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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透過“博士春節返鄉記”爭鳴看鄉村問題、城鄉矛盾與城鄉融合

[ 作者:張勇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8-02-18 錄入:吳玲香 ]

摘要:“博士春節返鄉記”的爭鳴是參加者在多種主客觀因素影響下圍繞鄉村問題而展開的一種討論。這場以“鄉愁”為總旋律的爭鳴展現了我國當前城鄉之間的矛盾現狀,這種矛盾體現在城與鄉之間在自然空間上分立、稟賦差距擴大、資源爭奪、文化價值沖突等方面。為此,解決鄉村問題必須從城鄉關系中尋找出路。未來城鄉關系的理想圖景是城鄉融合,促進城鄉融合的立足點在于建設美麗鄉村,要重視國家意志的政策選擇作用,將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建設美麗鄉村的突破口。

2015年春節期間,上海大學王磊光博士在網絡上發表了一篇《近年情更怯,春節回家看什么》 的文章,“一石激起千層浪”,社會諸多群體特別是學界,圍繞此進行了熱烈的爭論。繼而,2016年春節前后,又有《一個農村兒媳眼中的鄉村圖景》 等幾篇圍繞春節返鄉見聞的文章在網絡上瘋傳(1) 。從2015年春節到2016年春節期間,圍繞著“春節返鄉記”的網絡爭鳴可謂熱鬧非凡,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20多篇網絡爭鳴文章,其中2015年春節前后爭鳴中最為典型、學理性較高的包括王磊光的返鄉筆記、去留兩昆侖的《農村是狼文化,不是羊文化,勿把美好的回憶嫁接在現在的農村》 及蔣好書的《如果真愛家鄉,知識不會無力》 等;2016年春節前后,至少又有近10篇圍繞此問題而寫的文章在網上瘋傳,最典型的莫過于黃燈的《一個農村兒媳眼中的鄉村圖景》(2) 一文??傮w看來,上述爭鳴文章絕大多數來源于網絡,包括政府官方門戶網站、學術性網站和民間社交網站。正是因為上述爭鳴文章來源于網絡,文章一方面具有作者匿名性特征,另外一方面文章描述內容和手法具有較為明顯的生活性甚至是“隨意性”,與傳統學術論文“嚴謹”“規范”的要求之間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值得注意的是,參與爭鳴的作者不少屬于傳統上所謂的“知識分子”群體,甚至是具有“博士”身份的高層知識分子或高校教師,這部分特殊群體及其所表達的觀點,在社會諸多場合中代表著知識、理性、科學與權威,他們用知識和理性從不同的專業視角對自己的所見所聞進行檢視,為此次爭鳴的深入性和科學性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一、爭鳴者的鄉村認知及其差異

參與本次爭鳴的爭鳴者對鄉村的理解與把握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來源于對生活過或正在生活的鄉村現實的觀察,二是來源于兒時所生活鄉村的記憶,三是來源于對鄉村進行有目的學術研究而進行的社會調查。爭鳴者理解鄉村的路徑不同,致使他們對鄉村理解的側重點、所截取鄉村的片段及對鄉村理解的深度均有不同?!安┦看汗澐掂l記”所爭鳴的對象雖然均是“鄉村”,但其爭論的對象有的是當前客觀的現實鄉村,即圍繞鄉村的現實情況而爭論;有的爭論對象則是理想鄉村,即對未來鄉村理想圖景所持不同見解而爭論;而有些爭論的對象則是爭鳴者記憶中的鄉村,或者與爭鳴者記憶中的鄉村息息相關。而爭鳴之所以發生,也與爭鳴者自身的人生閱歷、知識結構等主觀因素緊密相連,這些主觀因素也是理解鄉村的一個注腳。

(一)現實的鄉村圖景。

爭鳴者是各自持著一幅自己腦海中的現實鄉村畫卷參與爭鳴的,并將自己的觀點與價值判斷奠基于這幅腦海中的現實鄉村畫卷之上。從爭鳴者對鄉村現實所持的態度及價值取向來看,大體上分為三類:第一類可謂“消極憂慮派”,認為農村變得日益“頹廢”,對農村未來發展充滿擔憂。最為典型的就是王磊光的《近年情更怯:春節回家看什么》和去留兩昆侖的《農村是狼文化,不是羊文化,勿把美好的回憶嫁接在現在的農村》,甚至后者將農村的“丑陋”現象發揮至極端,給人以偏激之感。第二類可謂“積極理想派”,認為不應該對農村當前變化過程中出現的諸多現象給予過多否定性的評價,更不應該失望,關鍵在于主體自身要進行自我調適,積極投入到農村發展當中,對農村未來發展充滿著理想與憧憬,如五月花的《“博士春節返鄉手記”哪里錯了》、蔣書好的《如果真愛家鄉,知識不會無力》等文章。更為突出的是,劉連泰在《文科博士請擱下鄉村教化的神圣使命》一文中,直接將博士的鄉愁與鄉憂根源指向作者本身。第三類可謂“問題意識派”,對農村的變化現象沒有進行過多的價值評價,而主要是對農村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列舉與分析,如常培杰的《雙重視域下的農村生活》、朱羿的《年味兒變淡的憂慮與無奈》、段修建的《一個故鄉,兩種鄉愁》等文章。他們并非像“積極理想派”那樣憧憬鄉村的未來,也非如“消極憂慮派”那樣消極沉淪,而是著重于展示問題。當然,他們不僅是在列舉這些問題,亦可認為是對此種現象的擔憂。

