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城鎮化發展的道路
城鎮化構成我國正在經歷著的巨大社會變遷的基本主軸。為了在城鎮化過程中更好地實現城鄉發展,促進共同富裕,需要改變“偏重城市”的觀念,形成“城鄉等值”的思想;改變城鄉分割的思路,形成城鄉整體發展觀。換言之,我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實踐,應努力超越“先發展城市、再發展農村”的思路,探索出一條在“城市和鄉村整體發展和共同發展”基礎上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本文探討我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的理論認識和實踐指引。第一,相對于“城市中心主義”,應該確立“城鄉整體發展”的發展觀;第二,試圖重新理解城鎮化和城鄉發展的關系,提出城鎮化更應該是作為城鄉發展的結果而非動力,在此基礎上,應將“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作為我國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第三,在城鄉整體發展的視野中理解鄉村振興,思考如何通過城鄉聯動實現鄉村振興,以及在鄉村發展中構造內生的發展動力;第四,論述如何通過完善治理機制來落實城鄉整體發展的具體實踐。
一、“城市中心主義”和“城鄉整體發展”
作為后發展國家,我國城鎮化很大程度上重復了先期城市化國家的發展過程和城鄉結構轉變過程,我們對城鎮化的理論認識也受到先期城市化國家對“城市”和“城市化”知識觀念的影響。雖然早期的城市研究學者如霍華德、芒福德等都強調城鄉結合的理念,但是進入21世紀以后,發展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城鄉二元的。應該說,“城市化”(Urbanization)這個英文詞匯的含義,本身就暗含著“城市中心主義”的發展觀。城市工業是發展的動力,城市化過程是城市的現代工業部門吸收了落后農業部門的剩余勞動力,通過不斷擴張的城市工業部門投資,創造就業,吸納農村勞動力,帶動經濟增長。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為發展提供了勞動力資源,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是“成功的發展”的表現,城市化也成為發展的目的。另外,城市構成發展的機器,工業資本和城市權力集團共同結合帶動城市發展,推動經濟增長。
在這種城市中心主義的發展敘事看來,城市化是以城市為中心的發展,城市是發展的目標,發展的未來圖景是“城市的勝利”。應該說,城市中心主義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構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發展的動力機制。劉易斯的城鄉兩部類理論被廣泛用來解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鄉村到城市的勞動力轉移,國家和地方政府利用城市地租和土地利用變化過程中的地租增值提供資本積累,以及通過建立開發區、建設新城新區、城市擴展、舊城改造等方式實現政府主導的城鎮化發展。在此視野下,城市中心主義和城市進步主義得到強調,快速的城鎮化發展推動了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增長。
與“城市中心主義”的發展觀不同,基于我國農業社會傳統和工農聯盟的政治基礎,我國在城鎮化過程中相對比較平衡的同時重視農村的發展。這也是在我國的發展研究中較多使用“城鎮化”概念而不是“城市化”的一個原因。如果說21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實踐有一些基本經驗,就是一方面推進城鎮化和建設新型城鎮化,另一方面強調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試圖建立一種城鄉共同框架下的發展模式。這種整體推進的想法在黨的十八大以來表現得更加明顯。強調城鄉整體發展,可以認為是對經濟實踐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城市中心主義”的糾偏,或者是試圖破除“城市中心主義”的敘事,努力實現更加平衡的城鄉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也在試圖改變單維度過程的城市化,而希望能夠在城鄉綜合框架下推動國家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
