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為鄉村旅游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基礎,鄉村旅游業被視為鄉村產業振興的新產業。本文通過對鄉村旅游發展模式已有成果的梳理,呈現了鄉村旅游發展的多元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導模式、公司經營模式、集體經營模式和農戶經營模式。通過對四種模式進行比較分析,本文發現不同的鄉村旅游模式中農民的參與程度不同,農民獲益程度也不同。在此基礎上,本文認為,鄉村旅游下一步的研究重點應該是鄉村旅游產業中農民的主體性,探索真正能促進鄉村振興的鄉村旅游發展模式。
關鍵詞:鄉村振興;鄉村旅游;產業興旺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產業興旺,發展以鄉村旅游業為代表的特色產業是關鍵。“2017年,全國鄉村旅游約25億人次,同比增長27.3%,超過國內旅游收入的30%,鄉村旅游已成為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地區發展最直接有效的手段”[1]。“而游客旺盛的旅游需求和日益增長的旅游經濟產值也證明, 鄉村旅游是調整農村經濟結構、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改善生活質量,推動鄉村生態化轉型發展的有效途徑”[2]。“事實證明,鄉村旅游在鄉村振興中扮演及其重要的角色,并以極強的市場優勢,表現出強大的造血功能和聯動作用,從而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穩步推進”[1]。因此,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研究鄉村旅游的發展模式,促進產業興旺是相當必要的。
“鄉村旅游首先是從觀光農業開始的,在80年代后期,改革開放較早的深圳市發展“創匯農業”與“旅游農業”的觀光農業模式,來適應建設大都市的需要”[3]。“90年代起,四川省成都市城郊郫縣農科村,從花木種植和觀賞開始,逐步開辟了農業觀光、游覽、休閑等項目,形成了農家樂旅游模式的雛形”[3]。“2012 年,東方園林集團總裁張誠提出了田園綜合體即集現代農業、休閑旅游、田園社區為一體的特色小鎮和鄉村綜合發展模式的概念、模型和建設路徑”[4]。鄉村旅游發展由最初的自發,缺乏組織與規模,到如今國家政策支持。學者們提出了多種發展鄉村旅游的模式,對于促進農村地區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成功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一條行之有效的路徑。
一、政府主導模式
“政府主導的鄉村旅游發展模式是國家或者政府為了給本國或本地區鄉村經濟注入生機活力,在政府規劃的指導下,采取各種措施,給予鄉村旅游開發以積極的引導和支持”[5]。“Sharpley 等在研究鄉村旅游時強調,由于鄉村旅游對恢復農村經濟作用顯著,政府制定長期的財政投入和技術支持政策不僅必要,而且對鄉村旅游與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6]。
高穎、劉竹青[7]等提出以韓國和羅馬尼亞為代表的“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并指出,中國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遵循的主要原則是“堅持政府引導原則。他們認為韓國和羅馬尼亞雖然堅持政府主導,實際上政府在發展當地旅游的過程中并沒有真正介入,只是以一種管理者形象出現,通過旅游業發展帶動農村發展。并指出在中國的偏遠地區,鄉村旅游的發展模式基本是政府制定規劃,以當地旅游部門為主體進行開發旅游產品。
戴斌、周曉歌[5]等則從各國鄉村旅游成長的不同協調機制出發,提出了鄉村旅游的政府推動型模式。“這種模式一般把鄉村旅游作為政治任務或公益事業來發展,把社會效益放在經濟效益之上,典型特征就是政府參與規劃、經營、管理與推銷等活動”[5]。在我國發展相對落后的省市,發展鄉村旅游的首要目的是脫貧致富,一般會采用政府主導的模式。
