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是脫貧攻堅戰決勝之年,這表明我國扶貧工作已經進入“后脫貧時代”。這一歷史性轉變意味著我國開始從擺脫以生存為核心的絕對貧困,轉向緩解相對貧困實現共同富裕的新的歷程。相對貧困的比較性、主觀性、多元性與長期性,決定了有效治理的復雜性與艱巨性。根據多維貧困的治理思維與“三支柱”的治理策略,建立“機會一能力一保障”的邏輯架構,是構建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核心線索。一套具有動態性、可調整性及相機操作性的相對貧困治理機制,應該包含由底線思維所決定的遏制返貧的長效兜底機制、由管制放松所形成的機會開放的長效支持機制、由配置效率所導向的激發活力的長效動力機制、由能力提升所建立的代際阻斷的長效培育機制以及由心理干預所支持的廣義福利的長效誘導機制。
關鍵詞:相對貧困;治理策略;長效機制
2020年全面決勝脫貧攻堅戰后,我國將進入后減貧的新歷程。新歷程的核心目標是緩解相對貧困,從而標志著扶貧工作將轉向人群范圍更廣、脫貧標準更高、付出努力時間更長的歷史階段?;谶@一歷史性的戰略轉移,構建科學、可持續的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有著重要的現實與歷史意義。
一、歷史性轉變:從絕對貧困到相對貧困
絕對貧困一般指生存貧困,即個體缺乏足夠的資源來滿足其基本生存需要。早在1901年英國經濟學家朗特里(Rowntree)就指出,如果一個家庭的所有收入不能夠維持家庭的基本生存狀況即為貧困,并根據“獲得維持體力的最低需要”的“購物籃子”所需要的貨幣預算測算出一個六口之家一周26先令的貧困線。從此,滿足人們的生理需求成為界定絕對貧困的基本底線。1965年,經濟學家奧珊斯基(0rshansky)將食物支出費用的3倍所測度的收入水平定義為貧困線。由于這一定義表達了依據恩格爾系數確定貧困標準的核心思想,隨后該標準被美國官方統計機構所采納。1994年,經濟學家馬丁(Martin)進一步提出了包含最低非食物需求在內的貧困線標準(即“馬丁法”)。
我國先后采用過“1978年標準”“2008年標準”和“2010年標準”三個農村貧困線標準。其中,“1978年標準”確定為每人每年100元,底線是“果腹”;“2008年標準”界定為每人每年1196元,底線是“有吃、有穿”。“2010年標準”為現行農村貧困標準,按2010年物價水平確定為每人每年2300元,以求達到“兩不愁”。統計表明,按照2010年貧困標準,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數從1978年的77039萬人下降到2019年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至0.6%。2020年,我國將歷史性地解決絕對貧困問題。
我國正步入“后減貧時代”,標志著我國開始從擺脫以生存為核心的絕對貧困,轉向實現共同富裕的宏偉目標。實現共同富裕,必須緩解相對貧困問題。與絕對貧困只關注低收入者的實際狀況相比,相對貧困更關注財富和權利分配的不平等性,更關注相對貧困群體的經濟地位和體面生活。所以,黨的十九大報告深刻指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一重要論斷表明了相對貧困治理的艱巨性與長期性。
從宏觀層面來說,這種艱巨性與長期性源于三個方面的判據:
一是貧困標準的變化所凸顯的相對貧困。按照“1978年標準”和“2008年標準”,我國的貧困問題已經解決,而按照“2010年標準”,則我國的貧困發生率在1978年高達97.5%。所以,絕對貧困標準的提升,意味著相對貧困問題的凸顯并呈現階梯式下降的趨勢(圖1)。
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所呈現的相對貧困。這一差距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城鄉居民之間的差距;二是按收入分組所形成的城鄉收入差距。從圖2可以看出:(1)2000—2018年,各組城鎮居民人均收入一直是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倍以上,從而表明相對收入差距以及由此呈現的相對貧困將是相對貧困的主要群體。
