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主體,企業發展對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企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卻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在現階段,欠發達地區多數中小型企業對環保投入重視不夠,環保設施不全或運行不正常,甚至有部分企業為追求高額利潤偷排漏排、超標排放等。為此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督促企業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社會職責。當前,欠發達地區部分中小型企業產能落后、污染嚴重。應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教育和督促督查,要求其充分履行社會責任,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生產,杜絕違法排污。
二、加大對排污企業的整治力度,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采取堅決果斷措施,整頓和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屢教不改的企業;對污染較輕的鄉村企業要限期治理,對治理無望企業要堅決關閉,對違法偷排污水廢物的企業要堅決查處;嚴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城市重點工業企業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許可制度,加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依法關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對排放污染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和個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嚴防污染事故發生。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要根據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加大對環境污染的檢查頻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環境違法行為。規范和強化環境監測工作,保證數據的有效性和系統性。要把重點監控企業作為執法監督重點,每月至少進行3至5次現場執法檢查,防范污染事故發生。
四、強化新上項目審批制度,嚴禁項目未批先建。招商引資是當前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的重要舉措。但在招引項目落地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嚴格把關,依法依規審批,嚴禁未批先建。對未批先建違法行為,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作者系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政協常委、經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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