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的原始經驗來自于浙江,是從2016年初開始,從浙江向全國范圍擴展的。做好一件事情,最根本的前提是明確這件事的基本概念。所謂特色小鎮,是指在幾平方公里土地上,一個企業或若干個企業投資建設,集聚特色產業、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臺,簡稱為“非鎮非區”。而特色小城鎮是擁有幾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經濟規模、特色產業鮮明的行政建制鎮。二者有一定共性,但在地理區位和發展模式上有很大差異,混淆了二者概念,可能造成資源錯配、要素錯配,違反經濟規律。
特色小鎮在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有力支撐。一方面,從生產的角度講,有利于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高端產業和高端要素的集聚地;另一方面,從生活生態的角度講,也有利于創造一個獨具魅力的新的生活空間,使人民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兩年多來,一些地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銳意進取,打造出了一批高品質的特色小鎮,彰顯出鮮明的獨特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個新亮點。比如,杭州市上城區的玉皇山南基金小鎮,是由區政府下屬國企投資建設的,對3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和既有建筑物進行整合,統一規劃辦公區、居住區、文化區、生態區,引來了大量基金公司入駐,并為就業人員提供高品質的住宅和人才公寓,形成了基金產業的一個發展高地。再如,北京市密云區的古北水鎮,是大型央企中青旅公司投資建設的,利用長城遺址的獨特旅游資源,打造成集合休閑、旅游、餐飲、住宿、度假于一體的項目區,每年能吸引100萬以上的游客去游玩。
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特色小鎮推進得當,會大有好處;推進不當,就有可能造成敗筆、留下遺憾。兩年多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前往21個省100多個特色小鎮和小城鎮,開展了大量調研,發現一些地區走了樣、變了味兒,違反了特色小鎮建設初衷。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部、環保部、住建部,出臺了《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文件中的一些新政策也是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的。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特色小鎮的概念認識不清。一些地區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裝,隨意地把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項目,或者招商手冊中的普通建設項目,戴上特色小鎮的“帽子”。實際上,之所以稱之為特色小鎮,就是因為集聚的是高端要素和高端產業,并且既有產業區,又有居住區,還有文化旅游區,是一個有獨特魅力的新型空間;既有較大的產業規模,又有幾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規模,不是隨便一個普通單體項目就可以稱之為特色小鎮。
特別需要說明和更正的是,不少地區錯誤地把有特色的行政建制鎮當成特色小鎮,沒有認識到這實際上是特色小城鎮。對于2016、2017年創建的第一批127個全國特色小鎮、第二批276個全國特色小鎮,在《若干意見》中,已經統一明確為全國特色小城鎮。目前,國家級特色小鎮,還一個都沒有。
二是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在全國31個省份中,有23個省份已經公布了省級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的創建名單,其中特色小鎮共有772個、特色小城鎮共有621個。但是,其中的一些特色小鎮質量不高,還停留在規劃環節或概念環節。特別是,多數中西部地區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城市群、中心城市和縣域經濟的實力都不夠強,在這種背景下培育特色小鎮,要比發達地區更難。
三是市場化運作不充分。特色小鎮建設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地方政府劃好地塊,引入一家企業獨立或牽頭投資運營;另一種是地方政府劃好地塊后,將地劃分為幾塊或幾十塊,然后分別引入多家企業投資運營。特色小鎮實質上是一個項目,需要算得過來帳,能夠實現盈虧平衡、能夠盈利。如果沒有計算好盈利周期和投資回報率,沒有設計出好的產業內容,就無法使小鎮存活。一些市縣政府在特色小鎮招商沒有成功的情況下,把不具備產業運營能力的地方國企作為項目主體,一廂情愿地發展自以為有前景的特色產業,有可能無法實現持續運營、成為閑置資產、爛尾工程、半拉子工程。
四是政府債務風險有所累積。特色小鎮項目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一些發達市縣的經濟體量和綜合財力比較強,有一定能力依托當地國企建設小鎮。但一些依靠財政轉移支付維持運轉的、典型“吃財政”的市縣,甚至一些縣級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100%的風險預警地區,也希望利用融資平臺公司舉債建設。特別是,多數中西部地區民營經濟不發達、優質企業少,一些市縣政府不得不舉債配套大量啟動資金,以增加政府債務的代價,來換取小鎮招商的成功。
