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從具有經濟意義的城市群切入,以單個農戶家庭為基本計算單元,考察1986—2014年間中國農村地區農戶收入不平等的動態演變趨勢,并進行空間分解探討組內及組間收入不平等的貢獻率。研究結果表明:城市群地區和非城市群地區的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均呈現縮小—拉大—縮小的周期性變化趨勢,而在長三角及珠三角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要高于其他城市群地區,并出現進一步拉大趨勢。城市群地區收入不平等增速高于非城市群地區,同時非城市群與城市群農村地區對收入不平等影響是顯著的,并且兩者的收入不平等對總收入不平等的貢獻率有顯著變化,地區內部收入不平等進一步集中在城市群地區,區域就業類型是重要影響因素。未來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控制中國農村地區的收入不平等,政策制定應該兼顧城市群地區與非城市群農村地區,同時要避免勞動力、資本等要素過度集中到城市群核心區域,引導資本向城市群邊緣村莊流動。
關鍵詞:城市群;收入不平等;農村居民;動態演變;空間分解
一、引言
不平等是人類社會的核心問題,這既是學術探究的主題,也是政府關心的主要議題。十九大報告中與不平等相關的議題也充分顯示了其研究的重要性,報告中提出:“打好三大攻堅戰”,首先就是打好脫貧攻堅戰,用三年時間消除貧困人口,而中國貧困狀況總體上呈現出農村貧困狀況加劇,城鎮地區貧困狀況減輕的特點,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惡化了貧困狀況,對貧困的影響效應逐漸增大。同時,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的走向也從GDP的高速增長轉變為GDP的高質量增長,高質量的核心就是要平等,收入不平等能通過影響消費、儲蓄、投資、人力資本和政治穩定等影響經濟增長,對居民幸福指數也存在顯著的負面影響。而當前中國在城鄉、區域、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這已成為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中國社會矛盾的轉變不僅預示著我們要打贏脫貧攻堅戰,消除整體貧困現象,更要縮小地區之間不平等的鴻溝,以提高人民的幸福感。作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最重要的體現就是區域不平等,乃至更進一步的收入不平等,區域不平等更多是關注經濟發展的不平等,而收入不平等卻將目光聚焦微觀層面的居民生活,直接考量其是否切實享受到GDP增長的福利,是否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關于不平等的研究歷來是學界關注的焦點。
收入不平等的空間差異是混合的、多層次的,不同視角、不同尺度、不同領域的相互補充研究將有助于進一步厘清不平等在空間集群上的聚集特征。引入地理學基于尺度和空間的概念分析城市群核心—邊緣結構的收入不平等變化是較為有趣且重要的話題。除了以中國大范圍的東、中、西部區域作為研究單位,較多學者以省作為研究單位,之前的相關研究大都據此展開差異比較。但對于快速城市化的中國而言,改革開放40年來經歷了從三大區到八大綜合經濟區再到現在的城市群劃分,目前形成的22個城市集群容納了超過70%的人口,且這些城市集群的范圍大多都跨越了多個省份,并且政策資源進一步向重點城市及周邊傾斜,可能會造成城市群與非城市群之間收入差異的進一步擴大,但之前的研究大多都沒能對這一現狀進行解釋。尤其是部分省份內部的經濟差異與極化現象明顯增強,經濟發達省份也存在相對落后地區,落后省份也有部分發達地區,行政區域劃分并不等同于經濟區域的范疇,未必具有經濟意義,依照現有的區域劃分進行收入不平等研究容易模糊省際區域內的經濟差異與極化效應,也不能從經濟區位上解構收入不平等的演變規律,而收入不平等對尺度、空間較為敏感,也與空間異質性和發散性發展軌跡有關。不僅如此,中國區域空間治理模式由原來的行政區分割管理開始轉向類型區空間治理的體現,對于農村居民家庭收入的影響也更為明顯。因此,以城市群為切入點,厘清當前城市集群化發展模式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空間演變規律,特別是通過判斷城市群—非城市群區域收入不平等的變化來劃分中國的經濟空間形態演變,是考量未來中國城市空間布局與發展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
二、理論回顧與解釋