爭鳴者對鄉村現實的不同觀感,部分原因來源于爭鳴者各自所感知的鄉村現實本身的多元化和復雜化。爭鳴者所言說的“鄉村”對于每個爭鳴者自己而言都是客觀的、真實的,都是活生生的。然而,每個爭鳴者所言說的那個真實鄉村彼此卻是不同的,導致大家都是在圍繞“鄉村”而爭鳴,甚至各自所言的“此鄉村”和“彼鄉村”也有著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各自所言的“此鄉村”終究非“彼鄉村”。這種鄉村現實狀態的客觀差異,對在我國這樣一個國土面積廣大、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國家而言,爭鳴者所言的“此鄉村”與“彼鄉村”的差別往往是巨大而明晰的。這種鄉村現實狀態的差異,決定了爭鳴者所感知的那幅鄉村畫卷本身是不同的,不同鄉村在區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習俗文化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別。如王磊光、費祎等人所言的鄉村可能屬于那種地理條件較為落后的丘陵或山區的鄉村,甚至地處西北內陸;而蔣書好、朱羿、段修建等人所言的鄉村應該屬于那種自然地理條件和區位較好的鄉村,或處于江浙一帶。當觀察者所觀察的鄉村畫卷本身不同時,其感受和結論自然是不同的。當然,盡管爭鳴者所言的鄉村是不同的,但并沒有消除他們對話與爭鳴的基礎,在社會學研究過程中,研究個案或樣本選取永遠都是具體的、個案性的,而研究所要解釋或揭示的問題,卻具有一般性、普遍性。

(二)理想的鄉村圖景。

爭鳴者所關注的另外一個焦點是對鄉村理想狀態或應然狀態的不同理解。每個爭鳴者都是懷揣著自己的鄉村理想圖景進行討論的,并以此憧憬圖景來評判鄉村現實和設計鄉村未來發展方向,盡管有些爭鳴者心中的鄉村理想藍圖比較模糊。爭鳴者對未來鄉村狀態的理想圖景大致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可稱之為“懷古”派。他們對曾經的鄉村、記憶中的鄉村給予了足夠的愛憐與懷念,曾經的那個鄉村在他們的記憶深處是美好的。也正因曾經美好鄉村的“消失”,導致他們在情感和心理上產生了不適和無助,甚至想逃避現實。在王磊光、鄧峰、朱羿、李玉等人的文章中,此種情感是相當明晰的?;蛟S他們的鄉村理想追求具有一種陶淵明式田園詩鄉村的情結,但值得注意的是“懷古派”留戀更多的是傳統社會中的“鄉情”———人與人之間的真情與互助。第二類可稱之為“否定”派。他們否定“懷古派”所持的鄉村理想,如去留兩昆侖、五月花、古魚等人的作品都認為當前的鄉村現實是既定的事實狀態,“懷古”與“留戀”曾經的鄉村是不可取的,甚至認為“懷古派”所留戀的那種美好鄉村根本就是蕩然無存的,如《農村是狼文化,不是羊文化,勿把美好的回憶嫁接在現在的農村》一文,徹底掃除了“懷古派”情感存在的基礎。更多的此派學者認為,應該尊重和適應現實,傳統社會鄉村的“從一而終的穩定生活更可怕”,當下的鄉村現實本身就是鄉村發展一個階段的結果。他們認為傳統社會的鄉村并非人類社會的理想,人們也沒有必要對其寄予過多的留戀情懷。