三是農村區域收入差距所呈現的相對貧困。與城鄉收入差距相類似,由區域差距所表達的收入不平等也是我國相對貧困的重要特征。2018年,東部地區的10個省市中僅有河北、海南兩個省的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00元,其余8個省市均高于15000元。中部、東北合計共9個省,其中除山西低于12000元/年以外,其余8省均在12000元至15000元之間。西部地區12個省市區中除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處于12000元至15000元之間,其余8省市均低于12000元。提升西部地區的農民收入水平,是我國緩解相對貧困的重要任務。
從解決絕對貧困到緩解相對貧困,是一個歷史性轉變。我國在脫貧攻堅的偉大實踐中,已經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主要包括: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強化組織保證;二是堅持精準方略,提高脫貧實效;三是堅持加大投入,強化資金支持;四是堅持社會動員,凝聚各方力量;五是堅持從嚴要求,促進真抓實干;六是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這些經驗不僅是全面決勝脫貧攻堅的核心支撐,也將繼續成為我國構建相對貧困治理長效機制的寶貴財富。
二、長期性挑戰:相對貧困的基本性質及其困境
相對貧困被定義為個體所擁有的資源明顯低于所在社會家庭或個人所平均支配的資源水平,通常不取決于個人的實際生活狀況,而是與參照群體狀況緊密關聯。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生活狀況(如以收入來衡量)低于社會平均水平,并達到一定程度,就可認為其處于相對貧困狀態。其中生活狀況多指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生活質量包括資產積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生活環境、政治參與等。所以,如果說化解絕對貧困是解決生存保障問題,那么緩解相對貧困則是縮小收入和生活質量的差距問題。
(一)相對貧困的基本性質
在國際組織中,與世界銀行關注絕對貧困標準不同,采用相對貧困標準最為典型的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但卻沒有設定具體且明確的目標和進程。只有歐洲聯盟在2010年發布了《歐洲2020》政策文件,提出了明確的減緩相對貧困目標,但關注的是返貧風險。這里的相對貧困是指收入水平低于人均等值可支配收入中值的60%。盡管歐盟為此做出了努力,但相對貧困規模幾乎沒有下降,2020年的減貧目標依然難以實現??梢?,與絕對貧困相比,相對貧困治理的復雜性與艱巨性更為顯著。與絕對貧困相比,相對貧困具有特殊的基本性質:
一是比較性。相對貧困是不同群體的對比,而這些對比可以表達為物質上的、社會上的或情感的相對匱乏,并在政治經濟活動過程中不斷被解構與重構。其中,可支配收入是判斷相對貧困的重要標準。在發達國家,通常將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的50%,60%(大致分別相當于平均收入的40%和50%)作為相對貧困的判定基準。
二是主觀性。相對貧困在滿足基本生存以及其他的基本生活需求之外,更多地涉及貧困主體的主觀感受與社會共識的形成。所以,嚴格來說相對貧困可以表達為主觀貧困。如果說客觀貧困是基于客觀事實(如營養不良)形成的判斷,那么相對貧困則是基于獲得感、幸福感以及滿意度的主觀感受。因此,相對貧困在一定程度上可視為一個社會心理問題。相對貧困群體的呼吁機制、社會共識所表達的價值取向,不僅決定著相對貧困的標準,而且決定著公共治理政策的方向與力度。
三是多元性。相對貧困往往集中表達為免受困苦、接受教育、享受政治權利、參與社群生活等能力的缺失。貧困主體能力的缺失主要源于:資源貧乏(貧困群體可支配的資源嚴重少于其參照群體)、社會排斥(貧困群體被排除在社會認可的生活模式、習俗和活動之外)、相對剝奪(貧困群體無法獲得有尊嚴的生活條件和便利設施,以及進入市場、獲得教育與健康等經濟和社會權利),因而在相對貧困的主體及特征上呈現多元性。