當前解釋區域不平衡發展的理論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增長極理論,由佩魯提出,之后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瑞典經濟學家繆爾達爾、美國經濟學家赫希曼分別在不同程度上豐富和發展了這一理論;另一種是累積性因果循環理論,由繆爾達爾提出,后經卡爾多、迪克遜和瑟爾沃爾等人發展。在過去40年中,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同時擴大了區域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對此眾多學者將區域不平等發展理論引入開展分析。根據核心—邊緣理論提出,核心與邊緣區域在經濟增長過程中有著不平等發展關系。在這理論基礎上,盧偉認為中國城市群這一大空間尺度的城市集合體在形成過程中,隨著集聚—擴散機制發揮作用,區域負外部性通過城市群核心城市與外圍城市之間各種要素的轉移和聯系變化逐步顯現。同時,城市群在城市化的進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城市群成為中國經濟得以快速增長的支撐點。這些理論引入中國以來,更多的是實證解釋了城市群、省、城市之間的區域經濟差異,但很少關注到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個體收入不平等的時空差異、影響因素及空間效應上。
受區域不平衡發展的影響,勞動分工實際形成了區域差異。勞動地域分工理論認為區域協調發展影響了勞動力的收入分配,由于區域在自然條件、資源優勢、勞動力狀況和歷史基礎及經濟發展程度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為分工提供了前提條件。因此,城市群與非城市群的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有明顯的差異是由于城市群比非城市群地區經濟增長更快,從而導致了區域農村勞動力的分工差異,使得城市群比非城市群的農村居民收入更高,并且收入不平等增速更快。為了驗證這一理論解釋,本文利用1986—2014年的面板數據,近2萬個固定農村家庭觀測值對中國農村居民收入變化趨勢的研究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本文以改革開放40年這一宏觀歷史為背景,具體分析這一歷史階段一直生活在農村的2萬余戶家庭收入不平等的時序變化特征,運用基尼系數、泰爾指數等解釋中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演變的模式與趨勢,通過國家發改委的規劃及麥肯錫劃定的方法定義城市集群與非城市群的范圍,闡明城市群與非城市群農村地區收入的差異,研究1986—2014年間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區域的收入不平等的動態演變規律,并在空間分解的基礎上分析城市群發展對中國農村收入不平等的貢獻率,考察農村居民是否從城鎮化發展中獲益,并進一步驗證當前形成的城市群是否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
三、研究區域界定、研究方法和數據來源
(一)研究區域界定
本文使用的城市群概念遵循聯合國人類聚落中心所用的術語“城市群”,即以1個特大城市為核心,由至少 3 個以上大城市為基本構成單元,依托發達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網絡,所形成的空間組織緊湊、經濟聯系緊密并最終實現高度一體化和同城化的城市群體。城市群的發展是城鎮化發展的結果,城鎮化的發展對農村居民收入的影響究竟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仍存在較大爭議,通過比較城市群與非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演變規律,可以考察農村居民是否享受到改革開放的紅利,也是“鄉村振興”戰略需要解決的重要議題之一。本文劃分城市群—非城市群農村地區主要是兩個依據:一個是通過村莊及各省會城市經緯度數據的精確獲取,測量村莊位置與城市群中心城市的直線距離,依據麥肯錫城市群(ClusterMap)方法把所有衛星城距離1個中心城市不超過300公里,且每個城市群的GDP都超過中國城市總GDP的1%的農村地區劃分為城市群農村地區。另一個依據是十三五規劃中提到的19個城市群作為城市群與非城市群農村進行劃分。較之將中國城市簡單分成幾個地區的做法,用城市分群的方式能將收入不平等研究做得更深入,更具有經濟意義。
(二)采用方法
本文利用Stata14.0 軟件加載 DASP(DistributiveAnalysis Stata Package)分布式分析軟件包進行計算。DASP 軟件包是由世界銀行開發計劃署和拉瓦爾大學支持,Araar Abdelkrim 和Jean-Yves Duclos(2007 年)開發的,具有以下特點:估計最流行的統計(指數曲線),用于分析貧困、不平等、社會福利和公平,其中包括基尼系數、廣義熵指數、阿特金森指數、變異系數;估計在統計上的差異;充分考慮調查設計,估計標準誤差和置信區間;支持對多個數據庫進行分布式分析;執行最流行的分配分解程序;檢查分配比較的穩健性;統一各種估計過程中的語法和參數使用以進行分布式分析。
1.基尼系數。基尼系數具有以下屬性:轉移性原則,即若將收入從富人轉移到窮人手中,收入分配差異程度將降低;均值獨立性,即所有人的收入同時翻番,收入變異程度不變;人口規模獨立性,如果各收入階層的人數發生同比例的變化,收入差異程度不變;可分解性,可按收入來源對收入差異進行分解。
其中,yij為城市群類型村莊居民人均收入占全村莊的比重,yi代表非城市群類型村莊居民人均收入占所有村莊類型的比重;P代表農村居民,下標含義與居民人均收入相同;K代表某村莊類型,n代表某村莊內部居民個數。
3.Oaxaca-Blinder分解法。該分解法將組群之間被解釋變量的差異分解為由解釋變量的個體差異帶來的差異,以及由回歸系數差異引起的差異,同時可以計算出各因素對總差異的貢獻率。
