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自治、法治與德治三位一體的鄉村治理模式,是符合中國鄉村社會特點的重大決策。鄉村治理是鄉村振興的大前提。如何將中央提出的三位一體的鄉村治理落地實施,最重要的反思與改進,就是我們不以城市治理思維來設計和推進鄉村治理。
一、城市與鄉村,兩種不同的社會模式
對鄉村治理的反思,值得討論的一個問題是要明確鄉村作為一個熟人社會的特點和大前提,不能簡單引入外來制度,使鄉村食洋不化,陷入治理的困境。長期以來,一些基層治理者基本是以治理城市的思維來治理鄉村。在這種思維的背后有一個潛在的前提:鄉村是愚昧、落后的,需要引入先進的現代化治理制度。其實,所謂現代化先進治理思想和制度,主要是來自西方城市的治理思想和制度。
要搞清楚鄉村需要什么樣治理思想和模式,必須先搞明白鄉村與城市是屬于兩種不同的社會模式:鄉村是熟人社會,城市是生人社會。在一個相對封閉的以親情關系為紐帶的鄉村社會,人與人的關系是一種高度透明的熟人關系。鄉村熟人社會遵循的倫理邏輯是人之初、性本善。為什么中國儒家主張人之初、性本善,這不是儒家的創造發明,而是鄉村熟人社會的必然邏輯。一個在鄉村出生的孩子,從過滿月到周歲,給孩子的教育,就是讓他知道自己是生活在一個互愛互利的親情社會中。一個村就是一個大家庭,鄉村的孩子是可以吃百家飯長大的。在這樣一個信息高度透明的熟人社會中,形成的是崇尚道德教化,輔助于村規民約的法制治理模式。在一個熟人社會,誰能成為鄉村治理者,不需要競爭投票來決定,而是由有威望的長者與村民協商推薦有德、有能的鄉賢來治理。
與鄉村恰恰相反,城市是一個開放、人口流動的生人社會,在這樣一個社會中,形成的倫理邏輯是人性本惡。在城市,我們不能以鄉村教育的方式,來教育城市的孩子,告訴孩子可以吃百家飯。而是要告誡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不要跟陌生人講話。因為城市是生人社會,必須以人性本惡的邏輯來教育孩子。由此就可以理解,西方哲學家奧古斯丁、霍布斯等人都認為人在胚胎中就有罪惡,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個人私利。其實西方哲學家的觀點,就像中國儒家思想一樣,不是他們個人創造,而是對西方社會關系的描述。在一個認為人性本惡的社會中,調節人的關系,最好辦法是通過法制,在懲惡揚善中實現社會有序化。在一個個人信息不透明的生人社會中,選拔管理者,最好的辦法不是推薦制,而是投票選舉制。這也是為什么從古希臘、古羅馬開始,就實行了以法制為主的民主選舉制,而古代的中國鄉村形成了完善的以德治為主的協商推薦制。這不能簡單認為是先進與落后的關系,而是由于古希臘、古羅馬屬于生人關系的城邦社會,而中國鄉村屬于熟人社會。
二、走出誤區,重新認識熟人社會的中國鄉村
基于熟人社會和生人社會的原理,可以發現人類社會沒有一個唯一的普世治理模式。長期以來,我們形成了一種誤區,認為源于古希臘的西方民主制,一開始就是先進,而源于中國的熟人社會的治理,被認為是愚昧落后的。我們一些人也錯誤地認為,只有西方法制社會才是實現民主、公平正義的唯一途徑。其實建立一個公平、公正、正義有序的社會,是人類文明共同追求的目標,就像人類追求幸福一樣。但是邁向公平、公正和正義的有序社會,不是只有一條道路。不同的社會關系模式,應該有不同的治理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鄉村社會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鄉村社會已經不是原來的自給自足的封閉社會。在新的背景下,適應鄉村社會的開放性和流動性特點,需要導入適應生人社會的法制與民主治理。但我們也必須清楚,無論鄉村社會發生了什么變化,鄉村熟人社會的基本特點沒有變化。由此決定了鄉村社會治理,必須在立足熟人社會的特點的基礎上,也要走出一條適應現代開放性要求,邁向新時代鄉村社會的治理之路。
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與德治三位一體的鄉村治理模式,就是對新時代鄉村治理的重大定位。這個定位充分說明,新時代的鄉村治理,必須走一條復合的自治之路。鄉村像麻雀一樣,雖小卻五臟俱全。鄉村是一個濃縮的微社會。中國作為鄉村文明為根基的國家,解決好鄉村治理模式,是解決國家治理長治久安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我們對鄉村社會治理最大的認識不足,就是以單一的治理思維解決鄉村問題?,F代鄉村是一個集熟人社會與現代開放生活、經濟與生活、歷史與文化的復合體。由此決定了鄉村治理模式,不能簡單照搬城市治理,應建立立足于傳統熟人社會、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的復合治理體系。
三、探索邁向新時代的鄉村復合治理之路
根據目前各地鄉村治理的經驗和模式,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的復合治理是新時代鄉村治理改革的方向。復合治理應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德治教化治理是靈魂。德治的教化是鄉村治理的靈魂,也是鄉村長治久安的原動力。中國古代推崇的“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的治國之道,實施的主陣地就是鄉村。在新時代的背景下,如何將中國傳統優秀文化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合,是鄉村德治教育探索的新方向。
黨的領導和鄉賢治理是核心。鄉紳是古代社會治理的中堅力量,在當今社會主義的鄉村,共產黨員是鄉村治理的中堅。邁向新時代的鄉村治理,要重新認識共產黨員與新鄉賢的關系。在新時代背景下,鄉賢正被賦予新的內涵,是鄉村黨的領導的重要民間力量,是當下鄉村社會治理的重要資源。
民主自治是根本。實現民主公正與正義,是鄉村治理的目標,也是幾千年古代鄉村社會治理的目標,更是新時代社會主義鄉村的本質要求。探索適應熟人社會的有效的民主管理、公開公正管理、公共事物管理是鄉村治理的難題,也是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鄉村法制是保障。鄉村是中國法治薄弱環節。鄉村與現代社會的聯系,決定了鄉村必須搞法治建設。特別是鄉村經濟發展,如果沒有現代的法治意識,鄉村經濟無法與現代市場經濟接軌。未來的鄉村將是城市來的新村民與老村民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如果缺乏現代法治保障,鄉村將無法容納多樣化的外來人口。未來的鄉村是一個人口多元化的鄉村,生人要素對鄉村的注入,也需要鄉村置入與此相匹配的法治治理文化。
家教傳承是基礎。家庭是社會細胞,耕讀傳家、修身齊家是千年鄉村社會的優秀傳統。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家風家教在國家治理中作用。如何做好鄉村家風家教是鄉村治理的基礎性工作。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部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發現》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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