四是長期性。相對貧困的比較性與多元性,決定了貧困治理的結構性挑戰與長期性困難。從資源稟賦來說,可利用的自然資源,在地理區域分布上不僅是差異化的,而且是天賦外生的,從而產生了區域間的不平衡與群體間的相對差距;從經濟機會來說,處于不同社會網絡、不同分工網絡的個體或群體,由于網絡位置、網絡分割、社會固化及其傳導機制的不同,導致了機會不平等的必然性,從而造成內生經濟權利與生活質量的相對差距;從個人能力來說,一個人的行為能力包括擁有獲得衣食住行以及社會參與等各種功能性活動的能力,但因為個人能力的不同,使其在資源獲取、機會俘獲、權利行使方面出現差異,進而導致其在擺脫收入貧困并改善生活質量方面的選擇空間的約束。稟賦、機會與能力的差異,不僅決定了緩解相對貧困的艱巨性,而且會因為市場競爭機制及其“優勝劣汰”而具有長期性與歷史性。
(二)緩解相對貧困面臨的困難與挑戰
貧困是一個永恒性的話題。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期間就已經指出,脫貧和高標準小康是兩碼事,我們不是一勞永逸,畢其功于一役;相對貧困、相對落后、相對差距將長期存在。由于上述性質所決定的復雜性,意味著我國相對貧困的治理不僅具有長期性,而且面臨著若干困難與挑戰:
一是相對貧困標準制定與貧困人口識別問題。相對貧困的比較性特征意味著相對貧困是一個動態特征,即個體或家庭條件無法達到社會平均發展水平從而存在的相對剝奪現象。而相對貧困具有多元性則意味著相對貧困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且在不同區域不同群體中具有典型差異特征。作為貧困治理的前提,對相對貧困標準的制定和相對貧困人口的識別,將成為未來扶貧工作有效瞄 準的重點與難點。已有研究表明,與絕對貧困快速下降的趨勢截然相反,改革開放以來,全國、農村 和城鎮的相對貧困發生率幾乎一直處于上升的趨勢中。顯然,如果采用相對貧困標準,將面臨經濟 增長速度放緩、財政轉移支付壓力加大以及如何與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銜接的若干挑戰。
二是城鄉差距及區域差距帶來的發展不均衡問題。我國城鄉二元化的發展格局及城鄉人口流動的特征,決定了我國相對貧困在城市和農村將同時存在,且具有差異化及流動性等特征。例如,一些農民工群體存在貧困代際傳遞問題。這對我國相對貧困的治理在識別、標準制定及干預政策設計上均提出了巨大挑戰。此外,受地理環境、資源稟賦及社會文化等多種因素導致的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現象,對于相對貧困的識別和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東西部差距、沿海與內地差距,使得相對貧困的治理難度加大。
三是致貧風險多元化與脫貧后可持續發展問題。在消除絕對貧困之后,已脫貧群體返貧風險依然存在。多元化的致貧風險加劇了低收入群體的脆弱性,并引致由于收入不足所帶來的社會排斥,加劇相對貧困。例如,因病致貧、因災致貧等加劇了弱勢群體的經濟脆弱性和健康脆弱性,剝奪健康及正常生存權利進而加劇貧困;因教致貧則通過父母子女等代際遺傳特征,阻礙了人力資本的長足發展,為相對貧困的治理加大了難度。貧困群體脫貧后的可持續發展,將由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向全面自由發展轉型。因此,如何破解致貧風險多元化與脫貧后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將為相對貧困的治理帶來巨大挑戰。
三、從傳統策略到多維治理:簡要的文獻梳理
在經濟學領域,治理相對貧困的傳統策略大體包括兩個維度。一是發展經濟學的主張。與納克斯所揭示的“因為窮所以窮”的貧困惡性循環相對應,學者們設計了眾多由政府主導的通過投資打破低水平均衡陷阱的備選方案,包括萊賓斯坦的“臨界最小努力”理論、羅丹的“大推進”理論、羅斯托的“起飛”理論等。但多年的事實證明,這些策略并未帶來發展中國家有效的經濟增長,更不能解決由經濟增長伴生出的相對貧困問題。因為相對貧困與短缺并不完全是由資源與資本所決定,而是與心態、文化、行為能力以及激勵機制緊密關聯。二是廣泛流行于主流經濟學的“涓流經濟學”。該學說基于其市場信念而天然地假設,富裕群體獲得的利益最終會通過涓流效應傳遞給貧困人群。充分的市場競爭因要素報酬的邊際遞減而誘致要素流動,要素回報率的均等化將實現區域均衡,經濟增長的成果最終將惠及普通勞動者與低收入群體。但事實上,由于資本的壟斷天性以及資本與勞動要素的異質性,由市場競爭而形成的增長紅利及其涓流效應,不僅難以填補“資本鴻溝”導致的財富差距,甚至也難以填補由勞動能力差異所導致的收入差距。因此,涓流效應不可能緩解相對貧困問題。
