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十四五”規劃中一個耀眼的詞匯。
在城鄉日益融合的今天,我們更需要探尋,如何振興那些等待著改變的村莊,什么是加快鄉村振興的密碼?產業、生態、鄉風、治理、富裕,這些關鍵詞,如何融匯于一個個村莊,加速他們的蝶變?
為此我們特別邀請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陳文勝,為我們解讀城市與鄉村的砥礪磨合間,如何照見大國村莊的前行方向。
哲學里的湖南:您認為,哪些力量在影響著鄉土中國的變遷?
陳文勝:鄉土社會的變遷,就像銅板的另一面,也是現代化進程帶來的另一種結果。
在城鎮化、工業化的推進過程中,隨著大機器生產、社會分工等新的經濟生產方式的出現,作為社會組織存在形態較早的村莊,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
除了工業化的沖擊這種決定性的力量,市場經濟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文化的變遷,以及科技的進步,都在影響著中國的村莊發生著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這種變局,至少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治理的改變,二是地緣、血緣解體帶來的村莊基礎結構之變,三是價值觀念之變。
哲學里的湖南:隨著時代的發展,從過去的農業社會到而今的數字經濟時代,這種變遷,是否會改變農民和土地的關系?
陳文勝: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這樣的人地關系,無論任何時代都不會改變。
區別在于,原來的土地財富根植于農業,而現在的土地財富則根植于工商業。換句話說,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財產性收入已經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快最具活力的來源。
因此,深化農村土地改革,是農民收入增長的發動機。作為人口大國,耕地紅線必須毫不動搖,但是對于非農用地,則需要在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下,讓農村土地改革的紅利更多優先鄉村和農民,確保農民增收。
這樣,農民與土地的關系才會一如既往地緊密。
哲學里的湖南:這樣的人地關系的變遷,可以理解為城鄉關系的互動嗎?就像您曾在著作《大國鄉村的進路》中提到的,“中國現代化進程就是一部處理工農城鄉關系的歷史”,并提出,鄉村振興,要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可以請您詳細談談鄉村振興與城鄉融合的關系嗎?
陳文勝:城鄉的互動,一開始是單向的,是工業化和城鎮化強勢地進入農村。正如馬克思、恩格斯的預言,城市與農村從分離最終會走向融合。
從城育于鄉,城鄉對立,到城鄉融合,這是城市與農村的三個辯證發展階段。城市中國的時代里,土地增值的財富和勞動價值的增值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隨著十九大提出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中國的城鄉關系又一次發生飛躍。
而鄉村振興,正是在此背景下,回應村莊演進的時代要求和未來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趨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哲學里的湖南:您在書中提到,文化也是鄉村振興的一個重要因素,可否請您具體談一談?例如,曾在過去大放異彩的鄉村書院文化,是否也是其中的一環呢?
陳文勝: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村的書院價值已經發生改變,曾經的書院可以培養出秀才、舉人等鄉村治理的人才,這些鄉賢可以對村莊社會的秩序進行有效控制,是傳統村莊治理的重要內容。
現代鄉村的社會治理秩序和治理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我們需要的是法治,是民主自治。而書院不與現代教育結合,就不再具有價值。
我們說的文化,主要是指被農民這一特殊群體共同習得的思想、觀念、規范和習俗的總稱。鄉土文化是中華文化的根,村莊是鄉土文化的載體。
村莊的文化景觀、民俗傳統、價值觀念,這三個斷面,可以用來考察鄉土文化的演進概貌和態勢。
哲學里的湖南:這些傳統的鄉土文化,是否需要揚棄呢?例如傳承至今的婚喪禮儀, 在政府移風易俗的要求下,甚至規定了規模人數,您怎么看待這種現象?
陳文勝:我們對自己傳統的民俗文化要有敬畏之心,要順應鄉土文化的演進規律,傳承村莊的鄉土本色,彰顯鄉村的中國風格,在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中,不僅讓城市“使生活更美好”,而且使鄉村“留得住鄉愁”。
當然,這樣的文化不包括一些低俗的不良風氣和消極思想,攀比、擺場面等歪風邪氣還是應該遏制。
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村莊的衰落首先是文化的衰落。隨著“空心村”不斷增多,農民精神文化生活嚴重缺失,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與保護面臨困境,一些低俗的不良風氣和消極思想乘虛而入,惡化了村風民俗。
村莊社會道德建設必然是鄉村振興的前提,鄉村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核心。
哲學里的湖南:您在書中提出了新時代的“美好鄉村”的模樣,您認為,在這個“美好鄉村”的暢想中,什么是居于第一位的?
陳文勝:以人為本,人永遠是第一位的。
鄉村振興必須首先解決農民積極性的問題,因為農民是鄉村振興的承載者,也是鄉村振興的受益者,還是鄉村振興效果的衡量者。農民沒有積極性,鄉村就必然難以振興起來。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要堅持不懈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億萬農民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在把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原則,不僅是鄉村振興的根本要求,而且是鄉村振興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場所決定。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紅網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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