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學文獻認為,我國存在大量低產出效率的“農業剩余勞動”,這些勞動缺乏價值,其數量最好盡快壓減至零。然而,經濟價值無法囊括多維度的價值,缺乏經濟產出效率不意味著農業剩余勞動在其他維度上同樣無價值。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看,我國農業生產過程尚離不開必要的低產出效率的勞動支持;從共同富裕看,開展具有較低產效率的農業勞動是弱勢鄉村勞動者實現自身勞動價值的方式;從鄉村內在發展利益看,部分青壯勞動力留在鄉村能夠優化鄉村的生產要素結構;從社會穩定看,低效率農業勞動是外出務工返鄉者的托底就業機會;從文化價值看,看似低效的周期性農業勞動生成了豐富的農耕文化;從生態價值看,經濟產出效率低的農業勞動蘊含著某些循環節約利用資源的生態智慧。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不應忽視“農業剩余勞動”在經濟效率之外的多維價值。
關鍵詞:農業剩余勞動;經濟效率;價值;勞動的多維價值
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業勞動力持續向非農產業轉移,社會就業人員中農業就業人員占比和農業用工強度總體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在主流經濟學文獻的思考框架中,這些從農業中轉移出去的勞動力以及他們身上的勞動應由“農業剩余勞動”這樣具有強烈經濟效率含義的概念來統攝。討論農業剩余勞動的相關經濟學文獻汗牛充棟,研究論述的角度多種多樣,包括農業剩余勞動的測算方式和測算結果、轉移農業勞動力對提升居民收入的意義、轉移農業勞動力對提高生產效率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意義,等等。總體上,已有文獻認為我國鄉村存在大量經濟上低效的農業剩余勞動,轉移農業勞動力能夠顯著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促進生產效率提升。乃至于在分析未來如何增強我國經濟發展后勁時,減少農業剩余勞動仍然被認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根據經濟學文獻的觀點,似乎加速減少農業剩余勞動是有百利而無一弊的事業,既能夠普遍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和經濟增速,又不會對我國的糧食安全、社會穩定、鄉村內生發展、文化傳承、生態維護等重要方面造成負面影響。然而,只要客觀面對現實,就可發現這樣的認識未免過于樂觀。特別地,我國糧食生產的基本過程仍然要靠大量低效勞動來支撐,遠未到轉出低效勞動就萬事大吉的地步;我國仍有大量離開農業就找不到工作的鄉村大齡或老齡勞動者。已有關于農業剩余勞動的經濟學文獻的不足表現為單一關注經濟效率,這可能造成其他事關發展全局的重要風險隱患和價值缺失被經濟效率的光彩幕布所遮蓋,不為人所重視。
經濟學的分析分為兩個層面,一為圍繞事實的實證分析,二為價值導向的規范分析。作為對改革開放以來一種顯而易見的社會人口流動大潮流的描述和分析,已有經濟學文獻有其在實證層面的意義。在價值規范層面,卻存在明顯不足,具體說,主流文獻潛在認定了“農業剩余勞動”必須減少,最好盡快減少至零,也就是預設了農業剩余勞動缺乏價值甚至無價值,政策所要做的就是通過各種措施盡量將農業剩余勞動進行壓減。但是,根據計算和國際比較可知,經過了數十年的農業勞動轉移,我國農業中仍有大量的剩余勞動,眾多鄉村勞動者仍然在勤勤懇懇地生成“農業剩余勞動”。是他們不知道這樣的勞動沒有價值嗎?還是他們的勞動有不為文獻所識別并重視的超出經濟效率維度的價值?反思已有文獻的預設判斷,我們不由產生這樣的疑問:基于經濟效率維度界定出的農業剩余勞動真的是沒有價值的勞動嗎?考慮到我國還有大量鄉村勞動者的最基本生計建立在經濟邏輯界定出的“農業剩余勞動”之上,提出這樣的疑問并非橫生是非,更不是無病呻吟。
本文的工作是在總結經濟效率維度中“農業剩余勞動”之意義的基礎上,將“農業剩余勞動”轉換至國家糧食安全、勞動者自身勞動價值的實現、鄉村內在結構、社會穩定、文化價值、生態價值等重要維度中并進行價值的再審視,冀以對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與農業勞動之間關系展開更客觀和審慎的理解。
一、經濟效率維度中的農業剩余勞動
著眼于分析的抽象化和簡便,劉易斯在其發展經濟學經典文獻中假定,發展中國家有近乎無限的農業勞動力供應,其中存在大量沒有任何“投入一產出”效果的“零值農業勞動”。從最基本常識和普通人的思維出發,一個國家的勞動人口有限而非無限,完全不圖產出的農業勞動力和農業勞動也不會存在,至少不可能廣泛、持續地存在。歷史上我國農業實行精耕細作是為了求得更多產出以滿足人口增長的需要。劉易斯為了分析方便而假定的“零值農業勞動”不可能真的存在。分析假設上的瑕疵無損于見解的深刻,劉易斯的經典分析廣泛激起研究者對發展中國家鄉村勞動力的低產出效率的重視,“農業剩余勞動力”概念流傳開來。雖然完全沒有產出的農業勞動力和農業勞動不至于大量存在,但當勞動力普遍沉淀在農業部門之中時,農業勞動的平均產出效率的確會較低。在我國農業集體化時期,鄉村勞動力被普遍約束在農業生產尤其是糧食生產的固定領域之內,這導致單位農業勞動投入的平均產出低下且趨于下降:如1978年我國水稻、小麥、玉米三種糧食的平均勞動生產率只有6.6千克/勞動日,這一勞動產出效率還不及1953年水平的50%。
從低產出效率(并非“零產出”)的角度看,“農業剩余勞動”確實存在。問題是,具有多低產出效率的勞動可歸入“農業剩余勞動”,這樣的勞動規模有多大?效率高低只在比較中才呈現出意義,農業勞動的產出效率和誰比較?顯然應與非農勞動的產出效率比較。一般地,農閑期的農業勞動投入的邊際產出低于農忙期,但比較不同時段農業勞動投入的邊際產出與非農勞動投入的邊際產出較為困難。相對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是通過比較農業勞動投入和非農勞動投入的平均產出效率(即單位勞動時間投入的平均產出)來推算剩余勞動的規模。
