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農業相較20世紀70年代已經有很大進步。從農業要素利用格局看,中國在耕地面積略有減少、勞動力數量大幅度轉移的情況下,依靠資本投入增長和農業人力資本水平提高,實現了農產品產量在大部分年份里的增長。中國農業全要素生產率長期保持增長,說明農業的管理水平與科技進步水平不斷提高。但是,也要看到中國農業人力資本水平還不能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
第一,城鎮化水平低,人地比例不合理,小規模農業經營不能吸引高水平人力資源進入農業領域。不需要與美國比,單從中國現階段自身條件看,我國家庭農場的年銷售額應該達到50萬元以上,在這個基礎上還應該保持5%以上的年增長率。這意味著谷物生產單個農場的土地耕作面積應該在150畝至300畝之間。顯然,戶均不到10畝的現狀與這一要求相去甚遠。通過土地流轉,我國家庭農業經營規模有所提高,但近年由于多種原因已進入增長平臺期。
第二,城鄉居民點布局失去均衡發展目標,特別是接近農業區的市鎮的公共服務水平低,不利于高端人才進入鄉村產業部門。我國各大區及各省份的城市首位度過高,而市鎮發展則是一個短板。全國建制鎮建成區的人口規模不到1萬人,除去長三角與珠三角及少數特大型城市郊區的建制鎮,大部分建制鎮建成區的常住人口規模只相當于一個大村莊。常住人口小于1萬人的居民點通常不具有財政收支平衡約束下的高質量公共服務水平。我國現有行政村的常住人口規模平均為1000人左右,更難以形成有效率的公共服務,在公共服務效率與平等之間找不到平衡點,因此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定居鄉村。
第三,與行政等級相匹配的資源管理權限配置機制導致市鎮發展缺乏動力。我國建設用地總體看并不短缺,主要問題是浪費嚴重。大城市建設比市鎮建設更容易獲得建設用地指標。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中不乏花園式開發區、花園式工廠。被地方看好的企業往往以零地價進入開發區。資本與勞動就這樣跟著建設用地集中在大中城市,使有利于農業農村發展的市鎮建設難以得到要素投入支持。市鎮無活力,人才待不住。
讓優秀人才去農村,應該主要是指去包含市鎮在內的廣義的農村,而不是簡單地讓城里人去種地。合理的辦法是通過優化農村投資環境與就業條件,改變勞動流動影響因素的相對價值,增強農業產業鏈對高素質人才的吸引力。為此,要通過深化改革,統籌城鄉要素,大幅度改善城鄉關系。
第一,要調整觀念,堅決摒棄把鄉村看作低端就業人口“蓄水池”的觀念。有人忌憚鄉村人口減少,認為進城農民工在城里“混不下去”時必須有一條退路,而鄉村便是他們的歸宿。殊不知,現代農業及其產業鏈更需要受教育素質高的勞動力。與其說鞏固鄉村脫貧攻堅成績要與鄉村振興相結合,還不如說它應該與均衡城市化相結合。
第二,要在均衡城市化目標約束下,加快城鎮化步伐,優化城鄉人口布局。要通過增加城市居住用地供應,減少其他部門用地的辦法,降低城市房價,促進農村居民更快舉家進入城市,為提高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創造條件。國家應大力支持建成區達2萬人左右的建制鎮的經濟繁榮,使建制鎮的經濟輻射范圍達到100-300平方公里之間,覆蓋人口達到3萬-5萬的規模。
第三,引導農業產業鏈中心下沉到市鎮,促進市鎮繁榮,提升市鎮公共服務水平。我國應該檢討現存各類開發區建設政策,支持農業產業鏈上的企業到市鎮投資。要正確引導農業產業鏈價值創造節點的分布。在農產品離開地頭后的加工、流通與服務環節中,除了零售與末端批發環節外,其他環節盡可能下沉到農業產地,以市鎮為中心形成農業綜合服務價值增值的關鍵節點。農業產品環節的生產性服務活動也是如此。應對農業產業鏈企業實行選擇性的稅收優惠政策。應根據進駐市鎮的農業產業鏈企業或合作社興辦企業擁有的吸收農戶兼業的崗位數量實行稅收優惠。當然,如果出臺這樣的政策,需要做細致的政策設計。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2024年3月11日第10版)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