(三)記憶中的鄉村。

爭鳴者的鄉村記憶是爭鳴者個人經歷或人生閱歷的一部分,其個人人生經歷是形成爭鳴者所持價值和知識的“前見”基礎,而這種“前見”必然影響、規制著爭鳴者的價值判斷與情感態度。爭鳴者多數是在鄉村中成長起來的,曾經的鄉村記憶給他們的印象是深刻的,他們的鄉村情懷,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這種“兒時”或“曾經”的鄉村經歷。每個爭鳴者個人人生經歷是各不相同的,爭鳴者的“鄉村記憶”是其對鄉村現實理解和價值判斷的重要基礎,既有的鄉村記憶成為對鄉村現實判斷的參照物。當爭鳴者腦海中的鄉村記憶不同時,自然影響到爭鳴者對鄉村現實的差別性判斷。同時,鄉村記憶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爭鳴者的鄉村理想,其鄉村理想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自身所占有的既有知識和經驗,而鄉村記憶正是此知識和經驗的重要來源。在不同的鄉村記憶基礎上形成的不同鄉村理想,成為爭鳴者對鄉村現實的“規范要求”,以此來評價鄉村現實,自然對鄉村現實有著不同的解讀與理解。

(四)爭鳴中的爭鳴者。

爭鳴者參與“爭鳴”,除了對“客觀鄉村”多元化的理解外,爭鳴者的主觀方面也是導致各自觀點相左的重要原因。這其中尤為明顯的影響因素是爭鳴者的知識結構差異。本次爭鳴者中的多數可謂社會中的高層知識分子,知識背景和知識結構是其判斷鄉村現實最為基礎和原始的參照系,甚至爭鳴者正是用此知識去度量、切割、解剖鄉村現實的,這種“前知識”的存在,自然會對爭鳴者當下的現實判斷產生“嵌制”性影響。特別是不同學科知識對同一社會現象解讀的路徑、重點與結果都可能是不一致的,甚至在同一學科內部,不同的研究領域,依然存在研究路徑與視角的差異,而這些差異,直接決定了研究者的結論與判斷。在本場爭鳴中,雖無法全部獲知爭鳴者的知識結構背景,但從已獲知的情況來看,社會學領域學者占多數。當然,他們所從事的領域可能不同,如蔣好書是從事社會組織研究的,他所關注的問題在于如何組織鄉村社會力量而開展社會救助,進而促進社會發展。具有法學專業背景的劉連泰的加入,增添了本次爭鳴多學科解剖視角的可能。法學者的視角與社會學者的視角自然存在著一定的差異,甚至是面對同一鄉村,不同主體得出的觀感和判斷也是不一致的,如王磊光在2015年春節期間所寫的返鄉筆記,充滿著憂慮與失望;但就是面對同一村莊,新華每日電訊的記者李昊陽在2016年春節期間專門圍繞此返鄉話題,所作的《一年后探訪“返鄉博士”的家鄉》一文,卻充滿著希望與發展動力,當然,也正視該村所存在的困難。

另外,爭鳴者的現實處境差異,也是爭鳴者對鄉村有著不同情感及認識的重要影響因素。有爭鳴者面對鄉村“世俗”與“凋敝”感覺到知識的無力,產生心理上的“不適”,這種認識與情感,一方面的確來源于鄉村及鄉村人與人關系的變化引起的“不適”;另一個重要方面,是爭鳴者自身變化及其現實處境,如若正處于人生的“奮斗階段”,就可能導致他對曾經的鄉村產生“不適”。當王磊光在感嘆失落與無力的時候,劉連泰則對“憂傷”派的情感不以為然,認為是憂傷者將自己扮演成“教父”身份且力圖“教化”鄉村而結果無效后,導致產生的情感落差。其實,“憂傷派”的現實處境可能是劉連泰所未曾體驗的,他擁有的威望和聲譽也正是“憂傷派”所希冀的。

二、爭鳴背后的城鄉矛盾

雖然爭鳴的主題是“鄉村”,但必須從“城”與“鄉”兩個部分及其聯系才能全面、深入理解鄉村及圍繞其產生的爭論。因為城市和鄉村是兩個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城鄉關系中“關系”的主要含義是將城市和農村視為通過人口、商品等要素流動而彼此緊密聯系、相互依賴的兩個共生系統,指城鄉之間要素流動和功能親合的狀態 。城鄉關系來源于兩者之間的差異性和互補性,是廣泛存在于城市和鄉村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普遍聯系與互動關系,是一定社會條件下政治關系、經濟關系、階級關系等諸多因素在城市和鄉村兩者關系的集中反映 。城鄉關系包含相當廣泛的內容,如城鄉發展關系(產業發展關系、經濟發展關系)、城鄉經濟關系、城鄉文化關系、城鄉社會關系、城鄉生存關系、城鄉運行關系等。特別是在當今社會,大部分發達國家都保持著較高的城鎮人口比例,而發展中國家也經歷著快速的城鎮化過程,城鄉關系因雙方相互依賴而變得更加復雜 。解讀與理解鄉村的路徑千差萬別,但爭鳴者所持的態度與情感,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從城鄉關系中尋找到答案。城鄉關系始終是解讀鄉村的一條主線,因為,“城鄉關系的面貌一改變,整個社會的面貌也跟著改變”。圍繞“博士春節回鄉記”的爭鳴,實則是城與鄉現實沖突與矛盾的展現,爭鳴中的“鄉愁”與“無助”,很大程度上來源于“城”與“鄉”之間的矛盾。

