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決勝之年。要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的目標,離不開兜底保障扶貧的政策體系。兜底保障扶貧是精準扶貧方略“五個一批”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瞄準貧困人口中的自身發展和生計能力不足的老弱病殘群體。實施精準扶貧戰略以來,低保等社會保障兜底扶貧政策為脫貧攻堅作出了重要貢獻,截至2019年12月,我國共有1857萬建檔立卡對象納入低保政策覆蓋。根據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2019年的一項調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低保救助、特困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等面向老弱病殘群體社會救助項目覆蓋率超過50%,如果加上臨時救助和專項救助,建檔立卡人口中社會救助的綜合覆蓋率在90%左右。
目前,我們還有551萬待脫貧人口、300萬易致貧邊緣人口和200萬易返貧脫貧人口,這些人口及其家庭成員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老弱病殘特征,要實現高質量脫貧,必須進一步強化和完善社會保障兜底扶貧的政策體系。
兜底扶貧對象要適度擴大。從老、病、殘拓寬到老、弱、病、殘。目前貧困人口中還存在一部分弱能群體,他們不屬于老、病、殘群體,但市場經濟下的生存能力不足;或者因家中存在病、殘群體而限制了他們的可行能力,對這部分群體的困難問題要充分考慮,有的要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會救助的對象范圍,有的要通過公益性崗位的辦法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要統籌針對老、弱、病、殘個體救助和他們所在家庭的救助,加大困難家庭救助中老、弱、病、殘人員的受助權重,探索給予家庭成員家務護理收入補貼支持的有關政策。
兜底扶貧內容要適度拓展。除收入救助外,要把針對老年人的功能輔助工具的供給和服務這個短板補上。脫貧攻堅中對于殘疾人和失能半失能困難群體已有一些護理方面的服務支持,各地也創新了一些諸如互助幸福院、老人日間照料中心等服務支持體系,但還需要在改善老年人和弱能群體的功能和生活品質方面有實質性的改善。老年貧困是一個長久的命題,老和困之間會相互影響,老了之后就必然會有病和失能等問題產生。貧困地區由于行動能力方面的輔助工具(助聽、輪椅、視力矯正等)嚴重缺乏,加速老年人的行動能力的退化。此外,有針對性的實物救助對改善救助對象的生活品質是非常有效的。
兜底扶貧標準要適度提升。按照中央的要求,2017年即實現全國所有縣的農村低保標準全部達到或超過國家貧困標準。但距離穩定脫貧的要求,現在一些地方的低保標準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比如國家對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和脫貧人群的收入監控就采取了比貧困線相對較高的標準(穩定脫貧標準,人均純收入5000元左右),但2019年全國有17個省份的農村低保標準平均值低于5000元,有很多地方剛4000元出頭,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一些地區的低保標準并不足以保證穩定脫貧。一些地方的特困供養對象的救助標準也不盡合理,在同一個敬老院生活的院民,就不應該按照城鄉兩個標準來支持。這一點貴州省做的比較合理,對于易地扶貧搬遷的低保對象,如果遷入地靠近城鎮,統一按照城鎮低保標準予以救助。
兜底扶貧時間節點要適度前移。社會保障扶貧兜底的功能不僅是治貧,還要體現為防貧,預防貧困的產生。要提升老年人和兒童福利性補貼和基本服務的供給水平,提升基礎養老金和高齡補貼的水平,從而有效降低他們及其所在家庭的支出負擔,降低老年貧困和兒童貧困發生的可能性。各地在脫貧攻堅期間探索了一些運用扶貧資產收益改善老年人和弱能群體的福利狀況的經驗。通過幼兒園、學校、敬老養老機構的福利供給(如免費餐飲)也可以有效提升兒童和老人的福利。此外,還要加強和靈活運用臨時救助“救急難”作用,及時解決困難群體的有關問題,防止暫時性困難演變為長時間的貧困。在抗擊新冠疫情過程中,臨時救助就發揮了獨特的作用。
盡管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工作存在一定的影響,但我們堅信,打贏脫貧攻堅戰一定會如期完成,2020年后,兜底保障扶貧在相對貧困治理框架中也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簡介:左停,男,1964年生,江蘇濱海人,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人文與發展學院副院長,現任中國農業大學國家鄉村振興研究院副院長,兼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央統戰部黨外知識分子建言獻策專家組農業組成員、秘書長,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常務理事、社會救助分會副會長,國際公共資源研究學會(IASC)會員等,曾受聘兼任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洲開發銀行、歐盟、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在華農村扶貧與發展項目的顧問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報》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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