李德明提出了政府主導發展驅動模式,“政府主導發展驅動模式是在政府規劃指導下,采取各種措施,對鄉村旅游開發給予積極引導和支持,有意識地發展鄉村旅游,以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模式”[8]。李德明認為政府主導驅動發展包括四個流程:首先是決策規劃,發展鄉村必須因地制宜;其次,財政支持,政府不僅要進行財政體貼,還要制定吸引開發資金的特殊政策,招徠投資;再者,人才培訓,政府應創造良好環境使本地人才脫穎而出,并派年輕人外出專門的旅游學校培訓學習;最后,全程引導,政府要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更新觀念,就現有條件開展旅游經營,參與到農產品的加工出售中來。
鄉村旅游政府主導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政府統籌規劃、給予資金支持、通過人才培養來促進鄉村發展。其優點是政府進行規劃與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來源比較穩定。其缺點在于一是政府過渡干擾,打消村民的積極性。由于村民發展初期資金不足,容易造成政府一把抓的情況,政府獨攬大權;二是相關部門各自為政,相關權責不清。“政府各部門之間不能很好的分配權責,溝通較少,導致各自為政的現象居多,致使鄉村旅游業在發展方向發展目標上不能達成長遠的戰略考慮”[9]。三是基礎設施不完善。盡管政府支持鄉村旅游建設,還是不能提供完備的支持。因此,光靠政府的力量來促進鄉村振興是遠遠不夠的,政府需要尋求社會資本的協助來一同完善。
二、公司經營模式
2018年10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 年-2020 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了五方面重要內容,其中包含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旅游發展建設,加大對鄉村旅游發展的配套政策支持”[10]。“在國家政策及政府部門的指導下,鄉村旅游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多數處于粗放經營狀態,嚴重制約了旅游業向更高層次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方案》給出了明確答復,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旅游發展建設”[11],引進公司進行投資開發經營。
高穎、劉竹青等,借鑒意大利的成功經驗,提出了“公司+農戶”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旅游公司和當地農戶建立起穩固的經濟關系,農戶作為旅游消費品的主要供給方給公司提供住宿場所、餐飲服務等內容”[7]。在意大利,從事鄉村旅游的公司直接跨過政府與農戶簽訂長期合同,這種模式的可持續發展要以農戶與公司的談判實力相當為前提。并且意大利政府對公司作了規定,鄉村旅游要以從事本農場農事活動為主,旅游發展要利用現有的農場資源等,促進了公司與農戶的合作發展。在我國,這種模式也得以應用,公司進行前期景觀建設投資,農戶提供旅游資源和農產品加工原料,利用公司的資源開發當地景觀。
李德明[8]分析全國各地涌現的鄉村旅游發展模式,提出了以鄉村旅游業為龍頭的旅-農-工-貿聯動發展模式。“發展鄉村旅游的鄉村應發揮旅游的乘數效應和拉動功能,以旅游業為龍頭產業,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和生態保護協調進行” [8]。在發展鄉村旅游的過程中,利用旅游業這一龍頭,先是發展第三產業,滿足游客的吃住行游購娛需求。再是發展第一產業,興建農產品基地,帶動第二產業發展,對農副產品進行深加工、精細加工,生產銷售獲益。最后,帶動資金、信息等要素市場,促進人才的引進。這種模式有局限性,適合于有良好的經濟基礎,鄉村旅游有一定發展的地區。
鄭群明和鐘林生[12]根據產權組織形式提出了社區參與鄉村旅游開發的“公司+農戶”模式。“公司+農戶”模式通過吸納社區農戶參與到鄉村旅游的開發,在開發濃厚的鄉村旅游資源時,充分利用了社區農戶閑置的資產、富余的勞動力、豐富的農事活動, 增加了農戶的收入,豐富了旅游活動, 向游客展示了真實的鄉村文化” [12]。在參與式鄉村旅游開發中,這種模式可進一步演化為“公司+社區+農戶”模式。公司一般先于當地社區即村委會進行合作,通過村委會組織農戶參與鄉村旅游,公司并不直接與農戶接觸,但是,農戶的上崗培訓還是需要公司運作,以規范農民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鄉村旅游公司經營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公司進行資本投入,帶動當地農戶參與發展。優勢比較突出,旅游公司帶動農民就業和農戶增加收入。缺點在于旅游收益大部分被公司獲得,農戶由于所提供農產品附加產值低獲益極少,增收效果非常有限。但是,如果有當地村委會加入的話,農戶收入得以增加。“湖南瀏陽市“中源農家”是很好利用了這一模式,旅游公司負責招徠游客,社區組織農戶,農戶做好服務,全村53戶人家中有40戶參與到鄉村旅游的接待中來,對于村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基礎設施的改善起到積極作用”[12]。