(一)城鄉空間分立與稟賦差距。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上,城市是由鄉村分化而產生的,是伴隨著社會分工而出現的,“文明時代的特征之一是把城市和鄉村的對立作為整個社會分工的基礎固定下來”。城與鄉首先在地理空間上發生分立,在進入現代社會之后,儼然明晰的城鄉分界與區分似乎已經蕩然無存,但在整體上來看,城與鄉之間不僅存在地理區域上的分立,而且各自擁有的稟賦差異明顯。當然,現實中也存在著某些已經城市化的農村,但這種局部的、個別現象無法代替對中國城鄉面貌的全面描述。這里所言的城市稟賦與鄉村稟賦,主要指城市和鄉村有著相異的地理區位、自然條件(主要是自然環境和基礎設施)、歷史淵源和功能定位、生產和生活方式等。城與鄉的稟賦差異在現實中一直是存在的,深嵌在人們腦海中,而且,因我國地區的廣袤與地區發展不平衡,給城鄉稟賦及差異性增添了復雜性與多樣性。

在傳統記憶里,城市稟賦印象為川流不息的人群、商業大廈的繁華、便捷的交通與高質的服務及燈紅酒綠點綴的瀟灑;至于鄉村稟賦印象,在很多人腦海中為地理環境不好,交通不便,再加上農民辛苦勞作的身影。城鄉空間分立和稟賦差異是一種客觀的現實存在,即使是在馬克思預言的人類社會發展高級階段的共產主義社會,城鄉差別消失,是指城與鄉在社會地位和社會制度的平等對待,以及勞動的同質化,并非指城鄉區域的完全融合,也非城市與鄉村稟賦的毫無差異。值得注意的是,伴隨著現代化與城市化的推進,城市與鄉村在地理空間上的存在方式存在著多樣化的布局,二者各自的稟賦也發生著急劇變化。遺憾的是,爭鳴者所展示的鄉村實景中,城與鄉盡管各自都有所發展和改變,但二者間的稟賦差距在擴大。城市與鄉村的稟賦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并且各自有著自身的產生與發展規律,雖然我們無法用簡單的標準來判斷孰優孰劣,不能用城市稟賦標準來評判鄉村現實,也不能用城市標準來框定鄉村發展目標,反之亦然。但在爭鳴中所蔓延的“鄉愁”情緒,無疑體現了人們對鄉村稟賦落后之擔憂,甚至是失望,更讓他們擔憂的是城與鄉的稟賦鴻溝在擴大。而這種差距,一方面是自然地理條件使然,另一方面也來源于人類對發展路徑與方式的選擇結果。前者不可改變,后者則是一個人為因素,對于一個國家而言,體現的是國家發展戰略與路徑的選擇,是有意識的選擇結果。

(二)城鄉經濟依賴與資源爭奪。

在爭鳴中,諸多爭鳴者都論及當前農村經濟不同程度地存在落后現象,不少爭鳴者看到的是鄉村資源的流失,如孫旭和劉忠良的論述。在中外城鄉關系發展史上,劉易斯的城鄉二元經濟論是關于城市對鄉村資源“掠奪”最為經典、最為系統的論述?,F代化是當前各個國家的建設目標與努力方向,就經典西方國家現代化的歷程和經驗而言,現代化的一個根本標志是城市化。盡管我們在現代化進程中盡量避免西方國家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城市對鄉村資源汲取甚至“掠奪”的弊端,但該問題依然在現實中呈現,對該問題的解決路徑決定了我們整個國家現代化進程的路徑與方向。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以空前的速度推進,伴隨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生產要素逐漸向城市聚集。一方面,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本的天性決定了在規模經濟效應的驅使下,生產發展所需的資本、人力和技術等生產要素自然而然地迅速向城市聚集;另一方面,我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實際工作重心一直偏向城市(3) ,國家政策制度設計和國家資源配置是偏向城市的,盡管這種偏向近年來有所改變,但其所形成的歷史包袱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割除,更何況任何一種制度一旦實施,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制度慣性,后續制度往往對之前的制度產生“路徑依賴”。