事實上,“盧卡斯悖論”已經宣告了上述兩類傳統策略的失敗。經典的新古典增長模型表明,經濟增長取決于資本和勞動力的有機結合,并且跟技術水平成正比。由此,剩余的勞動力會吸引資本與之相結合而創造經濟增長。但盧卡斯基于對美國與印度的研究發現,1988年印度的資本邊際報酬率是美國的58倍,如此大的報酬差異卻沒有導致美國的資本流向印度,不僅為投資決定論與“涓流經濟學”提供了反證,而且揭示了制度環境、經濟結構、金融體系與人力資本在要素流動及經濟增長中的作用。
對相對貧困最有現實影響力的理論思考來源于彼得?湯森和阿馬蒂亞?森。湯森將相對貧困視為與參照群體相比較而體現出來的一種“相對被剝奪”的社會現象,從而揭示了相對貧困的社會公平性質。正是資源與機會的相對剝奪,導致窮人既不能有效參與正常的社會活動,從而導致選擇空間受限,也不能獲得增加收入流的渠道,從而導致生活水平低下。所以按照他對貧困根源的理解,任何社會都會存在貧困現象。湯森認為貧困的定義應包含以他人或其他社會群體為參照物所感受到的被剝奪程度。這一解釋標志著對貧困的研究范式從經濟學轉向了社會學。森進一步從權利相對剝奪的視角,提出了多維貧困和可行能力的分析框架。他認為,貧困的概念中含有一個不能去掉的“絕對核心”,即缺乏獲得某種基本物質生存機會的“可行能力”。收入不足是相對貧困的表象,教育和醫療保健的缺乏以及由此導致的能力不足則是難以擺脫貧困的關鍵。如果說湯森的理論是典型的“相對貧困”理論,那么森的理論就可視為一種“相對的絕對貧困”理論。但他們的相同之處是都強調了貧困的多維性問題。
阿爾凱爾(Alkire)和福斯特(Foster)提出了一種新的測量多維貧困的方法(AF方法):一是對每個維度內的貧困指標設定貧困閾值;二是跨維度設定多維度貧困的閾值。在此基礎上計算多維貧困指數。由于該方法擴展了社會福利和貧困的視角,所以從2010年開始被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采用并每年發布“人類發展報告”。全球多維貧困指數重點包括健康(含營養、兒童死亡率)、教育(受教育年限、入學兒童)和生活水平(做飯用燃料、衛生廁所、安全飲用水、用電、住房、耐用消費品)三個維度。事實上,我國制定的農村收入貧困線也具有多維性,包括維持基本生活的食物與非食物消費支出兩部分。
在上述多維貧困的治理思維中,“貧”往往關注經濟層面的收入水平問題,“困”則關注非貨幣方面的公共服務問題。但應該強調,多維相對貧困及行為能力理論,表達的主要是社會經濟運行所伴生的不公平結果,但卻不能在根源上解構相對貧困的生成邏輯。鑒于劃定絕對貧困線的目的是維護生存,通常能夠找到客觀且科學的標準,而劃定相對貧困線的目的是維護公平,往往具有主觀性與可變性,并受到來自社會不同群體與心理態度及價值偏好的挑戰。
四、相對貧困的治理策略:一個邏輯線索
世界銀行在2016年的一篇報告中提出了“三支柱”的貧困治理策略。所謂“三支柱”主要包括經濟增長(勞動密集型)、投資(人力資本)以及社會保障(主要的防備措施)。我國的發展與減貧模式也頗具“三支柱”特色。相對貧困的本質是社會公平問題,所以“三支柱”治理策略的目標指向就在于通過合意的經濟增長促進社會公平。其中,包容性增長提供機會,人力資本投資強化賦能,社會保障提供兜底援助。
(一)包容性增長依賴于機會的開放與公平
包容性增長最早由亞洲開發銀行在2007年提出,重點在于保障有效就業、促進機會平等、構建社會安全網,核心是倡導機會平等的增長。機會平等被看作是實現社會收入公平的根本途徑,這種源于現代福利經濟學的觀點,把社會成員的經濟平等規定為機會平等和結果的公平。機會平等意味著對身份特權的否定、對財產權的有效保護、對未來均等機會的開放。在機會公平中緩解相對貧困,依賴于三個方面的機制的形成。一是市場機制。市場是一種資源配置方式,資源配置最有效的方式是分散決策,而對于分散決策而言,市場中的價格機制是最適合的。二是產權分立。明晰的產權運行機制能夠有效地界定責任,并使當事人的利益得到保護,從而使其內在動力得以激勵。三是治理機制。包容性增長的執行機制既是資源配置的運行機制,又是一種制度體系、社會組織方式和信念體系。政府應為市場經濟的運作提供基本必需的制度基礎,并通過動員道德資源降低社會運行成本。
(二)機會公平依賴于教育與人力資本投資
我國目前的相對貧困乃至于社會分配不公,是由多種原因造成并累積的。但是,與人力資本有關的資源分配的不合理以及受教育機會的賦予不公,進而由此導致的能力不公平,則是最深層的原因。