三、集體經營模式
戴斌等學者指出,“由于世界各國宏觀經濟體制環境和農業經濟發達程度的不同,鄉村旅游在各個國家的成長發展模式各有差異”[5]。王晨光(2018)則指出“我國現階段鄉村旅游發展應該立足于農村集體經濟基本制度,積極探索以村集體為發展紐帶,以因地制宜、挖掘地方特色方式塑造市場競爭力推動我國鄉村旅游事業與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發展”[13]。
王晨光提出了集體化發展模式,“提倡以合作社、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方式引導全體村民參與,以三產融合發展尋求經濟的增長點,從而實現農民致富的根本目標”[13]。“陜西省咸陽市禮泉縣煙霞鎮袁家村(以下簡稱袁家村)就是典型的成功案例,袁家村位于陜西關中平原腹地,從2007年起,郭占武帶領村民轉型發展鄉村旅游,探索出了全民股份制合作社的體制模式,他們把集體經濟股份劃分為基本股、混合股、交叉股、調節股和限制股等五種類型,廣泛吸納本村村民和外來商戶參與,同時實現了集團公司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的高度統一,有效拓寬了鄉村旅游的發展空間。通過全民參與,袁家村的產業發展實現了三步走,從關中民俗旅游,到發展鄉村度假游,再到現階段發展農副產品產業鏈,把旅游、農產品加工、農業種養殖結合起來三產融合,形成了鄉村旅游產業從無到有的創新巨變” [13]。
鄭群明[12]等也提出了發展鄉村旅游的股份制模式,“根據資源的產權將鄉村旅游資源界定為國家產權、鄉村集體產權、村民小組產權和農戶個人產權4 種產權主體。在開發鄉村旅游時,國家、集體和農戶相互合作,把旅游資源、特殊技術、勞動量轉化成股本,采取合作經營。入股形式應以生態旅游資源、勞動為主,并且個人股不宜太低, 這樣才有利于居民充分發揮其積極性。這種模式收益一般按股份分紅與按勞分紅相結合。通過公積金的積累擴大再生產并且保護鄉村生態環境,以及相應旅游設施的建設;通過公益金的形式投入到鄉村的公益事業,如導游培訓、旅行社經營,以及維持社區居民參與機制的運行。這樣, 國家、集體和個人可在鄉村旅游開發中按照自己的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12]。
鄉村旅游集體經營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在發展過程中以村集體的發展為紐帶,股份合作,全民參與。其優點是農戶真正成為旅游開發的主人,他們作為股東和員工,直接參與鄉村旅游的開發決策、生產經營活動和利益分配。實現了旅游資源由“公有”到“共有”的轉變,達到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目的。缺點是有可能導致利益分配不均,股份制自負盈虧具有風險性。
四、農戶經營模式
在離市場化較遠的農村,村民一般對于公司介入發展旅游有一定的顧慮,他們不愿意把資金或資源交給素不相識的公司,因此,自主經營發展是這一部分人會選擇的模式。
劉玉梅等[7]提出了以法國和英國為代表的“個體農莊”發展模式。“在法國,鄉村旅游在開發之前,農民有知情權與決定權,政府沒有規劃的絕對權力。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充分調動了農民積極性,缺點是受到當地農民財力與專業素質的限制,發展受到制約。英國的農村事務則采取了更加負責的政策,首先是農村管理方案,提供給農場主和土地管理者管理費用來開展農村管理活動;其次是農村經濟多樣化,吸引新商業,為當地人提供機遇和工作崗位” [7]。在中國,他們認為這一發展模式下有兩種具體的做法。一種是農戶依靠當地的自然資源,在政府的規劃框架下獨立經營,較為常見的是城市郊區的農家樂以及最近幾年興起的租賃農莊即屬此類。優點是規模小,靈活性強,缺點是缺乏組織管理。另一種模式是拋開當地政府、村民,具有競爭力的公司進行獨立經營。這種經營模式使公司獲利,農民卻處于邊緣,無益可得。