城鄉間流動的資源主要包括資金、物質和人力,這些資源向城市的聚集來源于兩種力量:城市的拉力和農村的推力。城市因生產要素聚集能產生規模經濟的效應,決定了資本向城市聚集的必然,進而吸引人力向城市聚集,因而,城市成為資本、人力的追逐地;同時,鄉村因自然環境和條件的制約,以及生產、生活水平的限制,使生活在鄉村的居民總有一種“跳農門”的渴望。在此意義上,城市化的過程也是社會資本和社會財富轉移的過程。在資本天性與制度安排的背景下,農民走出農村尋求致富成為理性選擇,多年來的“農民工”洪流由此而成。農民工在繁榮城市、致富自己的同時,卻使鄉村的人力資源面臨被“掏空”的危險,于是,很多爭鳴者看到的是農村人力資源日益走向枯竭,看到的是“空心村”的凋敝。于是,他們感覺城與鄉的距離越來越遠,為鄉村而“愁”,為鄉村而“憂”。

(三)城鄉文化浸染與價值碰撞。

諸多爭鳴者都感知到城鄉之間在文化上的強烈碰撞與沖突,甚至自身深陷其中而產生內心“不適”之感。城與鄉之間,不僅存在物質差距,更有文化鴻溝。城市與鄉村的文化差異是由城鄉文化本身屬性及其特點決定的,我們無法對城市文化和鄉村文化進行孰好孰劣的價值判斷。二者都是與其自身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相適應的,是該地居民在長期生活生產中形成而又被歷史傳承的結果,也是社會現實生活的濃縮與縮影。但這并不能阻止不同的人針對同一種文化現象作出完全不同的價值判斷,如王磊光認為綠皮火車上無邊界的文化是一種樂觀心態,是一種粗獷的生活方式,而孫旭陽在《故鄉的病在哪里》一文中卻認為這是“權力無邊界”的體現,是導致人與人沖突發生的原因所在。在城市化進程中,在一個流動性的社會,城市與鄉村之間,流動的不僅是物質與人,還有文化。當城市文化和鄉村文化相遇的時候,沖突、碰撞自然而然就會發生,而且,這種碰撞與沖突更為深層。在文化沖突的背后,實則是兩種不同的生活、生產方式以及價值觀念的沖突。每一個觀察者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道德倫理標準對城市文化或鄉村文化進行價值評判,正是這種主觀性、個體性、具體性的對文化及其沖突的不同判斷帶來了彼此的爭鳴,而在爭鳴的背后,體現的是各自文化本身所蘊藏的價值意涵。

城市文化與鄉村文化在發生沖突的同時,二者又無時不在浸染和改變著對方。當爭鳴者體味、目睹鄉村文化和傳統習俗日益“崩解”的時候,實則傳統意義上的城市文化正以一種或明顯或潛在的方式浸入鄉村,甚至顯得不可抵擋,頗有席卷一切之勢,城市文化在沖突與碰撞中浸染著鄉村文化,并進而開始影響、改變著鄉村居民的生活、生產和思維方式,其結果是在所謂的鄉村文化被侵染之后,產生了一種新的“變了味”的鄉村文化,但這“變了味”的文化,既不是城市文化,也不是之前那個“記憶中”的鄉村文化。我們也依稀看到,在面臨城市文化浸染的時候,鄉村文化也在進行著不同程度的抵御與自我保護,但被浸染、被改變是必然結果,只是被改變的程度多與少、快與慢的差異。同時,城市文化在潛入或席卷鄉村文化的同時,自身也正在被鄉村文化所“反蝕”和浸染,甚至被鄉村文化所撕裂和改變。其融入鄉村后已經不是曾經的那個城市文化了,它必須獲得新的內容和存在形式,才得以在鄉村扎根發芽。城市文化在浸染改變鄉村文化的同時,鄉村文化也在浸染改變著外來的城市文化,當今的鄉村文化實則是二者相互浸染形成的結果。同時,伴隨著“農民工”涌入城市,他們把源自家鄉與自身的鄉村文化帶入城市,城市文化的原有生態也被鄉村文化所打破,城市里的城市文化也在發生著改變。當然,鄉村文化在注入、改變城市文化的同時,自身也在發生著改變,在城市中獲得了新的內容、價值與存在方式。