明晰的賦權是重要的,產權主體是否具有行使產權的行為能力也是重要的。產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產權強度問題,不同行為能力的主體存在實施上的差異。因此,產權強度決定著產權實施,它由國家法律賦權、社會規范、產權主體行為能力等因素所影響。其中,產權主體的行為能力具有重要的行為發生學意義。能力的改善關鍵在于兩個方面:一是與醫療服務及公共衛生資源公平分配緊密關聯的健康水平的提升;二是與機會把握和產權實施相關聯的教育資源分配及教育水平的提升。
健康與教育以及由此形成的人力資本是人的行為能力的核心因素。現代經濟的快速增長,并不是因為我們比前人擁有更多的資源,而是我們有更多的人有能力增加知識積累并將資源的更大部分用知識加以改造?,F代經濟本質上表現為以人力資本的開發和積累為基本增長源的經濟。已有研究證明,教育在促進技術革新、提高勞動者在優化個人資源和適應經濟環境轉換的能力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更為重要的是,人力資本可以使經濟增長,增加個人收入,從而使個人收入社會分配的不平等現象趨于減少。由此,教育是實現社會平等最偉大的工具。正因為如此,“再窮不能窮教育”“再不公平不能讓受教育機會不公平”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的普遍共識。
(三)在開放機會與強化賦能的同時輔之以社會援助的兜底保障
作為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的教育不僅是不同質的,而且對不同的群體而言也存在差異化的可獲性。即使存在同質的教育供給,由于人們在遺產、心智、健康以及所處環境等方面的差異,也會導致人力資本積累與行為能力的不同。能力的不同必然導致對市場機會的反應、判斷與捕獲的差異,必然形成結果上的不平等。尤為重要的是,基本能力的缺失對于賦能與機會不可能進行有效的反應。由此,構建社會援助的兜底保障機制,不僅有助于在公平的前提下改善效率,也有助于在效率提升的前提下改善公平。
我國的社會保障支出主要包括低保、五保戶補助、特困戶補助、救濟金、撫恤款等,是以家庭為單位從政府獲得的各種轉移支付收入。作為重要的兜底手段,社會保障不僅有助于分攤社會風險,改善長期貧困,減緩相對貧困,而且能夠顯著提升相對貧困群體的心理幸福感。已有研究證明,社會保障具有調節分配的重要作用,對縮小收入差距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因此,社會保障對于治理相對貧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老年人貧困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研究表明,城市當中沒有購買養老保險的老年人貧困率在10%至44%之間,購買了養老保險的老年人貧困率在0.2%至12.9%之間;在農村地區,沒有養老保障的老年人貧困率為20.6%至31.7%之間,而擁有養老保障的老年人貧困率降低到3.5%至6.39%??梢?,社會保障有著明顯的減貧效應。
圖4刻畫了上述相對貧困治理的邏輯線索。其核心思想是,根據多維貧困的治理思維與“三支柱”的治理策略,提煉“機會一能力一保障”的核心線索,由此,一套具有動態性、可調整性及相機操作性的相對貧困治理邏輯,應該包含遏制返貧的底線邏輯、開放競爭機會的放松邏輯、化解資源約束的配置邏輯、改善行為能力的提升邏輯以及改善相對福利的心理邏輯。
五、緩解相對貧困:長效機制的構建
(一)底線邏輯:建立遏制返貧的長效兜底機制
核心是反對絕對貧困,遏制返貧現象,建立長效兜底機制。兜底型貧困標準是過去絕對貧困標準的延伸,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并軌,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內核,由此實現兜底貧困標準與低保標準的統一。其中,制定相對貧困線的主要目的是識別幫扶對象,為評估社會政策對不同收入群體的惠顧程度提供參照;堅持“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底線思維;運用各類社會救助措施,構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由此不斷增強相對貧困人口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遏制返貧的長效兜底機制應重點關注三類人群:一是無勞動能力的群體。