林鐘生等則認為,“個體農莊模式是以規模農業個體戶發展起來的, 以“旅游個體戶”的形式出現,通過對自己經營的農牧林果場進行旅游項目的重新建設, 使之成為一個具有完整意義的旅游景區(點), 能獨立完成旅游接待和服務工作”[12]。
鄭群明[12]提出了鄉村旅游的“農戶+農戶”模式,認為生活在村里的農戶,消息比較閉塞,不容易相信外來投資人員,而相對信任“示范戶”,即那些發展鄉村旅游比較成功的先行者。在這些示范戶的帶頭作用下,村民開始接觸,學習他們成功的經驗,并加入其中,慢慢發展成為“農戶+農戶”的鄉村旅游模式。這種模式投入較少,規模相對較小。
周林認為,“個體農莊模式是“農戶+農戶”模式中,那些示范戶的發展方向,或者說是那些自主經營的農戶在規模擴大后的發展道路,并且這種模式對經營者要求極高,一方面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承擔起農莊的規劃建設;另一方面,經營者要有較為科學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個體農莊得以長遠發展”[14]。個體農莊雖然在模式上沒有什么創新,但是可以解決當地剩余勞動力,使他們通過民俗表演、生產勞動、旅游服務等方式加入到鄉村旅游中來,形成了以點帶面的發展模式。
鄉村旅游農戶經營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在鄉村旅游發展過程中,農戶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就個體農莊來說,優點在提高農戶收入、改善生活質量方面起到積極作用。缺點是與法國跟英國的個體農莊不同,我國個體農莊模式是單體經營戶的發展方向,規模較兩國相比是小農莊,競爭力低,農戶承擔一定量的資金風險,而且對于農莊的管理缺少專業、科學地指導。“農戶+農戶”模式,優點是最大限度保留了當地的風俗文化,游客可以花很少的錢來享受最質樸、原生態的本地習俗和文化。缺點是受投資規模與管理水平的影響,接待量有限,旅游經濟的帶動效應差,難以形成規模發展。
五、鄉村振興背景下鄉村旅游的新變化
鄉村政策振興戰略的提出,為鄉村旅游的發展提供機遇,發展鄉村旅游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在這一背景下,國家政策對鄉村旅游業高度重視,促使旅游業態呈現新變化,為鄉村旅游發展來服務鄉村振興提供現實路徑。
(一)產業政策的變化
2017年十九大召開,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農村最為突出,鄉村興則國家興,鄉村衰則國家衰,必須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提出要發展鄉村新動能,推動產業融合發展”[15]。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指出,“要實施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設一批設施完備、功能多樣的休閑觀光園區、森林人家、康養基地、鄉村民宿、特色小鎮”[16],發展鄉村旅游來促進農村產業興旺。“文件詳細闡釋了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為達到以上目標,國家旅游局啟動120 億元建設資金,重點支持鄉村旅游和旅游小城鎮等項目建設”[1]。
為促進戰略實施,201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對鄉村振興第一個五年規劃做出具體部署。“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鄉村振興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規劃第五篇明確指出,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再次強調實施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工程,發展鄉村共享經濟新業態,推動科技、人文融入農業” [17]。
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以及相關文件的印發,為鄉村旅游的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可見國家對旅游業促進鄉村振興的重視程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旅游業態的變化
1.田園綜合體