(三)數據來源
本研究采用1986—2014年中國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調查數據。該數據包括中國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57個縣(市、區)360個村2萬多個農村居民家庭多年的持續觀測值,數據以全國抽樣調查的形式收集。固定觀察點樣本農戶一旦納入調查就不再變化,但由于多種原因如農戶退出調查或分家等,自1986年開始不斷有樣本農戶退出,同時也不斷補充新的樣本,同時為避免樣本之間差異過大,我們剔除了統計口徑有誤、數據缺失、數據異常以及數據有誤的樣本。消除通貨膨脹影響采用的農村居民收入價格指數來源于1986—2014年《中國統計年鑒》,以1986年為基期,對各省份農村居民收入進行合理修正。本文依照坐標拾取器精確獲取到360個村的坐標,剔除由于人口遷移而消失的村莊數據樣本,從而保證研究的科學性和時序分析的連續性。
通過對1986—2014年數據統計可知,本文涉及的樣本戶數累計達572400個,平均每年家庭戶數在2萬戶左右。農村家庭收入均值逐步提升,標準差也隨之上升,說明農村家庭人均收入離散程度隨著農村家庭人均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為了消除通貨膨脹的影響,本文采用1986—2014年《中國統計年鑒》各個省份的消費價格指數對農村家庭人均收入進行消脹,如圖1所示,消除通貨膨脹以后,農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增速相對緩慢,同時標準差也相對下降,即其農村家庭人均收入離散程度降低了。但是這些統計性描述分析僅能反映局部的農戶收入不平等,要全面刻畫問題,還需要更細致化的測量方法和指標。
四、城市群—非城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動態演變
(一)中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收入差異及變化趨勢
收入不平等不僅存在于不同城市群與非城市群之間,而且還存在于同一區域的不同村莊和同一個村莊內的不同家庭之間。因此,要描述農戶收入不平等問題,首先必須考慮組間不平等和組內不平等。若以單個農戶收入水平(家庭數據)計算,則測量的是農戶個體之間不平等,即組內不平等。測量收入不平等的方法和指標有很多,基于應用的廣泛性和理論的成熟性,本文主要采用基尼系數、泰爾指數,同時兼顧阿泰金森指數、變異系數的計算分析中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整體變化情況。本文的分析以單個農戶家庭為基本計算單位,再匯總數據進行組內不平等剖析。從圖2中可看出中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從1986—2003年是遞增趨勢,而在2003—2014年整體卻是下降趨勢。以基尼系數為例,按照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基尼系數低于0.2收入絕對平均;在0.2~0.3區間收入比較平均;在0.3~0.4區間收入相對合理;在0.4~0.5之間收入差距較大;在0.5以上收入差距懸殊。因此在1986—1995年中國農村居民收入基本處于相對合理區間,而在1995年以后基尼系數一直高于0.4,農村居民收入差距較大,并且在2003和2004年超過0.5,農村居民收入差距懸殊。
由于中國尚未存在利用農村調查數據進行超過25年長面板的計算,因此本文的數據結果比較主要分時段分數據來源進行。2003—2014年數據測算結果普遍比程名望采用的同一套數據測算的要大,但都共同反映了一個趨勢,即2003年以后中國農村收入不平等呈現下降趨勢。對比萬廣華等采用的1986—2003年的《中國農村住戶調查年鑒》測量的數據,以及何燕利用2003—2008年CGSS的微觀2000個左右個體調查數據,本文的數據結果更為精確,主要原因是萬廣華等采用的是省份之間的組間不平等值,只能對區域間的不平等因素進行檢測,并且本文相對何燕等的研究,采用數據量更大,更具有代表性。同時通過按農村地區消費價格指數及Brandt and Carsten構造的地區價格水平指數進行消脹處理,結果發現在通貨膨脹和地區價格水平差異的情況下,這些測得的不平等相對非通貨膨脹情況下較小,但影響非常小,與萬廣華認為通貨膨脹與地區價格水平差異會對收入不平等有較大影響有一定差異。因此通過與不同數據來源的計算結果進行比較,可以更清晰地剖析中國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的空間演變規律。
(二)城市群—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差異及變化趨勢
改革開放40年來經歷了從三大區到八大綜合經濟區再到現在的城市群劃分, 目前形成的22個城市集群容納了超過 70%的人口, 且這些城市集群的范圍大多都跨越了幾個省份。因此,本文在前述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劃分的基礎上進行了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收入差距的計算,結果詳見圖3。