對于無勞動能力的家庭來說,應該由國家提供“兩不愁三保障”的剛性兜底,各地應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具體的“兜底生活保障線”。二是社會邊緣群體。對于單身母親、留守兒童、獨居老人、失業者等脆弱群體,建立物質與精神層面的“兜底援助保障機制”。三是高風險群體。能力貧困人群、因病因災人群、高杠桿率家庭、隱形貧困人口等是潛在的相對貧困人群,應采取精準識別的方式,建立“兜底風險規避機制”。
(二)放松邏輯:建立機會開放的長效支持機制
核心是弱化管制,擴大選擇空間,建立長效支持機制。事實表明,從人民公社體制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制度變革,是中國緩解農村貧困的最為重要的制度性根源。其中,產權管制放松以及由此形成的激勵機制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包產到戶到大包干的農地經營制度變革,確立了農戶家庭經營的主導地位,使廣大農民獲得了財產支配權與經濟民主權,由這一管制放松所產生的激勵機制推動了資源配置效率的改善,促進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和非農產業的發展,引發了農村經濟流量規模的迅速擴張,有力地改變了國民經濟的原有格局與經濟流程。建立機會開放的長效支持機制的重點在于:一是賦予邊緣群體自由遷徙權、自由擇業權與自由定居權,由此擴展要素流動機會,實現既“挪窮窩”又“換窮業”,改善收入流;二是對因管制造成機會約束的低收入區域群體,比如禁止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應該按照公平原則在財政上給予功能性補償與轉移性支付補貼,與此同時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與交易平臺建設的支持力度,并按照包容性增長原則,鼓勵相容性的功能拓展、產業創新、業態轉型與綠色化發展;三是在發展大中城市的同時,重視農村城鎮化與城鄉融合發展。其中,做大縣城并融入城市群體系不僅有助于農民就近實現非農轉移,降低融入門檻,減少大規??鐓^域流動的交易成本,化解過度城市化帶來的擁擠、病毒與疫病傳播風險等“城市脆弱”困難,而且有助于通過增長極帶動和支持鄉村振興。
(三)配置邏輯:建立激發活力的長效動力機制
核心是盤活資源,提升經濟效率,建立長效動力機制。必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鑒于農村與農民是相對貧困的主體,因此應該做出三個方面的努力:一是鼓勵農地流轉與要素流動,改善農業的規模經濟性,與此同時推進農地經營權細分、迂回投資及其組織化,促進農業分工深化。由此造就生產組織的企業家、服務組織的企業家、市場運作的企業家,誘導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之中。二是強化農民經濟組織,發揮集體經濟組織的整合優勢,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鼓勵企業家能力的創新性融入,由此形成“政府支持、市場主導、社會參與、低收入群體響應”的經濟激勵體系。三是探索城鄉互促的激勵機制,誘導先進生產要素流向貧困地區,形成城鄉經濟聯動發展機制。關注貧困人群中農村易地移民搬遷戶、城市農民工群體“社會排斥”現象,做好重點人群的社會化融入工作。建立激發活力的長效動力機制的重點在于:積極推進農業人口轉移與農民的非農就業,降低農民產業進入與城鎮融入的門檻,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促進扶貧產業轉型升級以增強市場競爭力,利用互聯網、數字化等新科技手段以提高農業邊際生產力,從而增加低收入地區群體的經營性收入;改善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成員的享益性收入;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挖掘土地制度紅利,增加欠發達區域群體的財產性收入;開發生態與人文景觀以及鄉土資源,誘導農耕與鄉愁的產業化開發與價值鏈拓展,增加邊緣地區群體的功能性收入。