(四)城鄉制度“藩籬”與“社會排斥”。

城鄉差別不僅是自然稟賦與自然條件的差異,更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造成的。城鄉二元制度形成于歷史上某個時期特殊國情和特殊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具體體現為一系列城鄉分割的二元非均等的利益分配與資源配置制度,而這種差別化制度安排的載體,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戶籍制度。其實,戶籍制度僅僅是這種差別化對待得以存在的一個載體,如果不改變城鄉不均衡的利益與資源配置傾向,即使沒有戶籍制度,可能依然會出現新的不均衡的制度載體。當前,我們正在實施城鄉統籌戰略,但似乎撕開城與鄉之間非均等性的制度“藩籬”非常困難。因為城鄉分割制度一旦形成,并結成一個制度網,而且深深嵌入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當中,對其改革與破除無法一蹴而就。城鄉關系的調整,從根本上來說是利益的重新調整與分配,利益主體追逐各自利益最大化似乎是他們“相對理性”行為的選擇,甚至對于既得利益享有者而言,他們的“特殊”利益正是來源于既有的分割性不均衡制度,因而一些人會反對、阻礙“切割”他們利益制度的形成。同時,現實的利益受損者也可能希冀謀求一種新的不均衡制度來滿足和實現自身的特殊利益,其結果往往是本應以謀求均衡制度為目標,結果卻產生了一種新的不均衡制度。于是,改革似乎陷入了一個怪圈,舊的不均衡制度貌似割除,但卻誕生了新的不均衡制度,或其實施的結果依然是不均衡。

盡管城鄉二元分割的制度“藩籬”在現代流動性的沖擊下已逐漸被撕裂而變得破損,但因分割造成的“斷裂”與彼此間的“社會排斥”卻是短時期內無法消除的。有爭鳴者將城市作為一個臨時“住點”,依然留戀故鄉的“家”,“住點”與“家”在他們的腦海中有著清晰的輪廓區分和不同的情感寄托,他們依然用“方言”來認識城市世界和思考現代問題。鄉村人的“人”是入城了,甚至在城里有了自己相對穩定的職業,住起了“洋房”,但他們中又有多少人,特別是對那些“打工族”而言,能夠在心靈上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呢?甚至對那些在城市謀有一份體制內工作的“青椒”而言,他們似乎依然徘徊在城市邊緣,感覺有一種無形的力量在排斥著他們。也可能這種感覺僅僅是心理上的,甚至是錯覺,但依然令他們感覺到“不適”,感覺到城市的陌生。從爭鳴中可以看出,更令這些城市邊緣人心里疼痛的是他們也被那個自己曾經再熟悉不過的鄉村及鄉村文化所排斥,春節回鄉感到的是“不適”與“迷?!?產生的是“鄉愁”,甚至對鄉村“丑陋面”的憎惡。當然,爭鳴者的“不適”“陌生”與“迷茫”部分來源于自身在經歷城市洗禮之后,其思維與價值觀念發生了潛移默化的變化,導致其對鄉村的一種排斥。不論是哪種情況,其結果都是在城市與鄉村的雙重“排斥”下,城里的“鄉村人”獲得了“漂族”這一身份符號,游離在城與鄉之間,而這種“游離”狀態,實則誘發了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穩定等諸多困境。

三、城鄉融合與美麗鄉村

綜觀這場沸沸揚揚的爭鳴,其將城與鄉這對矛盾置于一個特殊時間點———春節,以一種特殊的形式———“回鄉記”的形式而展開。其間充斥著哀嘆與無奈是顯而易見的,面對此種鄉愁與鄉怨,我們該如何消除城鄉撕裂而走向城鄉融合?古今中外的學者對此論述可謂汗牛充棟,這里僅僅圍繞爭鳴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幾點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未來鄉村圖景的定位是美麗鄉村。

爭鳴者都是懷揣著各自鄉村理想圖景而參與爭鳴的,大多數爭鳴者的鄉村理想可以用“美麗鄉村”來表達,盡管他們各自對“美麗”輪廓的勾勒可能存在差異。對未來鄉村發展的目標定位直接影響著一個國家城鎮化的進程與路徑,決定一個國家社會發展的全貌。的確,未來鄉村圖景應該是“美麗鄉村”,這一愿景告訴我們,美麗鄉村的本質是“鄉村”而非“城市”,不論在任何階段和任何情況下,鄉村都應該有其存在的空間及價值,特別是在中國這樣國土廣袤的國家,鄉村的存在可能是永恒的。盡管在當今世界現代化進程中,特別是我國當前歷經的是一個跨越式現代化轉型過程,城市化浪潮對鄉村的侵蝕與擠壓以一種不可阻擋之勢橫掃鄉村,鄉村的資源、人力與資本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迅速向城市集中,其結果,一方面是在短短的近40年里,中國的城市在“瘋狂”而“野蠻”地生長,一些鄉村“城市化”了;但另一方面,鄉村特別是相對落后的鄉村卻在頑強地存在著,似乎他們與城市之間的鴻溝不是在縮小,而是在擴大,似乎他們是被城市甩掉的孩子,而且,這種鄉村還占有一定比例。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社會主義小康社會建設,無法割舍這部分鄉村,其唯一出路是我們將之建設為美麗鄉村。

