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稱:“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貧困標準計算,2016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為4335萬人,比上年減少1240萬人。”
根據這一標準,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了“脫貧攻堅的總體目標,明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與前幾次的扶貧目標相比,這個目標最顯著的特點在于不留‘鍋底’、沒有退路。”
這個目標十分宏偉。我也樂觀其成。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國2020年的脫貧標準究竟是多少?就是國家統計局2017年說的那個人均年收入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嗎?或者說又有了什么新的脫貧標準了嗎?如果沒有,2020年還用10年前確定的人均收入2300元作為脫貧標準是不是有糊弄世人之嫌呢?
要想回答這幾個問題,我們得首先搞清楚另外幾個問題。比如這個年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標準是2011年確定的,也就是說這個標準是個老標準而不是新的。到了3年后的2020年,我國還用這個10年前的老舊不堪的脫貧標準來檢驗全國脫貧達標是否有點好笑?或者說有點太那個什么了吧?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生在會上宣布,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該標準比之前標準1274元提高了80%。盡管當時這個標準比之前中國的貧困標準提高了很多,距聯合國2008年提出的每人每天消費1.25美元的貧困標準可能也是最貼近的,但在當年中國政府提出這個標準之后,還是遭到了國內外很多質疑,認為中國的這個一下子增加了這么多的這個標準仍然低于世界銀行發布的日收入1.25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
如果按匯率看,是有點低。比如,2011年年底人民幣與美元匯率為1:6.82, 2300元人民幣換算后約為337美元。一年365天,看來按照這個脫貧標準每人每天消費是不到一個美元。不過,當年我國制定這個標準的依據是基于所謂的購買力平價,而不是匯率。那么什么是購買力平價呢?現在說法也很多,但簡單說也就是根據各國不同的價格水平計算出來的貨幣之間的等值系數,用于合理比較各國國內生產總值的。但這種依據靠得住嗎?
十多年前,似乎整個世界,包括中國人自己都認為中國的物價比歐美日各國都便宜很多,于是相關國際機構就給中國心照不宣地套上了一個所謂的購買力評價評判標準。那年(指2005年,聯合國的1.25美元貧困標準就是根據2005年有關國家消費水平測算出來的,所以購買力平價和與美元匯率都得按2005年算——很奇怪的算法——作者注),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是1:8.23。按道理,中國公布的那個2300元(2010年不變價)標準顯然不到一個美元,約僅為每人每天0.66美元。但那年如果按照購買力平價,結果中國政府2011年確定的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標準經過這么翻來倒去地一折算,折合成每人每天1.33美元,居然高過了聯合國的1.25美元標準。對此,中國政府也就坡下驢,心安理得起來。但我沒想到這一心安理得居然就又安又得地過到了今天。
現在已經是2018年了,距中國政府公布那個年收入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的脫貧標準已過去了7年時間。雖然統計局說這是按照所謂的2010年不變價,但這個不變價又是如何計算的呢?或者說,在中國物價早已天翻地覆般上漲了7年后還可以按照這個所謂的2300元(2010年不變價)來確定中國貧困線標準嗎?這樣做合理嗎?為什么不根據現行經濟狀況確定新的脫困標準?這話我是問國家統計局的。
國家統計局顯然不屑于回答我的這個問題。因為在他們看來,無論是按照人民幣匯率還是按照所謂的購買力平價,用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中國脫貧標準仍然是綽綽有余的。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的嗎?
我們先看人民幣匯率。2017年12月31日人民幣匯率為兌美元1:6.50。2300元折算成每人每天消費美元約為0.96美元。這距離聯合國10年前確定的每人每天1.25美元還差不少。看來,即便按升值了不少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折算,將這個多年前確定的2300元作為2017年的脫貧標準顯然是行不通的。何況2015年,也就是大前年,隨著美元的貶值以及各國物價的上升,聯合國又一次提高了脫貧標準,即將2008年確定的每人每天消費1.25美元的貧困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天消費1.90美元。
這下中國又將如何應對呢?也立即相應提高自己的脫貧標準?人們這么想也許就太天真了。因為我國政府居然以不變應萬變。去年,即在聯合國將每人每天消費1.25美元提高到每人每天1.9美元的兩年后,統計局仍然堅持將2011年確定的每人每年收入2300元當作自己的脫貧標準。可能因為統計局還有一個擋箭牌,那還是購買力平價。
說白了,在這關鍵時刻又有國際組織來幫忙了。就像統計局想睡覺,就有人立即遞過來一個軟枕頭。201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也是根據所謂的購買力平價理論,居然將中國2016年的GDP一下子從10.72萬億美元(74.35萬億人民幣,2016年12月31日兌美元匯率為6.93)提高了一倍多,高達21.45萬億美元。詳見以下圖表。這下也確實一下子就解決了所有可能令統計局尷尬的問題。
[其實,前不久轟動宇內、幾成丑聞的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先生的所謂中國在經濟實力(2013年)、科技實力(2015年)、綜合國力(2012年)上已經完成對美國的全面和主體超越的說法也就是來源于這里——作者注]
世界各國GDP(購買力平價)最近數據
注:2016年中國實際GDP74.35萬億人民幣,約合10.97萬億美元。
但是話說回來了,因為即便按照IMF這一比實際GDP大近兩倍(1.95倍)的購買力平價比率測算,那中國政府7年前確定的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貧困標準,每人每天也不過只消費1.77美元(按2016年人民幣匯率6.93,再除以365天乘以IMF的購買力平價比率1.95——作者注),顯然還是低于聯合國2015年公布的每人每天1.9美元的脫貧標準。這又怎么解釋?