應該說,相對強調“城市中心主義”和相對強調“城鄉整體發展”的兩種看法在城鄉發展歷史中是同時存在的,只不過“城市中心主義”的看法往往表現得比較強勢,在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居民的利益也較易受到損害。因此,我們認為追求城鄉平衡的發展和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加強“城鄉整體發展”觀。
農村和城市構成有機整體,是相互支持、不可或缺的。農村和城市各有其不同的價值和功能。農村承擔著糧食安全、農業生產、生態服務、文化傳承等功能;而城市不僅是現代工業部門的集聚地,也是產業創新的發源地,提供了生產服務業的集聚,實現新生活方式的塑造和傳播。
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并非是以工業為中心、以城市為中心的單向過程,而是城鄉部門同時存在,發揮各自不同的價值,并實現共同的發展。并非要求“城市更加現代”“農村更加傳統”,城鎮化的發展不是用城市來代替農村,或者用城市化來瓦解鄉村生活,而是需要在城市和鄉村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減小城鄉發展的不平衡,推動實現共同富裕。就發展整體過程來說,要有現代化的城市,也要有現代化的農村,通過城市和鄉村分別和共同的發展,合力對接現代社會,通過現代化的城市和現代化的農村的整體來實現國家現代化。
因此,關于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來說,應該避免片面的城市中心主義,而需要形成城鄉整體發展的視野。發展是城鄉運行機制的相互整合過程,發展的過程是在城鄉生活的基礎上共同對接市場化、現代化和全球化,塑造出整體性、共生性的城鄉社會結構,在此基礎上實現城鄉發展的平衡和共同富裕,并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二、城鄉整體發展視野下的新型城鎮化
先期工業化和城市化國家基本上是實踐著一條城市中心主義和城市工業驅動的發展道路。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中心城區地價上漲提高了生產成本,帶動產業向周邊擴散。同時由于中心城區人口高度密集和生活品質下降,人口也開始向周邊擴散。在此過程中逐步實現城鄉平衡。這樣的城市化和城鄉發展道路,是在城市中心主義發展觀的驅動下,發揮城市作用,輻射帶動鄉村發展,最終實現城鄉整體發展的道路。
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的城鄉發展具有一定的規律性,對于后發展國家的城市化來說,相當程度上也正在重復著這樣的過程。面對城鎮化過程中城鄉不平衡日益擴大,后發展國家是否可以超越先發展國家的經驗,避免“先城市、后鄉村”所產生的弊端,走出一條城鄉更加平衡的發展道路?中國的城鎮化發展也許正在形成一些獨特的經驗。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實施,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的共同推進,我國城鎮化正努力實踐著城鄉共同發展、城鄉整體發展的理念,并致力于避免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城鄉不平衡的擴大。如果能夠走出這樣的發展道路,將會豐富城鎮化發展的實踐。從城鄉整體發展的視野來實踐城鎮化,將會和城市中心主義的城市化道路具有一些不同之處。
(一)將城鎮化從“發展的動力”轉變為“發展的結果”
在城市中心主義的發展思路下,城市構成發展的動力。工業化和城市化是資本積累的來源,帶動投資和產業發展,城市也構成了財富創造的來源。但是從城鄉整體發展的角度來進一步理解城鎮化,城鎮化實際上是城鄉發展的結果。我們不是需要通過城市化來帶動經濟產業,不是需要在城市化的土地財政中推動發展;相反,城鎮化是城鄉經濟發展的內在結果。由于城市工業部門具有較高的勞動生產率,才吸引了人口進入城市;同樣,也由于農村產業發展帶來的糧食剩余、農產品增值,及隨之增加的相對剩余的農村勞動力,才驅動人口進入城市和帶來城市人口增長。
將城鎮化理解為發展的動力,就會帶來建設用地的不斷擴張,同時帶來土地財政和債務的提高,這恰恰是當前我國城鎮化發展需要反思的。城鎮化過程和經濟產業發展如果能夠相互協調,這種城鎮化帶動經濟發展的模式就能夠維持;但是,如果城鎮化過度擴張,產業缺乏發展,就會帶來發展危機。所以,需要將城鎮化理解為發展的結果,而非發展的動力,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片面強調城鎮化的弊端,避免經濟危機的風險。
(二)從城鄉關系的“單向性”轉向“整體性”
