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鄉村、傳統村落是自然形成的,以家庭種植業、養殖業為基本產業模式的聚落,它擁有的不僅是村落建筑本身,它還有村落賴以生存的田地、山林、草場和湖沼,一個自然的村落就是由依托這些自然資源形成的若干家庭組成的相對獨立的社區。傳統村落在遺產分類里面應屬于農業文化景觀,它是人類利用土地耕作獲取主要生活資料所形成的傳統和景觀,它體現了鄉村社會及族群所擁有的生存智慧,折射了人類和自然之間的內在聯系,是農業文明的結晶。為了守護這些最后的家園,國家近年啟動了傳統村落的整體保護和利用工程,不過如果資金投入不當,突如其來的大規模、高強度干預也足以毀掉一個村落,如西江千戶苗寨和肇興侗寨,2012年重置世界遺產預備名單時我只能把它取消,因為它已經完全變成了城鎮,一個沒有土地的旅游小鎮。
傳統村落的保護與發展面臨著錯綜復雜的問題。我們認為,土地權屬的分解過細、社區組織的渙散無力、城鄉關系的偏差這些看似與傳統村落保護關聯不緊密的問題,其實是導致傳統村落蕭條瓦解被破壞和失去發展動力的最根本問題。
中國鄉村自古就有中央王朝設置的基層行政單位,但多數時候它們發揮的作用并不理想。秦漢到魏晉南北朝,鄉、里這些基層機構的作用比較明顯,一直管到村這一級,長沙走馬樓出土的吳簡顯示了當時地方管理之細。中古以后,中國鄉村基層組織逐漸轉變為以當地大姓豪族為基礎、以傳統習慣法為準則、以鄉紳為權威中心的鄉紳自治形式。有一種極端的說法叫皇權不下縣城,事實上,后來中央政府在鄉村確實主要依靠鄉紳來共同治理。
上世紀五十年代以后,中國的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傳統的鄉紳連同他們所在的有產階級被打倒且消失,代之而起的是自上而下委派的農村干部。從此他組織代替了自組織,成為農村的主要管理機制。在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土地制度和村民都在村集體中務農的時代背景下,生產隊或村黨政組織也曾經十分活躍,并在組織村民改田改土、耕種收獲、上繳公糧,以及分配錢糧、地方治安、調節糾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改革開放以后,農村的年青一代基本脫離鄉村進城務工,企業雇主與他們的利益關系更加密切,在他們心目中,家鄉村官的權威開始下降。這一作用由于各種原因又被加強,如二權分立、永久不變的執行,虛化集體所有權、實化個人使用權的政策措施等。
鑒于農村基層組織能力下降,國家推行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和大學生村官選派,以加強鄉村的社區建設。但是目前大學生村官任職時間太短,更多地是作為一個選拔干部的訓練機制設置的,村官剛剛熟悉農村情況就離開了,難以為鄉村建設發揮太大作用。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應該充分發揮那些出自本村社或相關村社,成人后外出在城市務工或經商歸來,或在黨政機構、企事業單位、文教科技單位及軍隊工作并退休的人們的積極性,要有政策鼓勵城內的成功人士退休后回到家鄉,建設自己的鄉村,特別是那些蘊含豐富歷史文化內涵的傳統村落,它們更需要擁有文化修養、懷舊鄉愁、管理經驗、經濟基礎和人文關懷的本地老人回來,參與甚至主持村兩委的工作。落葉歸根的老人成為鄉村賢達,他們與村內自己產生的村干部及外來的大學生村官共同作用,或許能夠使包括傳統村落在內的鄉村管理步入良性循環。為了將人留在農村,政策上要大力支持農村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軟件建設,特別是較好的教育和醫療條件。
第二,傳統鄉村如何才能社區等性?我認為政府、專家及其他外來保護者應當進行社區動員,與傳統村落的村民充分溝通,在村民自主、自愿和自發的前提下組建能夠代表絕大多數擁有者意愿的合作社、理事會或管理委員會,在現有的村兩委的組織框架下,注重保護和延續傳統的村社組織,使村落傳統社區恢復一定的自組織能力。另外,要發揮傳統村落文化精英的帶頭示范作用,村落里有威望的老者在宣揚教化、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等方面仍然能起到重要作用。
一個村落能否保持繼續發展的活力,健全的村落管理機制無疑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目前農村是缺乏管理的。實施傳統村落保護計劃時,要發揮好鄉村傳統管理機制的作用,調動村里的文化精英和創業能人,尤其是在外面見過世面的年輕人的積極性,使他們能夠積極投入到自己家鄉的保護和發展事業之中。雅安420災害地震重建時,其中有一個村就基本采用了災后自建,他們成立了一個自建委員會,充分利用QQ、微信,把城里的人都召喚回來幫著出主意,然后進行規劃設計和重建,政府只是把災后重建的經費補貼下去,不再做其他事情,這樣反而做的比其他好些村都做的好。
其三,可以將整個村落作為一個需要保護、傳承、展示和發展的系統,建立生態或社區博物館等,并由村民開展宣傳和維護。生態博物館中可以建設一個資料興趣中心或認知中心,集中保存和展示村落信息,并成為村民認識自己鄉土的場所,從而喚起其文化自覺和自信。
其四,既要開展認知傳統建筑的宣教,也要對村落建筑采取適當的改造措施,提高村落老屋的外部美觀性和內部宜居性,并設計建造一些體量不大、價格適中、節能環保,且能保持傳統的新民居,通過鄉村精英率先入住的示范帶動,將傳統村落的風貌長期保存下去。
其五,外來的專家和團體應支持、鼓勵和幫助村民自己制定保護傳統村落的鄉規民約,以便村民按照傳統維護和建設自己的住宅。村民按照專家的指南,想怎么建、實現什么功能、用什么傳統樣式,自己選擇,然后專家幫助進行一些設計。我們應該在政府和社會的支持下,建立傳統村落的保護與發展基金,支持那些愿意按村落傳統和保護要求維護住房外觀、改造房屋內部的家庭,從而使這些遵守村規民約并作出貢獻的村民得到獎勵和補償。
最后應該強調的是,我國的傳統鄉村的保護與發展,絕不只是傳統村落保護的事,這涉及到國家深化農村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政方針。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領域的專家機構應該關注國家相關政策,否則我們將無所適從。
作者系北京大學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中心主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北京)副主任
(本文系作者在第二屆世界鄉村發展論壇上的發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村文化人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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