未來美麗鄉村的實踐圖景應該是多元的具體的。美麗鄉村建設實踐既離不開中央的引領與激勵,更離不開地方的主動探索與創新,而且,這種地方性的探索力量對鄉村建設實踐尤為重要。也正是各個不同地方的實踐探索,才能繪成美麗鄉村建設多彩而不單調的畫卷;也正是因為其來源于地方自身的主動創新,才使美麗鄉村建設充滿活力與生命。在實踐中,我們應該充分尊重地方和社會力量對美麗鄉村建設的探索與創新,而且,很多地方的探索實踐,已經揭開了美麗鄉村建設的序幕。美麗鄉村建設包括物質與經濟、制度與文化等多個層面的內容。而從具體建設路徑來看,有的通過“法律下鄉”推進鄉村秩序重建,如廣東省在全省推進“一村(居)一法律顧問”活動(4) ;而更為常見的是通過“服務下鄉”的方式,推進城鄉一體化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如廣東省中山市在改革中完善村級各自社會組織,重新明確劃定村級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功能與職責,促進各主體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伴隨著現代信息科技發展和近年電子商務的興起,鄉村電子商務的發展與電子政務的推廣,不僅帶來了鄉村經濟及商業的改變,而且帶來了鄉村治理越來越重視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趨勢,鄉村借助信息化實現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政府、市場與社會的良性互動,最終實現了鄉村的治理創新 ,近年來浙江、廣東等地出現的“淘寶村”就是明證;還有的通過開發利用傳統資源來發掘鄉村建設的力量,如近年來廣東積極推動鄉村文化建設,其中一個重要的做法就是促進各個村文化樓建設,推進地方傳統文化的傳播,擴大傳統優秀文化的影響,以此提高鄉村文化水平和質量,浙江臨安的“文化禮堂”建設活動就與此類似。

我們希冀未來的鄉村是“美麗”的,盡管對美麗鄉村理想圖景的規劃與設想千差萬別,并且現實中美麗鄉村建設的實踐探索也繽彩紛呈,但美麗鄉村一定是物質、精神、生態、文化和社會的高度發展狀態。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目標“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為美麗鄉村建設提供了整體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所期待的美麗鄉村是現代鄉村,而不是陶淵明在《桃花源記》中所描繪的鄉村,不是重歸自然經濟狀態下的小國寡民時代的鄉村?,F代社會自然會將鄉村打上現代性烙印,美麗鄉村應該是開放鄉村,而非封閉鄉村;是流動性充滿活力的鄉村,而非靜止無生機鄉村;在鄉村內部,在傳統生活共同體或家族共同體解體的同時,重建一種新型基層共同體 。總而言之,是物質、精神、文化、生態和社會各個方面美好狀態的鄉村。

(二)在城鄉關系中把握鄉村。

這場爭鳴的客觀對象是鄉村,但背后的實質在于城鄉關系,只有將爭論置于城鄉關系當中,才能更好地對所爭論的問題進行理解與認識。如果我們孤立看待鄉村問題,將之與城市割裂開來,就根本無法洞察鄉村的全貌。城市與鄉村之間彼此影響、彼此浸染,并在潛移默化地、或劇烈或輕柔地改變著對方,鄉村因子被裹挾進繁華的城市,使曾經的城市獲得了新的面貌;城市因子也在席卷鄉村,在鄉村上空游蕩,打破了鄉村曾經的那份寧靜,使曾經熟悉的鄉村變得陌生起來。這其中有沖突、碰撞與撕裂,但也是一個融合、互惠與雙贏的過程。在開放性、流動性的背景下,城市沒有消失,鄉村也沒有終結,只不過是彼此獲得新的面貌、獲得新的存在形式而已。

城與鄉之間存在著對立與共贏雙重關系。一方面,城與鄉之間存在著對立和矛盾,城鄉之間的對立矛盾從根本上說來源于社會分工,而且,現代化進程凸顯了這種社會分工所帶來的沖突與矛盾。城與鄉之間既有對資源和資本的爭奪,也有著文化與制度的隔離與沖突,最后形成“文明”與“野蠻”、“先進”與“落后”的分野,而且在相當長時期內作為傳統觀念深深烙印在人們腦海中。另一方面,城與鄉彼此間相互依賴與共存,存在著共贏的基礎與可能。不僅城市繁榮離不開鄉村,走出鄉村發展困境更離不開城市,孤立和割裂城市與鄉村,必將帶來城鄉發展失調,最終影響一個國家和社會的長遠發展。既然城與鄉緊密相連,建設美麗鄉村,雖建設的是鄉村,但建設的路徑卻必須將城與鄉統籌起來。甚至有學者預言,中國社會政策發展開始進入城鄉統籌時代 ,城鄉統籌或城鄉發展一體化是彌合城鄉撕裂的唯一出路。