城市中心的城市化,有一個基本假設是現代城市工業部門和傳統農業部門的對立。城市被認為是現代的、富裕的、未來的,而農村往往被認為是傳統的、落后的、將被淘汰的。以城市為中心的城市化強調從落后的農村部門向現代城市部門過渡。因此,人口從農村進入城市是“成功的遷移”,而從城市到農村則往往意味著“遷移的失敗”。城市構成現代性的烏托邦,而農村被認為是被現代性所拋棄的社會空間。而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模式,則強調城市是現代化的,農村也可以現代化,現代化的農村和現代化的城市構成整體的現代性。因此,城鄉整體發展不是用城市來替代鄉村,而是城市和鄉村的共同發展;不是強調城市優于農村、從農村向城市的轉變過程,而是強調農村和城市中都發生著生活方式、價值觀、生態環境和經濟運行的現代化,構成一種城鄉等值、城鄉共同發展的整體模式。
(三)從“城鄉二元”轉向“城鄉一體”
城市中心主義城市化下的城鄉關系,總體上是城鄉二元的結構。城市和鄉村之間存在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還存在各種制度壁壘,這進一步強化了城鄉之間的二元性。城鄉整體發展則強調城市和農村分別具有不同的功能,二者構成統一的整體,具有不可或缺的一體性。當然,我們也認識到城鄉的一體性并不是指城鄉的同質化,城市和鄉村仍然有不可忽視的差別,而通過這種不可忽視的差別性才能實現功能上的整體性。
(四)從“工業文明”轉向“生態文明”
城市中心主義城市化的基礎是城市工業化。工業化及工業化基礎上的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城市部門的經濟集聚和人口集聚,帶動了人口城市化。城市化的本質是現代工業部門和落后農業部門關系的調整,是工業化大生產的結果。而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意味著在生態文明框架下構建城鄉關系和城鄉生活。在傳統的工業化和城鎮化格局下,城市和工業相當大程度上是“反生態”的,工業和城市往往被認為是污染和碳排放的來源。城鄉整體發展意味著新的發展觀和經濟模式,農村具有重要的生態服務功能,農業是生態經濟的組成部分,現代工業經濟也日益成為與傳統工業不一樣的綠色的經濟形態,這特別表現在經濟體系和生活運行體系的低碳化。也就是說,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強調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構成了生態文明框架下的城鄉發展。
(五)從“農村城鎮化”轉向“農村農村化和城市城市化”
由于從農村到城市的單向性,城市中心主義的城市化將城市作為發展的追求。一方面促進農村人口轉移進入城市,另一方面農村本身也日益城鎮化。農村城鎮化是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起點,這種“就地城鎮化”構成中國城鎮化發展的突出特點。農村城鎮化希望將農村建設得和城市一樣,這種發展模式的后果,往往帶來“村村像城鎮,鎮鎮像農村”。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則認為,試圖將農村建設得和城市一樣,固然表現出對現代生活方式的追求,但是農村就應該像農村,城市就應該像城市。農村和城市分別具有不同的景觀形態、不同的經濟方式、不同的社會生活形態和不同的發展規律。城鄉整體發展更加強調城鄉具有不同的功能構成結構性的整體。
(六)從“集聚的城市化”轉向“集聚和擴散同時發生”
城市中心主義的城市化重視城市的集聚性和集聚效應。經濟產業向中心城市集聚,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的人口從小城市向中心城市集中,使城市化過程表現出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由于集聚帶來的高人口密度提高了地價和成本,表現出規模不經濟以后,才會帶來中心城市的擴散。城市人口集聚會帶來鄉村人口減少,有利于城鄉人均收入的平衡;或者在城鄉差距日益擴大以后,通過城市對鄉村的轉移支付和扶助帶動實現平衡。城鄉整體發展則強調城鄉之間要素流動的雙向性和循環性,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不僅是要素集聚的過程,同時也是要素擴散的過程,是集聚和擴散同時發生的過程,并正因為這兩種力量,而不是單純依靠集聚的力量,才帶來鄉村和城市各自發揮比較優勢及其功能,實現發展的平衡。
(七)從“城鄉統籌”轉向“城鄉整合”
城鄉統籌發展關注的核心,是城鎮化過程中巨大的財富如何在城鄉之間分配,是保護誰的利益,是確定利益誰多一些、誰少一些的安排。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則認為城鎮化發展不是利益分配的問題,或者不僅僅是利益分配的問題,城鎮化更主要是城鄉利益實現整合的過程。