盡管如此,國家統計局所依據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給中國套上的這個所謂的購買力平價比率也并不完全符合事實。或者說,經過這十多年來的通貨膨脹,中國的物價真的還只有美國等歐美國家的二分之一嗎?我不知道IMF是如何用所謂購買力平價公式計算中國經濟總量的,但我知道這些年里的人民幣匯率外升內貶,國內物價上漲了許多倍則是有目共睹、毫無疑義的。
而且,在過去的十年里,中國城市的房價還至少漲了5倍。一些大城市的房價還遠高于美國或歐洲、日本的大城市房價。就是一般消費品,如時令蔬菜、肉類、汽車、汽油、化妝品、品牌衣服等生活必需品價格也早已高于歐美日等經濟發達國家了。現在還拿這個所謂的購買力平價來計算中國經濟總量并作為脫貧標準參照系,顯然是一個大錯覺,也是不會讓國人甚至世人信服的。
再則,時下中國用2300元還能干什么呢?在也是統計局公布的許多平均月薪動輒8-9000元的大城市里,這點兒錢也許只能訂一桌酒席、買一件品牌衣服或者外出旅游一趟。可我們對此故作視而不見,居然七八年也不改變2300元貧困標準。在糧價日益走高的今天,即使是在較為偏遠的農村,米價也在3-5元/公斤以上,一個成年人一年僅口糧支出可能就要上千元。如果算上其他必要的生活成本,每年2300元的貧困線標準恐怕連糊口也不夠。何況現在的物價每個月甚至每天都在漲。由此可見,提高中國的脫貧標準勢在必行。
在中國物價已經持平甚至在很多方面超過發達國家的今天,我們確定脫貧標準更應該實事求是地,即根據當下中國的物價水平而不是什么2010年不變價,重新加以確定。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1976年曾提出了一個貧困標準,即以一個國家或地區社會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為這個國家或地區的貧困線,這就是后來被廣泛運用的國際貧困標準。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確定這種貧困標準是以政府向其國民提供各種必要的和免費的社會保障、教育和醫療等福利為先決條件的。也就是說,如果這些先決條件不具備或具備不足,那么貧困標準應該確定得更為寬松才對。
我國以前似乎也是按照這個國際貧困標準確定國內貧困標準的。但由于前述各項社會福利都跟不上(在這方面中國政府的投入始終在國際上名列后位),每次公布的貧困標準都遠低于國際貧困標準。記得曾經有這樣一個故事令人印象深刻。2004年3月23日,世界銀行在中國舉辦的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堅先生宣布中國的貧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億下降到了2900萬。但世界銀行副行長弗蘭妮卻立即表示,中國的貧困人口只是由1981年的6.34億下降到2.1億。這個舉動當場讓一些中國政府官員下不了臺。這是因為當年中國政府自定的脫貧標準僅為每人年收入600元人民幣,合每人每天0.2美元不到,而聯合國當時的標準則早已是每人每天一個美元了。我希望類似的笑話今后不要再發生。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974元,并預測2017年中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3萬元。如將城市居民收入與農村人收入相加再除以2(官方不是說城市化早已超過60%了嗎?),得出的全國平均收入至少也有1.9萬元了。根據經合組織確定的原則,我們即便按照這個全國平均1.9萬元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不是一半作為中國的貧困標準(即脫貧標準),那也至少有6000元人民幣,而不是國家統計局所說的2300元了吧?何況中國還有約五分之一的貧困人口生活在城鎮(亞洲銀行和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2年的一份報告認為中國城市貧困發生率為6%——作者注)。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不重新測評并大幅度提高中國現有的貧困標準,顯然會有損于甚至貶低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在全國全面消除貧困人口的戰略宏圖。一段時間以來,有關中國脫貧標準年收入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實在太低及難以服眾的說法越來越多。再這樣下去顯然會對中央政府提出的脫貧目標和推行的脫貧政策措施產生越來越多的疑問。胡鞍鋼先生根據IMF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中國經濟已全面趕超美國的大作就已成了世人笑料。國家統計局對此應該做出回應。
當然,重新評估和測算并大幅度提高中國脫貧標準只是第一步。政府還得在社會保障、醫療和教育等福利設施上不斷加大投入,同時輔以各種行之有效的扶貧和救濟政策,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真心希望國家統計局確定的2020年中國完全解決貧困人口的標準能夠真正符合中國實際,既不要摻水,也不要再以什么七八年前的標準來衡量,那樣不僅會讓今人質疑,也會讓后人所指。因為此事有關政府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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