當前,城鄉至少要在四個方面實現統籌,即規劃建設、產業發展、管理制度及收入分配。城鄉統籌,不僅僅是經濟層面,還包括政治、社會和文化等各個層面和領域的統籌。只有在城鄉統籌的背景下,鄉村與城市的資源(包含人力)才不僅僅是流動,而且才會得以合理的配置,才會發揮資源配置的最大效用,才會實現城鄉互惠共贏局面。在實踐中,中央和地方均在積極推動城鄉統籌發展。早在2007年,成都和重慶就被國務院批準為“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盡管目前一直在探索當中,但在區域發展、戶籍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均積累了有益的經驗。實踐也再次證明,只有將城與鄉統籌起來考慮,才能走出當前鄉村發展的困境。

(三)充分重視國家意志的政策選擇與誘導。

我國城鄉分割與對立的現狀,不僅有自然條件和稟賦因素的制約,但更重要的是制度使然,而且,后者更為重要。特別是對于我國這個政府推動型的改革過程而言,政府在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不言而喻的,而政府在改革過程中的基本作用就在于進行有效的良性制度供給。波蘭尼在“雙重運動理論”中認為,政府角色與職責在市場和社會博弈中發揮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探索實踐也深刻證明了國家意志及政策導向對城與鄉發展的影響之大。而且,在我國目前現有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下,國家層面也具有足夠的動員和行動能力來影響甚至改變發展政策及其實施戰略。當然,也有足夠的行動效能來布局城鄉發展格局。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充分重視“頂層設計”對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指導性作用,說明在經歷相當長的以地方探索實踐為主體的“摸著石頭過河”階段之后,要充分重視國家和政府特別是決策上層對整個宏觀社會發展的引導作用。

進入21世紀以來,解決城鄉發展失衡問題被提高到黨和國家政策前所未有的高度,解決鄉村問題路徑在于城鄉統籌,而實施城鄉統籌的關鍵在于有效的制度變革與制度供給。制度變革主要體現在行政體制、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務方面,其關鍵則在于打破不平等的既得利益格局。從國家發展戰略高度和宏觀視野來認識鄉村的建設與發展,黨和政府應該積累足夠的改革動能和魄力去打破現有制約鄉村發展的制度桎梏。制度變革的過程,是實施國家意志的過程,對于解決城鄉對立和矛盾而言,國家意志的介入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在當前城鄉關系中已形成了既有利益占有格局,而且既得利益主體日益固化,對外界的沖擊有一種本能的抵制。要對其利益進行調整或重新分配,其中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必須有國家意志明確而強有力的支持。另外,也只有國家通過政策工具才能實施有傾斜性的“公平”制度供給,才能落實促進鄉村發展的“優惠”制度。鄉村問題的解決,離不開社會力量的自發探索,更離不開國家意志的自覺規范與引導。

當然,國家在進行制度供給促進鄉村發展時,國家意志在滲透鄉村發展過程中的時候,絕不是將我們的政府變成“全能政府”,而是要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在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建立良性的相互配合的分工與協調關系;同時,要謹防國家意志滲透和權力擴張過程中的集權與獨斷風險。

(四)城鄉融合的突破口在于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爭鳴中的鄉愁很大程度上來源于鄉村凋敝,而鄉村凋敝最為重要的體現就在于鄉村基礎設施與基本公共服務的短缺?;竟卜盏臈l件和水平狀況,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保障條件,也是吸引人力、物力資源的重要制約因素。要想實現城鄉統籌,實現城鄉資源的雙向合理流動,務必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實現這一目標,至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一要加大對鄉村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投入,將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入公共服務領域。一方面要求“做大財政收入蛋糕”,另一方面要求優化財政支出的分配格局。二要合理分攤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責任與成本。要按照權責匹配、財責匹配、公平與效率、中央與地方平衡的原則,確定各級政府在鄉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權力與責任。三要建立均衡導向的財政投入和保障機制。各級政府(含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要合理劃分財政稅收權限,建立合理的分稅體制。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要向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和項目傾斜,創新基本公共服務財政的供給、使用制度和機制,最大程度發揮公共財政的財政功能。同時,財政轉移支付一定要科學,能夠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四要完善財政投入的公開與監督體制。要加強財政預算項目明細制度建設,發揮預算的“硬”約束作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財政預算及使用要更多地吸收服務對象參與討論,避免出現“出力不討好”的現象;同時,要建立財政資金使用的事后追責與糾錯機制。五要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務的生產和供給體制,可以采取直接生產、簽約外包、特許經營、合作生產等多種方式。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政治權利平等的重要內容。均等化體現了政治上的平等,為城鄉融合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而且,良好的政治氛圍有利于基層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在一定意義上,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僅具有促進經濟發展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意義,而且具有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義,是增強政權合法性和治理有效性的重要推動力和保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理論探索 2016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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