(八)從“效率優先”轉向“福利優先”
城市中心主義的城市化強調效率優先,因為城鎮化過程是城鄉兩部類生產率差別的結果,城市化是勞動生產率驅動下的結構轉化,會帶來最優化的資源配置、財富增長和效率提升。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則更加考慮城鄉發展的平衡,不僅在效率原則下追求要素資源優化配置,而且考慮一種城鄉發展的福利主義,致力于使城鄉居民的生活福祉得到改善。這也意味著,城鄉整體發展更加強調“人的城鎮化”,重視城鄉居民的具體生活需求和權利利益,重視減小城鄉收入差距,提高城鄉居民的綜合福祉,而不僅是只關注在城鎮化過程中的GDP創造。
我國城鎮化發展正努力超越城鄉二元和城市中心主義的城市化,試圖構建一條基于城鄉整體發展基礎上的城鎮化道路,這構成“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其實踐探索將豐富城鎮化發展的實際經驗,對于促進城鄉平衡發展、實現城鄉共同富裕具有意義。
三、城鄉整體發展過程中的鄉村振興
(一)正確理解鄉村振興
在城鎮化過程中鄉村生活發生著結構性的轉變。需要認識到,我們強調鄉村振興,并不是因為出現了“鄉村衰敗”。改革開放以來的城鎮化過程中,我國的糧食產量、農村居民的收入、農村發展的各項指標總體上都在進步,農村的脫貧問題取得歷史性的成績。我國農村和農業是進步的,并沒有出現衰敗。
令人覺得“鄉村衰敗”的直觀感受是“鄉村空心化”,即鄉村人口在減少,有的鄉村甚至只留有老人,不少村舍空置和坍塌,一些鄉村出現景觀形態的“荒蕪”。實際上,部分農村的“空心化”并不意味著農村的衰敗。當前一些村落消失和恢復為生態地的過程,有其客觀必然性和積極意義。現在中國土地利用格局的形成,是17世紀以來人口不斷增長、人口不斷占用土地的結果。人類將其力量擴展到能夠到達的所有土地的邊界,由于農業生產力水平比較低,而且人口數量不斷增長,人類幾乎占用了所有可耕種的土地來支持增長著的糧食需求。所以農村不斷擴張,到達可耕作土地可以支持的邊界,這才在宏觀上塑造出“胡煥庸線”;也才出現即使在生態脆弱的地區,例如在一些貧瘠山地的角落里,只要有一小塊土地,也種植了糧食的現象。農村生活聚落的擴張看起來是農村的發展,實際上是人口壓力的結果。
我國人口總量在“十四五”期間會達到頂點,然后將出現長期的下降。城鎮化水平在不斷提高,這自然會帶來部分農村地區的逐步“荒蕪”。這看起來是“鄉村衰敗”,實際上意味著人口對土地壓力的緩解,是農村地區恢復生態的過程,這有利于水土保持,也有利于低碳經濟。可以預見,隨著人口下降,部分村莊會繼續“荒蕪”,農地利用更加集約化,鄉村生活聚落也在發生調整。過去的毀林種田、填湖造田,很大程度上是人口增長壓迫土地的結果;隨著人口對土地壓力的減弱,就有條件逐步還田為林,還田為草地,還田為湖泊,還田為牧場,帶來農村的生態恢復和生態修復。人類破壞生態的力量巨大,而生態恢復的力量也同樣強大。在農業糧食生產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讓部分鄉村消失,讓一些農地恢復為生態地,實際上有利于農村和國家整體的可持續發展。
需要鄉村振興的原因不是“鄉村衰敗”,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鄉村的發展性在減弱。從歷史來看,無論是1920—1930年的鄉村建設時期,還是從工農革命到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鄉村都構成了中國革命和發展的基礎,中國社會變遷內生的動力機制在鄉村。到了20世紀80年代,費孝通也仍然是在“江村”農村中發現中國發展的內生力量,提出農村工業化和農村城鎮化的“小城鎮”戰略。但是在當下的農村中,已經越來越難以找到國家發展的推動力量。鄉村自身的資本積累不足,鄉村的市場體系發展不足,鄉村的人力資本也在流失,城鎮部門的資本難以進入鄉村。同時,在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基本被吸納干凈以后,農業勞動生產率水平提高的速度不快,不能有效提供新的勞動力。農村發展能力低下,缺乏自我造血的生產機制,生態環境對鄉村發展的支撐能力弱化。農村發展失去了內生動力,無法繼續為推動國家整體發展提供動能,這造成依賴城鎮創造經濟發展動力,并進一步形成鄉村內生乏力的惡性循環。
第二,鄉村的治理能力不足。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農村地方公共權威的有效組織瓦解,到目前為止,農村還并未能夠將社會經濟生活實現有效的組織化。在傳統社會,農村地區通過家族和鄉紳來組織地方公共生活,新中國成立后是通過人民公社,現在是通過村委會。但是,村委會對農村社區治理的作用在下降。農村的各項公共事業,包括水利建設、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等相對薄弱,說明當前農村在組織經濟社會生活和開展公共治理方面存在不足。