從家庭人均收入來看,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以及城市政策的傾斜,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的農村居民收入都在增加,但是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差距逐漸在擴大。通過地區收入差距可知,雖然在2003年、2004年差距有短暫的縮小,但是之后卻出現反彈,城市群與非城市群農村地區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是擴大的。呈現這種變化趨勢的原因可能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主要依賴于大量投入資源要素拉動經濟發展并且大部分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建成區,一些靠近都市核心區的農村區域發揮了交通、自然條件與區位等多重空間優勢,當地農村居民通過拓展資源要素形成了巨大生產能力,也獲得了更多的就業機會使得收入大幅度提高,而邊緣的農村區域面臨著多重空間劣勢造成發展緩慢。不僅如此,從數據中收入來源的差異分析,城市群地區農戶的工資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相對較高,也是導致農戶收入增長差異的重要原因。
為了更全面地刻畫地區農戶收入不平等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基尼系數和泰爾指數,計算結果詳見圖4和圖5。從結果中可知:1986—1996年城市群基尼系數小于非城市群地區,即1986年城市群地區收入不平等低于非城市群地區,但是1996年以后城市群基尼系數增速大于非城市群基尼系數增速,導致1996年以后城市群農村地區的基尼系數高于非城市群農村地區的基尼系數,即1996—2014年城市群地區收入差距要高于非城市群地區。從圖4及圖5中可看出,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基本呈現縮小(1986—1996)—拉大(1996—2005)—縮小(2005—2014)的變化趨勢,且城市群地區農戶收入不平等變化高于非城市群農村地區。
弗里德曼核心—邊緣理論提出發展核心帶動邊緣,發展城鎮帶動周圍鄉村,位于城市群核心區的居民收入越高,位于邊緣區或非城市群的居民收入就越低,但隨著經濟發展,好處可以“滴落”給貧困人口,而這種涓滴效應是可以改善國家收入分配的內在動力,城市群的發展模式也能夠借助其涓滴效應實現以點帶面,帶動周邊地區城鄉共同協調發展。從本文研究結果來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涓滴效應逐漸顯現,城市群和非城市群區域收入差距在減小,但之后又會由于回流效應與擴散效應的變化導致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呈現周期性變動。因此當極化效應大于涓滴效應時,城市群地區的發展會吸引和拉動周圍地區的經濟資源和經濟活動趨向城市群核心區,從而使城市群農村地區與非城市群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擴大。但當涓滴效應大于極化效應時,城市群地區自身成長后又向周圍地區提供各項經濟服務,輸出經濟資源和金融活動,刺激非城市群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從而降低了兩者之間的收入不平等。
為了克服基尼系數反映收入不平等的缺陷,本文再通過泰爾指數進行進一步的驗證。結果如圖5所示,泰爾指數的變化幅度高于基尼系數,但是反映的趨勢基本與基尼系數一致。即1986—1996年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低于非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并且整體呈現縮小(1986—1996)—拉大(1996—2005)—縮小(2005—2014)的變化趨勢。這些數據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城市化率高的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高于城市化率較低的農村地區,即城市化是導致地區收入不平等拉大的重要原因,這也從側面也證實了周云波、萬廣華認為城市化是導致倒U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的觀點。
(三)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差異及變化趨勢