五是存在一些房地產化傾向。當前,在地方政府招商工作中,如果企業是來投資房地產的,或者不給土地,又或給土地但地價很高;但如果企業是來投資產業尤其是特色小鎮的,那么不僅能夠得到土地,還可以享受較低的地價。一些企業尤其是房地產企業,沒有規劃出有前景的產業內容,沒有設計出可持續的盈利模式,就以特色小鎮之名低價圈土地,以發展產業之名進行房地產開發,小鎮內的房地產用地偏多、產業用地明顯偏少。如果將來盈利前景不好,企業就可能“跑馬圈地”,之后“賣房跑路”,原本規劃的產業棄之不顧。
這些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關注。為了針對問題進行規范糾偏,引導特色小鎮健康發展,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若干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準確把握特色小鎮內涵。各相關方必須認識到,特色小鎮是在幾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一個項目綜合體、一個產業社區綜合體,而不是建制鎮。特色小鎮有“市郊鎮”“市中鎮”“園中鎮”“鎮中鎮”等不同地理區位,要因地制宜地設計發展模式。市郊鎮是城市郊區的特色小鎮,主要作用是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市中鎮是城市內部的特色小鎮,主要作用是盤活城市內部的低效閑置建設用地,重新規劃整合成特色小鎮。園中鎮是產業園區內部的特色小鎮;主要作用是集聚園區中的高端要素和服務功能,帶動產業園區優化升級和產城融合;鎮中鎮是建制鎮內部的特色小鎮,主要作用是在形成建制鎮的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就業吸納器。
二是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浙江特色小鎮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具備相應的產業基礎和要素基礎。各地區發展很不平衡,要按規律辦事,科學把握浙江經驗的可復制和不可復制內容,防止盲目發展、一哄而上。
三是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各地區要把企業作為特色小鎮建設的主力軍,培育特色小鎮投資運營商,引導企業有效投資。企業可以是央企,也可以是已經市場化轉型的地方國企,還可是大中型民企。地方政府要強化規劃引導、營造制度環境、提供設施服務,順勢而為、因勢利導,不要過度干預,不要積累政府債務風險。
四是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各地區要綜合考慮特色小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的規模,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合理確定住宅用地占整個小鎮建設用地的比例。提高產業用地比例,鼓勵優先發展產業。地方政府要科學論證企業創建特色小鎮規劃,對產業內容和盈利模式進行重點把關,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
五是嚴格節約集約用地。各地區要劃定特色小鎮的發展邊界、合理控制四至范圍。一般認為,規劃用地面積應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應控制在約1平方公里。市縣政府要探索盤活存量和低效建設用地,在有一定產業基礎的地塊上建設,盡可能避免所有的特色小鎮都要重新規劃土地。
六是注重打造鮮明特色。特色小鎮“特”在哪里?通常理解為1+N,1是特色產業,N是特色文化、特色環境和特色建筑等,這些都是1/N。各地區要以特色產業為核心,兼顧特色文化、特色環境和特色建筑,找準特色、凸顯特色、放大特色,防止同質化競爭。要聚焦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促進高端要素集聚和特色產業集群。
在下一步工作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牽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區的監督檢查評估。并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2018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支持一批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發揮標桿示范帶動作用。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對已公布的第一批127個全國特色小城鎮、第二批276個全國特色小城鎮、96個全國運動休閑特色小鎮等,開展定期測評和優勝劣汰。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及時規范糾偏,調整優化實施方案、創建數量和配套政策。
作者系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城鎮化推進協調處副處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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