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脫貧攻堅戰取得偉大勝利后,黨中央審時度勢,設立過渡期,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提前謀劃過渡期后的具體制度安排,研究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2023 年和2024 年連續兩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對研究建立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提出明確要求。202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讓脫貧成果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這對于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
以脫貧攻堅期和過渡期幫扶機制為參照,未來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應具備三個特征。一是幫扶目標的長期性;二是幫扶措施的可持續性;三是幫扶體系的兼容性。在過渡期結束后,為適應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常態化”的工作要求,新的幫扶機制的調整方向應當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政策目標應由兜底為主轉向走向共同富裕;二是幫扶對象應由固化走向動態;三是政策要求應由剛性走向靈活性;四是幫扶機制應由政府主導走向更加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五是政策視野應由局限于鄉村轉向著眼于縣域。
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重點政策的優化調整,應以增強內生發展動力為重點,調整優化產業幫扶政策;以推進縣域城鄉融合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基礎設施支持政策;以精準對接農民需求為重點,調整優化公共服務支持政策;將人群幫扶政策與區域幫扶政策有機結合,創新欠發達地區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模式。
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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