為了進一步解釋中國城市群區域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變化趨勢以及區域差異,本文選擇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中原、長三角中游等6個最具中國代表性的城市群進行分析。由圖6可知,1986—2010年以來,除了珠三角城市群以外,其余5個城市群農村地區農村居民收入都在持續增長,其中長三角城市群以及珠三角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一直高于其他城市群地區,并且長三角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一直處于持續增長之中,與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農村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在逐漸拉大。珠三角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在2003—2008年處于收入增長緩慢的階段,原因是其非生產性收入增速緩慢,比重嚴重低于長三角城市群地區。京津冀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從1986—2008年與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的農村居民收入差距逐漸拉大,特別是在2003年以后,收入拉大趨勢越來越明顯。
由圖7可知,6個城市群農村居民的基尼系數在1986—2003年處于整體上升階段,而在2003—2008年處于下降階段。中國最發達的2個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的基尼系數與其他4個城市群基尼系數比較有較大差異。1986—2003年長三角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在不斷增加的同時,其基尼系數也在持續增加,但近年來收入不平等增速放緩且略有下降。而長江中游地區與珠三角地區在2003—2008年波動較為劇烈,呈現出“增加—減少—再增加”這樣一個典型的倒U型曲線。1986—2004年間珠三角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相對于其他城市群地區而言處于較高水平,同時其基尼系數也相對較高,但2004年收入及收入不平等均急劇下降,主要原因是珠三角地區是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之一,因此收入增長很快,代表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數也持續增加。但是由于近年來受國際經濟形勢以及發展空間不足、勞動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以外向型經濟為主導的珠三角面臨新的發展問題,從而導致珠三角城市群的農村居民收入快速下降,收入下降又導致基尼系數下降,雖然看起來使得不平等程度有所緩解,但并非是因為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而是因為高收入人群收入降低所導致,所以對不平等的解讀應全方位、多角度才更科學、更合理。
五、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分解
(一)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空間分解
為了探討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究竟是由城市群與非城市群間(組間),還是其組內收入差距擴大所引起的,本文采用 Shorrocks的子群體分解法來進行分析。由于使用基尼系數進行子群體分解時,存在“剩余項”,不適合用來進行子群體分解。因此,本文將中國農村劃分為城市群地區與非城市群地區,用泰爾指數來度量不平等,結果如表1所示。通過泰爾指數分解,可知:
(1)區域內部(組內)收入不平等程度對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的貢獻一直是最大的,雖然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區域間不平等貢獻呈現先增加后降低的趨勢,但是區域內部收入不平等最低貢獻率都超過96%,因此區域內部收入不平等是導致這一現象的主要驅動力。
(2)區域之間(組間)收入不平等對總的收入不平等貢獻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趨勢,其中的拐點是在2000年。2000年以前,國家五年規劃是區域性政策,從中國第十個五年計劃(2001—2005)開始提出城市化政策,該政策指出要加速城市化建設,并協調經濟和環境發展,因此從2000年開始,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可能受到政策影響,從而導致城市群—非城市群區域內部不平等進一步加劇。
(3)在區域內部不平等貢獻率中,城市群地區對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的貢獻占比最高并不斷提升,從1986年與非城市群地區對總的收入不平等貢獻率從36.7∶62.0上升到2014年24.5∶72.9。其結果意味著,城市群地區對總收入不平等的貢獻率比重將進一步提升,這可能是由于城鎮化引起的,因此中國在未來加快城鎮化過程的同時要防范區域收入不平等的進一步加劇。
(二)基于回歸分解收入均值的組間差異
