省情況變得更加糟糕。針對后一個問題,本文抽取黑龍江省和江蘇省做一個對比分析。
首先,提取出兩個省份1978—2014年的CGR和CGI指數做一趨勢圖(圖3、圖4)。可看出,兩個指數都呈現出明顯的反向趨勢,特別是2000年之后,這種趨勢更加明顯。從CGR指數來看,2000年之前,無論黑龍江省還是江蘇省,大致的都圍繞1上下波動,可以說比較協調;而2000年之后,這種趨勢發生了重大改變,黑龍江省CGR值一路上揚,到2014年更是達到了3.85,是江蘇省(0.39)的近10倍。從CGI指數來看,兩省更是呈現出一個十字交叉的態勢:1978年,黑龍江省CGI指數僅為0.73,江蘇省為1.30;此后,兩省呈現完全相反的趨勢,到1994年,黑龍江省CGI指數超越江蘇省,到2014年,黑龍江省CGI指數為1.81,而江蘇省降低到0.71。
表5 基于CGI分區的糧食產量比重和財政收入比重
圖5是1978年以來兩省糧食產量占主產區的比例變化情況。與CGI指數分布情況類似,黑龍江省從改革開放以來,糧食比重呈現逐年上升的態勢,由1982年最低的4.9%上升到2014年的13.6%,糧食產量2014年達到6242萬t,是1982年產量最低點的1150萬t的5.42倍;江蘇省占主產區糧食產量比重則逐年下降,由1982年時的12.1%下降到2014年的7.5%,產量僅由1978年的2400萬t,增加到了2014年的3490萬t,增長幅度僅為45.5%。
事實上,從CGR和CGI的分區更能看出兩省的不同變化。從CGR指數分布看,黑龍江省從1978年的Ⅰ區,進入2000和2014年的Ⅲ區,而江蘇則由1978年的Ⅱ區,進入2000和2014年的Ⅰ區;從CGI指數看,黑龍江省由1978年的Ⅰ區,進入2000年的Ⅱ區,最后到2014年的Ⅲ區,而江蘇省則由1978年的Ⅲ區,進入2000年和2014年的Ⅰ區(表2、表3)。兩省基本上是相反的趨勢,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江蘇省農業生產的“非糧化”傾向以及黑龍江省的幾乎完全糧食化。雖然還需進一步通過其他手段來驗證這個假說,至少可以從其它省份的變化上得到一些佐證,例如,堅持糧食生產的河南省在1978—2014年,無論CGR還是CGI指數都處于Ⅲ區,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的反向趨勢值得重視。
4 結論與討論
按照地理集中度理論,分別提出糧食生產集中度、地方財政收入集中度和農民收入集中度三個概念。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構建衡量糧食生產與財政收入以及農民收入協調度的CGR和CGI指數。利用糧食主產區的歷史數據分析計算,得出結論:(1)從總體情況看,1978—2014年的30多年里,無論“糧食—財政”協調度,還是“糧食—收入”協調度都有所好轉,主要表現在0.8~1.2的Ⅱ區省份增加,說明國家收入調節政策已經發揮了較好的作用。(2)從空間分布看,CGR和CGI指數顯示,全國糧食主產區“糧食—財政”協調度和“糧食—收入”協調度的地理分布有很大改變,東北作為新興的糧食主產區,其協調程度由非常協調轉向不協調,東部和南部省份則呈現相反的趨勢。(3)從時間趨勢看,我國最大的糧食主產區的省份情況越發不協調。無論從CGR還是CGI指數均顯示,黑龍江省、河南省等產糧大省,都位于2014年的Ⅲ區。而與之對應的一些東部、南部沿海發達省份協調度有所改善。
圖5 黑龍江省和江蘇省糧食產量占主產區比例變化
雖然種糧是否必然會導致貧困還需進一步驗證,但在“精準扶貧”的大背景下,保障糧食安全和脫貧攻堅是不能放松的兩件大事。脫離糧食安全搞扶貧是“竭澤而漁”,不顧地區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抓糧食是“緣木求魚”,處理好糧食安全和脫貧攻堅的辯證關系,做到兩個底線一起守,兩個成果一起收,是未來必須重視的關鍵問題。
第一,改革開放特別是2000年以來,“糧食—財政”協調度和“糧食—收入”協調度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應在于國家各項惠農政策的實施,如2004年農業部制定規劃,在13個糧食主產省(區)重點選建9個優勢產業帶;從2005年起,中央財政對連續5年平均糧食產量大于2億kg且糧食商品量大于500萬kg的產糧大縣進行獎勵;2007年底,國家先后在黑龍江、吉林、河北等省區建設了60多個大型商品糧生產基地;2009年國務院提出從13個糧食主產省區選出680個縣(市、區、場),著力打造糧食生產核心區;2012年,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資金中,給予糧食主產區的比上年提高近5個百分點。未來除給予糧食主產區特別是核心區更大力度支農惠農的優惠和政策傾斜,還應充分利用糧食主產區的資源比較優勢,加快推進糧食深加工等產業鏈。
第二,中央惠農政策的實施出現明顯的“溢出”效應,將主產區農民更“深刻地”固定在了糧食生產上。2004年以來,主產區糧食生產行為發生了進一步分化,重點糧食產區種植面積和產量進一步增加,而其他地區則縮減產量,造成了糧食主產區進一步集中在黑龍江、吉林、河南等省份,而這些省份是重點的“糧食—財政”和“糧食—收入”的不協調區。政策制定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其溢出效應。
第三,糧食主產區的貧困問題需得到進一步重視。在“精準扶貧”的大背景下,糧食主產區貧困應格外受到重視,這不僅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爭論,更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未來應進一步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加大主產區農業科技推廣力度、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加強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真正使糧食生產以及其延伸產業成為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以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第四,本研究基于糧食主產區的歷史數據,從省級層面對我國糧食生產與地方財政收入及農民收入協調度展開研究,因數據選取、統計口徑等因素,本文只關注主產區糧食產量及區域財政收入總值等宏觀數據,未來應結合縣級區域的微觀數據調研及案例分析展開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略
作者簡介:齊蘅(1971—),女,黑龍江伊春人,博士研究生,副編審。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業經濟管理。吳玲 (1970—) , 女, 黑龍江哈爾濱人, 博士, 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村區域與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地理》2017,06(37),15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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