“2017 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田園綜合體概念,并將田園綜合體建設作為新農村綜合建設改革試點”[18],將田園綜合體發展提上日程。國內學者對田園綜合體有了深刻認識。于小琴認為,“田園綜合體是在特定空間環境基礎上,結合當地農林牧漁業生產,充分利用農林景觀的獨特性,將自然資源與環境資源有效開發的一種新的綜合體形式”[19]。齊婧認為“田園綜合體的內涵已經延展到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田園綜合體不是一個簡單的農業公園、農家樂、旅游度假區等,而是農村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創新,它是繼美麗鄉村、特色小鎮之后,又一個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國家方略”[20]。
“自財政部頒發《關于印發< 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 的通知》( 財農〔2017〕53 號) 以來,全國多省份積極開展田園綜合體農村綜合改革試點”[21]。江蘇無錫抓住機遇,建立國內首個集大型生態農業、旅游休閑度假、田園生態居住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陽山田園東方。“田園東方的建設在政府支持下,堅持以人為本的建設理念,尊重自然,更主張“田園”與“鄉土”特色。在農業方面,依托本地優質水蜜桃資源,將傳統農業現代化;文化方面,建設豐富多樣的生態旅游產品以及休閑度假產品,例如民俗、精品酒店等;居住與社區建設方面,建設服務于原居民、新居民及游客群的田園生活方式的新社區,保護老建筑,盡量保留原始風貌” [21]。
馮春林[21]認為“無錫田園東方的商業模式要素得益于以下幾點。“一是“發現自己,分享快樂,觸摸自然,播種希望”的價值主張;二是資源獲取與挖掘能力,陽山素有“中國水蜜桃之都”的美譽。三是通過發展循環農業和創意農業,提高顧客體驗價值;四是農民參與田園綜合體的建設與運營,既解決了農民就業及農民增收問題,又降低了農民本地就業與創業成本” [21]。“無錫市陽山田園綜合體經營的項目包括農業、文化旅游、社區管理服務以及宜居地產。從經營效果來看,農業、文化旅游前期不能支撐發展,主要是地產的收入”[22];從農民來看,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質量與水平,落后的觀念也得以更新;從社區其他利益者來看,外來務工人員,作為新居民也提高了收入。現在的無錫市陽山鎮呈現產業興、生態好、農村美、農民富的新景象。
作為推動鄉村振興、產業興旺的新模式,田園綜合體的提出還處于一種實驗應用階段。“田園綜合體須要有機“嵌入”農村地方產業體系和生態體系,真正滿足原住民以及新居民的未被滿足的需求”[21]。依據當地的自然資源,進行整合、設計與創新,多舉措最大程度降低項目開發成本,在項目經營與管理上,就地安排農民就業與創業,讓農民參與。
2.農商聯動發展
“農商聯動發展模式,就是“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的發展模式。農村電商在鄉村旅游中的融入,能夠將休閑生態旅游與農村電商緊密結合,創新發展模式,使鄉村旅游內容豐富化、形式多元化,需求定制化”[23]。崔寧認為“這種通過電商將鄉村旅游與農產品銷售結合的模式,有效促進了鄉村旅游地農產品及旅游產品線下線上同步銷售,走出了一條依靠農產品盤活當地鄉村旅游資源,以當地旅游資源帶動特色產品市場的鄉村旅游發展新路子”[23]。
最美“淘寶村”——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培斜村就是這種模式的運用典型[24]。該村按照“文化旅游、生態工貿、創意培斜”的發展定位,由村黨支部牽頭、全民參與、合作社入股的方式,按“三三制”籌集資金,采取公司化的運作方式發展旅游業。充分利用當地竹林資源、竹制品生產、茶葉制作以及淘寶產業等第二產業,帶動興村旅游第三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吸引游客體驗當地風情民俗,帶來經濟收入;另一方面涼席等竹制品、茶葉等農產品,通過網上銷售,帶來電商收入。旅游與電商互相推動,相互支撐。
現在的培斜村竹器茶葉、生態旅游、淘寶“三駕馬車”齊頭并進,村容村貌煥然一新,百姓生活富裕和諧。美中不足的是,產品種類較少,缺乏創新以及人才的匱乏,限制了其發展速度。要夯實基礎,把旅游與竹茶有機結合,把旅游與同城電商相結合,更好構建竹茶、旅游、淘寶“三件寶”的協同效應,實現可持續發展。