第三,鄉村生活方式的傳統性。農村生活方式固然是生態的、鄉愁的,但是保持著傳統性。農村如果和現代社會脫鉤,會使人們不愿意在鄉村長期生活。例如,農村的外出務工人員過年過節回家后沒有幾天,就不習慣農村生活。返鄉回流的勞動力也仍然有相當比例繼續外出就業。農村生活方式的傳統性已經難以承載青年人的夢想和向往。
因此,所謂鄉村振興,不是指要增加農村地區的人口,也不是對一些正在消失的鄉村進行盲目投資。我國一些偏遠的農村地區就應該適當恢復為生態地;農村地區人口逐步減少是城鄉發展的客觀規律。鄉村振興的目的是要在農村中發現和構造出內生的發展性,完善鄉村的社區治理機制及推動生活方式的現代化。
(二)城鄉整體發展視野下的鄉村振興
在城鄉整體發展視野下的鄉村振興,一方面,城市發展和城鎮化過程構成鄉村振興的資源。現代性的來源在城市,現代性的傳遞是從城市擴散到農村,從而帶來農村的發展。城鎮部門總是會充當知識革新和生產力進步的推動者,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城鎮部門意味著集聚效應,是知識創新的來源,帶動生產率的推進,以及促進形成新的生活方式。城鎮部門的創新和基于城鎮的生活方式向鄉村社會的擴散,會逐步推動城鄉發展平衡。因此,積極的城鎮化就是鄉村振興。
另一方面,農村的發展會支持城市,積極的鄉村振興也會支持城鎮化。城鎮化是城鄉發展的自然結果,是城鎮部門和鄉村部門生產率差別的結果,城鎮部門和鄉村部門的生產率進步都會推動城鎮化。拋棄農村的城市主義和忽視農村發展的城市中心主義都是存在問題的,因為農村發展不足會限制城鎮化。城鄉失衡的擴大,特別是鄉村地區在城鎮化過程中相對滯后,本身不利于城鎮化,不利于城鎮部門的持續成長繁榮。沒有農村和農業的進一步現代化,城鎮化發展也很難繼續推進。因為在現有的農業勞動生產率情況下,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基本已經被城市吸納干凈了,從農村向城市轉移的勞動力會逐步減少;農村分散性的村居形態,很難實現現代農業的發展;沒有農業余糧率的提高,城鎮化發展也缺乏農業的基礎支持;同時,對于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在進口農產品的基礎上發展城鎮化會增加發展的風險,也是不可持續的。
(三)如何實現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的主要目的是解決農村的發展性減弱、治理能力不足和生活方式的傳統化。因此,在城鄉整體發展視野下實現鄉村振興,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鄉村振興需要通過城鄉聯動加強對鄉村的有效投資。城鄉差距日益擴大,很大原因是生產要素單向地向城市集聚的結果,不僅人口和勞動力向城市集聚,土地向城市集聚,經濟資本和人力資本也在向城市集聚。城鎮化往往表現為要素資源的集聚,并且城市中心主義的觀點往往還提倡要素進一步向城市集聚。“鄉村振興”則需要改變片面強調要素資源向城市集聚。人力資源、物質資本和知識信息等需要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才能有利于城鄉平衡發展。
鄉村振興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包括資本、技術、基礎設施(包括電信基礎設施)、教育等,通過由外到內的帶動,實現外部支持的鄉村振興。將城市資本通過政府轉移支付進入農村,同時吸納私人部門投資,鄉村才能改變失血的狀態,獲得發展和振興的資金投入。除了物質資本進入農村,近年來返鄉回流人口不斷增長,也構成鄉村振興的重要人力資本基礎。研究表明,返鄉回流人口從事非農就業的水平更高,其創業意愿更高,返鄉回流的人口構成鄉村中性的鄉紳和精英,會充實鄉村社會的治理能力。鄉村振興離不開由外到內的城市帶動,離不開由上到下的主導規劃,在此過程中需要突破條線性的政府管理框架,通過項目制的方式形成多元力量的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鄉村振興需要通過培育鄉村發展內部的力量塑造內生的發展性。事物的發展是外因和內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是發展的決定性力量。因此,鄉村振興歸根到底是需要發揮鄉村內生的力量。
改革開放以來,鄉村發展的內生動力在減弱。因此,鄉村振興需要發現和發揮鄉村的自有稟賦,充分調動鄉村的各種資源,包括文化資源、生態資源和社會資源,探索出內生的發展道路。例如,有的鄉村具有生態的稟賦,可以發展生態旅游;有的鄉村可以整合在城鄉產業鏈中以促進經濟發展。在鄉村振興中,需要了解鄉村的人文基礎,發揮鄉村的歷史文化傳統,重視保護鄉村的生態資源,充分組織鄉村的經濟生產和產業振興。