通過對泰爾指數的空間分解發現,中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主要由于城市群與非城市群組內的差距引起,且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對收入不平等的貢獻率在逐漸增加,但是無法解釋造成城市群與非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差距是否是由于城市群的存在和其他因素引起的,因此進一步用Oaxaca-Blinder方法對回歸分解收入均值的組間差異進行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
結果顯示:一是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系數有較大差異,位于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對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具有顯著性影響,同時可知職業是影響城市群與非城市群收入差異的重要因素。除了農戶資本之外,影響農戶內部收入不平等的其他因素包括職業、家庭特征等。其中處于更為發達的城市群地區的農村居民,由于非農就業機會多,收入來源更為廣泛,因此相對其他地區收入更高。因此加強對農村居民的非農化技能培訓有利于降低區域收入不平等。二是從整體收入不平等來看,不可解釋部分所占比重仍然較大,說明區域造成的不平等其他因素較多,從而導致了較大的區域收入差異。
六、結論與討論
本文以更具有經濟意義的城市群為切入點,通過類型區域空間驗證農村居民改革開放以來的收入變化,利用農村居民精確地理位置對其收入分布的區位距離遞減規律進行考察,描述了1986—2014年中國農村地區農戶收入不平等的變化趨勢,主要結論如下:
(1)使用時間序列微觀數據來研究中國農村收入不平等得到的結果更為精準與可靠,研究結果表明1986—2003年間中國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不斷擴大,而2003—2014年呈不斷縮小的趨勢,但是目前的收入不平等仍然較大。通過基尼系數可知,目前的收入不平等仍處于收入差距較大的區間,并且高于國際警戒線,雖然開始逐漸縮小,但是這個縮小的速率在降低,未來收入不平等下降可能趨于平緩,還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中國農村地區的收入不平等。
(2)從城市群與非城市群之間收入不平等擴大的速度來看,城市群農村地區的收入不平等與非城市群有一個明顯的時間點,在1986—1996年間城市群基尼系數小于非城市群地區,即1986—1996年城市群地區收入不平等低于非城市群地區,但是1996年以后城市群基尼系數增速大于非城市群基尼系數增速,即1996—2014年城市群地區收入差距要高于城市群地區。城鎮化發展差異應該是導致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繼續加速城鎮化步伐的同時要控制城鎮內部不平等程度加大,通過戶籍制度改革、完善城鄉社會福利制度等方式消除勞動力市場上的排斥,幫助農戶更好地就業和生活。
(3)從基尼系數和泰爾指數可知,中國城市群與非城市群地區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基本都呈現縮小(1986—1996)—拉大(1996—2005)—縮小(2005—2014)的變化趨勢,從時間上看,這類固定地區的農村居民群體收入不平等的規律(增長率)基本符合倒U型變化規律。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的變化呈周期性,這些結果可能同時意味著,某些周期性因素導致了其收入差距擴大,因此應該以經濟、社會、政治等更具有聯系性的城市群進行全國性的政策設計考慮。
(4)在重點城市群里,長三角以及京津冀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與成渝、中原、長江中游城市的差距在逐漸拉大,且長三角城市群農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數不斷增加并高于成渝、中原、長江中游城市群,因此,在提高農村居民收入的同時,我們也要通過鄉村振興戰略、精準扶貧等政策控制城市群內部收入不平等的加大。
(5)中國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顯現了一定的空間聚集性,收入不平等更多地聚集在城鎮化發展較快的城市集群區域,但城市群內部的要素分布并不均衡。從1986—2014年,城市群與非城市群的內部收入不平等解釋了總的地區收入不平等的97%以上,且非城市群與城市群農村地區收入不平等從36.7∶62.0上升到2014年24.5∶72.9,地區內部收入不平等進一步集中在城市群地區,側面說明當前形成的城市群并沒有有效緩解區域內部的收入不平等。因此,制定政策時要避免勞動力、資本等要素過度集中到城市群核心區域,應引導資本向城市群邊緣村莊流動,這是縮小農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的關鍵。
作者簡介:瞿忠瓊,女,南京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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