(四)提升邏輯:建立代際阻斷的長效培育機制
貧困代際傳遞不僅阻攔了貧困家庭順利脫貧,而且造成“返貧”現象發生。狹義范圍的貧困代際傳遞指的是貧困和致貧因素由父母向子女的傳遞,子女在成年后重復上一代的貧困境遇,它體現在個體家庭內部;廣義的貧困代際傳遞是貧困在某些區域或階層由前代向后代的延續,反映在社會范圍內。為了解釋貧困代際傳遞,劉易斯提出了“貧困文化”的假說。所謂“貧困文化”是貧困群體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產生的非主流行為反應,其特征是對自然環境的屈從和對主流社會價值體系的懷疑,進而形成消極被動的生活態度和價值觀念。破解“貧困文化”,擺脫代際傳遞,依賴于脫貧能力的建設與提升。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對于貧困代際傳遞有著很好的阻斷作用,尤其是教育支出和農業支出的作用更為明顯。建立代際阻斷的長效培育機制的重點在于:一是加強欠發達地區或邊緣區域兒童的營養干預,改善其智力基礎;二是扶持欠發達地區的義務教育、高中、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發展,改善其就業能力;三是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強化具有比較優勢的繼續教育行動,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路徑;四是加大對欠發達地區醫療基金的撥付力度和醫療保險的補貼力度,提升其脫困能力。與此同時,培育和引進企業家能力,形成異質性人力資本,提升市場機會的發現能力,激發貧困群體的創業潛能,鼓勵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產業分工,鼓勵貧困群體融入產業網絡、商務網絡與價值鏈網絡,進而促進職業與身份轉換并分享分工經濟與網絡經濟。
(五)心理邏輯:建立廣義福利的長效誘導機制
核心是心智培育,轉變價值觀念,建立長效誘導機制。貧困的形成在相當程度上是低收入群體對其貧困的認知、形成貧困的生活習慣沒有警覺,也沒有改變貧困的行動力量。窮人看起來總是不斷做出錯誤的選擇,而這些選擇使得他們陷入貧困陷阱無法脫身。實際上,因為他們的生活狀態很差,理性能力受到約束,而不得不安于現狀。研究表明,長期物質貧困會使貧困者產生心理貧困,心理貧困形成后會使其難以擺脫物質貧困。對于貧窮者而言,貧窮不僅僅表現為缺少金錢,而且是一種時刻需要面對的高壓稀缺環境。這種環境使貧困者形成了一種稀缺心態,該心態使得其容易局限于眼前利益而忽略長遠利益,如相對較少地為子女的未來發展進行投資等。長此以往,便形成“貧窮一特定心理與行為模式一繼續貧窮”的惡性循環。不僅如此,貧困的心理認知甚至可能損害社會穩定。大量研究表明,與高階層者相比,低階層者更加感到社會不公平;低階層者不僅更多感到社會不公,而且即使是遭遇了同樣的不公,他們也會比高階層者更為敏感;真正遭遇不公平時也比高階層表現出更低的容忍程度,甚至在生理指標上表現得也更為強烈。因此,長效誘導機制的關鍵在于:一是理解窮人群體的心理特征、文化稟賦及行為邏輯,調整認知模式,強化扶智扶志,提升相對貧困群體基于內在素質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二是在微觀層面提供克服情境主義傾向的干預措施。尤其是通過經濟援助與教育投資,提升貧困群體抱負水平,緩解貧困者的稀缺心態,減少壓力限制,誘導其思考未來和進行長期投資;三是在宏觀層面構建新的財富觀,改變以經濟收入為單一目標的財富最大化觀念,誘導“為增長而增長”轉向“為福利而轉型”的目標導向,推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培育生態財富觀,重構低收入群體廣義福利的目標函數,由此實現生態、康養、人文和社會的多功能融合與可持續發展。
作者系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索》2020年第6期,第18-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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