增強鄉村發展的內生性需要調動鄉村中各種資源,特別是人的資源。鄉村振興歸根到底要發揮村莊中人的發展動力。鄉村振興項目如果和當地居民沒有太大關系,就很難取得成功。需要民眾參與到發展過程中,使鄉村振興項目成為農村生活的組成部分。例如,一些鄉村旅游項目,實際上只是將當地人變成環保人員,但是這些項目如果不能重構當地居民經濟和社會生活,就難以持續有效。鄉村振興需要培育鄉村的經濟產業,重構社會生活,在自主參與中推動社區發展,通過社區營造的理念增強村民自主決策和積極行動,在此過程中構成社區共同體。如此,具有內生性的鄉村振興才能成功。
總之,在城鎮化過程中推動鄉村振興,不是在城鄉分割狀態下開展鄉村發展,而是需要在城鄉整體發展過程中推進鄉村振興。城鄉整體發展過程中的鄉村振興,應當進一步挖掘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的深層聯系和互動機制。鄉村振興需要內外聯動、城鄉聯動,需要外部力量和城市部門的支持;同時,鄉村振興歸根到底則需要發揮社區內部的資源稟賦和治理機制,實現內生的發展。
四、城鄉整體發展的治理實現
落實城鄉整體發展的具體實踐,歸根到底要結合地方發展實際,通過完善治理機制得到實現,包括加強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依托法治建設,完善社會建設,以及加強制度創新和市場機制建設。城鄉整體發展的有效治理,也支持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一)深化城鄉統一市場建設
城鄉整體發展的實現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完善勞動力、土地、信息和資本要素市場建設,破除市場壁壘,促進要素更加自由的流動。鄉村發展滯后的根源在于市場體系沒有進入鄉村。因為農村中沒有建構起充分的市場體系,所以農民勞動力只能進入城市市場體系尋找就業和獲得資源。如果能夠良好地構建城鄉市場體系和產業鏈關系,市場深化能夠帶動農村的富裕和發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促進城鄉整體發展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要讓市場體系進入農村,從而將城鄉的產業鏈條體系構造起來。只有使農村具有更加豐富的產業鏈體系和農村產業服務,農產品價值才能實現,產業鏈體系各個環節的生產和就業才會得到增加。更密切的城鄉產業鏈有助于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并推動生產和服務網絡的發展,形成城鄉市場的良好銜接。同時,不斷增加農村資源(包括生態資源和土地資源等)的市場化和資本化能力,鄉村的經濟增長和農村居民財富增長才能夠實現。
(二)加強城鄉發展的整體規劃
長期以來,我國城鎮化過程中的建設規劃重視城市規劃和城鎮規劃。2015年以后,城鄉發展進入城鄉整體規劃的階段,包括農村道路硬化和美麗鄉村建設。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城鄉景觀,電信、社會設施都出現了城鄉整體建設。加強城鄉整體規劃也特別需要信息化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減少城鄉之間的信息化服務的壁壘,這有利于減少城鄉之間的不平等。
在城鄉整體規劃中,需要處理好鄉村聚落發展、小城鎮發展和縣域城鎮化的關系。我國城鎮化發展是從小城鎮起步的,通過鄉村工業化推動小城鎮發展,通過“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從而逐漸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在城鄉發展的系統框架中應重視小城鎮建設,將其作為城鄉一體化的基層空間載體。小城鎮構成促進鄉村和外部世界聯系的樞紐,構成城鄉整體發展的基本功能體。有些地方小城鎮發展非常成功,例如江南地區的城鄉一體化就已經達到了非常高的程度。但是在另外一些小城鎮中,卻面臨著不同的情況:由于人口流出和資源城市的功能衰退,一些小城鎮已經出現發展的收縮,過高投入的城鎮化規劃可能會帶來浪費和財務風險。對不同地區的小城鎮建設和城鄉整體發展應該有不同的方案。一些小城鎮和縣域中心城鎮甚至應該逐步發展升級成為小城市,而一些收縮的城鎮需要通過精明收縮和實施“并鎮”來加強城鎮功能。鄉村聚落的發展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隨著一些農村地區人口逐步減少和“空心化”,農村聚落的空間結構也需要開展調整,例如實施“并村”,從而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的效率。