3.共享農莊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發展,在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積極推進供給側改革,大力推進休閑農業,探索農旅融合發展新途徑”[25]。“在2017年7月出臺了《關于以發展共享農莊為抓手建設美麗鄉村的指導意見》,要求大力建設共享農莊,成為國內推進共享農莊建設的先行者”[26]。
共享農莊對接的是鄉村閑置資源與消費者需求,鄉村提供土地、房屋、食品等,消費者通過這個平臺實現這些資源、產品的共享。宋龍艷認為,“共享農莊是農旅產業融合的產物,通過第一產業輔助二三產業,把先進的文化理念、規劃設計、資金運作等引入農村,從而提高農民收入的一種商業模式”[27]。楊肖楠認為“共享農莊資源互補是發展共享農莊的契合點,文化認同是共享農莊繁榮的基因源,規劃引導是共享農莊健康發展的安全繩”[28]。
共享農莊是在政府、公司與個人的共同參與下建成的,政府宏觀規劃,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個人參與具體實施工作。位于海南萬寧市興隆咖啡谷共享農莊,是以咖啡作為主體,集農業種植、采摘、休閑跟娛樂于一體的農業示范基地。以咖啡定制為主,興隆咖啡谷通過網絡對接農戶,按照顧客要求進行個性化制作,將定制好的產品按照指定地點送到個人。鼓勵農民特色民宿客棧進行短租,吸引“候鳥”人群到農莊休閑養生度假,打造“療養+休閑”的好去處。
共享農莊使農民最大限度的自愿、自主、自發參與,充分尊重農村發展現狀與傳統民俗風情,在不影響正常農村生產生活的環境下,引導農民盤活資源、參與創業或發展第三產業,增加農民收入。
六、結論與展望
在鄉村振興這個大戰略背景的支持下,發展鄉村旅游促進產業興旺,要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鄉村振興要解決的是農村目前面臨的衰敗景象,農民生活的不美好現狀。通過對目前我國學術界鄉村旅游發展模式已有成果的整理,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針對鄉村旅游發展模式已有研究成果的整理來看,政府主導型模式是不理想的,雖然政府給旅游發展注入了資金,但是限制了農民參與,政府獨大,即使旅游收入再高,真正進入農民口袋的少之又少;公司經營模式中的“公司+社區+農戶”的發展是可取的,公司跟當地村委會直接接觸,村委會安排村民接待,公司招徠游客并培訓農戶接待禮儀等,分工合理有序,使農民真正參與其中并獲益。而“公司+農戶”模式就容易造成公司一邊獨大,農戶被驅逐。農戶經營模式由農戶自主進行,需要有良好的示范帶頭以及產業基礎,就達到這一要求就比較困難了,并且沒有健全的監督機制,穩定的資金支持,因此并不是理想的發展模式;集體化經營模式以合作社、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方式引導全體村民參與,首先做到了以農民為主體,其次國家、集體和個人都能按照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是比較理想的發展模式。
就鄉村旅游發展新變化來說,田園綜合體有效調動了農民積極性,使農民充分參與建設過程。農商聯動發展,促進了鄉村旅游地農產品及旅游產品線下線上同步銷售,農民收入提高。共享農莊使農民最大限度的自愿、自主、自發參與,充分尊重農村發展現狀,因地制宜走發展道路。鄉村旅游發展的新變化在于,發展站在農民立場上,讓農戶充分參與,考慮農戶收益。還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發展處于不成熟階段,使其發展成為服務于鄉村振興的模式,需要不斷進行完善,還有一段路要走。
綜上所述,大部分學者都是從宏觀出發,泛泛而論鄉村旅游的發展模式,并沒有從農民真正需求的角度來進行闡述,甚至在開發過程中趨于利益而去農化。但發展過程是曲折上升的,要保留、發展切實符合農民利益的鄉村旅游模式,并不斷改進與振興鄉村相悖的模式。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鄉村振興這一戰略背景下,會有更多的學者關注到這一領域,進而深入研究、探索出服務于鄉村振興,使農民真正參與并獲益的模式,實現農村美農民富的鄉村振興的偉大戰略目標。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周口師范學院學報 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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