城鄉發展的整體規劃需要基于地方具體情況實施因地制宜的策略,在人口高度密集地的城鄉整體規劃和人口疏散地區的城鄉整體規劃存在差異,東部地區的城鎮和中西部地區有所不同,人口流出地區的城鎮和人口流入地的城鎮的發展規劃也存在不同。只有通過城鄉整體規劃協調小城鎮和縣城的關系,協調小城鎮和鄉村的關系,才能實現城鄉空間的優化配置。
(三)推進城鄉整體發展的制度改革
實現城鄉整體發展需要開展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包括作為城鄉二元結構載體性制度的戶籍制度改革,城鄉公共財政制度和對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轉移支付的改革,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和國民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農村土地制度和促進農村土地市場建設的改革,還需要推動城鄉行政管理體制和社會管理體系的整合,等等。城鄉之間諸多制度體系都有二元性,需要將城鄉制度系統逐步銜接和實現一體化。通過制度改革深化城鄉統一市場建設,逐步建立城鄉整體發展、區域整體發展的制度框架,城鄉整體發展才能具有堅實的制度基礎。
(四)加強城鄉整體發展的法治建設
國情決定我國城鄉發展具有很強的政府主導特點。但在城鎮化過程中不能單純靠政策手段和行政機制來協調城鄉利益,應重視利用法治手段規范市場主體行為,規范政府行為,保障不同群體利益。城鎮化是利益協調的過程,這種過程涉及權利的界定。例如,農地征用是當前城鎮化過程中突出的社會矛盾,農民的土地問題本質上是土地財產權利的維護和實現。再例如,農民工市民化,看起來是戶籍制度改革的問題,實際上也是權利的界定和保護問題。流動兒童就地入學是基本的社會權利,那么限制流動兒童的居住地入學,本身就是違反教育法的。城鄉整體發展需要制定和完善包括土地管理法和民法、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和流轉、土地利用和城市規劃、社會保障、城鎮化和移民權利保障等相關立法。城鎮化發展是法治社會的建設過程。城鄉整體發展離不開法治建設來保證不同群體的利益,而且通過法治建設使城鄉利益結構調整得到公正公平。
(五)加強社會建設和城鄉居民的參與
城鎮化發展單純依靠政府作用是不夠的。實現以人為中心的城鎮化需要發揮人的力量,離不開加強社會建設和引導城鄉居民的共同參與。城鄉發展需要基于人口結構、人的活動、人的需求、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的參與,通過社區營造使城鄉社區居民形成密切的地方認同,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和構建社會機制,從而實現在城鄉空間上的社會生活重構。例如,有的地區老齡化程度比較高,有的地區老齡化程度比較低,城鄉發展就面臨不同的問題,需要不同的策略。在城鄉發展中,需要動員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多元投入的城鄉發展。城鎮化過程需要促進社會參與和公共決策的民主性,使不同群體有效表達自身需要,并使不同群體在城鎮化過程中的利益在城鄉公共政策和制度建設中得到實現。例如,城鄉發展應該如何規劃,是否要并村,是否要并鎮,如何來推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項目,應該更多地聽取居民的意見。
總之,中國的城鎮化和城鄉發展需要確立城鄉整體發展的思想觀念,一方面開展新型城鎮化建設,另一方面促進鄉村振興。依托城市創新和現代生活方式的擴散,實現有質量、可持續的現代農村生活;同時通過現代鄉村的建設和發展,為支持城鎮化發展提供豐富的農產品和勞動力資源。通過完善治理機制實現城鄉整體發展,需要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不同地區城鄉發展面臨的問題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條件不同,所需要進行的探索和創新是不一樣的。這就需要在我國不同地區開展試點,并總結經驗,從而在城鄉整體發展的城鎮化過程中促進城鄉平衡發展,促進實現共同富裕,以及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國家。
參考文獻略
(作者系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4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