假定勞動者全年“停留”在鄉村的農業部門中而不轉移,則社會非農勞動投入的平均產出效率越高、非農勞動與農業勞動的平均產出效率的差距越是拉大,相應的農業剩余勞動的規模就將變得越大。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勞動力的平均產出效率明顯低于非農勞動力,反映農業生產中確實存在較多剩余勞動。農業勞動力的平均產出效率低于非農勞動力,意思是單位時間非農勞動投入的產出可等于數個單位時間的農業勞動投入的產出,即同量的產出水平下,人們投入了更多的農業勞動。由此,農業剩余勞動的規模可用社會就業人員中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超過社會總產出中第一產業產出占比的幅度來衡量(圖1)。已有文獻提出多種測算農業剩余勞動的方法,推其本質邏輯和算法,無外乎此。
1978年以來,歷年我國二、三產業就業人員的人均產值都遠高于第一產業就業人員的人均產值,同時二、三產業的人均產值和第一產業人均產值的比值波動較大,比值的幾個局部高峰出現在1978年(6.25)、1993年(5.41)、2003年(6.85)。2003年以來我國二、三產業的人均產值和第一產業人均產值的比值繼續小幅波動,總體呈現下降趨勢。2022年二、三產業人均產值是第一產業人均產值的4.03倍,說明產出效率差距仍然非常明顯。2003年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為49.1%,比第一產業產值占比(12.3%)高出36.8%;2022年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下降至24.1%,仍比第一產業產值占比(7.3%)高出16.8%。綜合起來,基于我國內部各產業的產出效率比較可看到農業剩余勞動規模趨于下降,同時,2022年我國農業部門的就業中仍存在近70%(即,16.8%÷24.1%)的剩余勞動。
關于農業剩余勞動規模的估計還取決于作為參照的非農勞動的選取。相比發達國家,我國產業的總體產出效率仍大有提升空間。2022年我國人均GDP分別只及日、法、英、德、美等國的37.22%、30.97%、27.79%、25.99%、16.39%(圖2),顯示我國的總體勞動生產效率大幅度低于發達國家。如果以發達國家的具有更高效率的生產為參照,我國的農業剩余勞動規模還將大幅提升。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農業勞動與非農勞動的平均產出效率差距早已大為縮小并基本趨同,使得這些國家內部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和第一產業產值占比基本趨同,由此農業剩余勞動的規模也大大縮小,甚至可說早已不成問題。如圖3所示,20世紀70年代以來,歷年美國第一產業產值占比和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都不到5%;歷年美國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高出第一產業產值占比的幅度都不到2%,2021年該幅度已下降到0.7%。類似地,圖2所列幾個發達國家的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都已下降到2%左右且基本保持穩定。如果以美國作為參照,2022年我國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高出美國(1.62%)的幅度達到了22.48%,意味著我國農業部門的就業中至少還有超過90%(即,22.48%÷24.1%)的剩余勞動。
二、多維度視角中的農業剩余勞動
無論從我國內部各個產業的產出效率比較來看,還是從我國與發達國家的生產效率差距來看,我國農業部門中都存在大量具有低產出效率特征的剩余勞動。那么,我們能否樂觀地認為,只要快速減少農業剩余勞動,把我國的農業勞動規模壓減到與發達國家相近的水平,我國社會的總體利益相應地就只會增進而不會減少。抑或,這些從經濟產出效率維度看來缺乏價值的農業剩余勞動,從其他維度看有著重要價值,因而并不能簡單化地對其采取盡速壓減的措施?以下從糧食安全、勞動者實現自身勞動價值、鄉村內在結構、社會穩定、文化傳承價值、生態價值等重要方面展開探討。
(一)糧食安全
精耕細作是歷史上我國農業的鮮明特征,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特征。我國之所以人口眾多,離不開長久以來廣大鄉村勞動者的克勤克儉,精耕細作。勞動投入始終是我國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缺少足夠數量的農業勞動投入,則農業生產全過程無法完成。相比而言,當下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的人力勞動本身對于農業產出的貢獻已很少,這些國家農業勞動所表現出的高產出效率以生產要素結構的極高資本化為根本前提(參見圖4中對2017-2022年期間中美主要糧食生產用工成本的比較)。
歷年我國稻谷、小麥、玉米、大豆等糧食生產的每畝用工成本都大幅度高于美國,其中稻谷高出2倍以上,小麥高出11倍以上,玉米高出8倍以上,大豆高出7倍以上。從用工成本(含家庭用工和雇工)占糧食生產總成本的比重來看,美國的稻谷、小麥、玉米、大豆用工成本占比分別穩定在11%、6%、5%、5%附近,用工成本已變成糧食生產總成本中一個較小的組成部分。美國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要素結構的資本化程度極高,生產依靠大型機械投入,這是美國的資本經過長年積累并深度滲透進農業的結果。相比之下,2022年我國稻谷、小麥、玉米、大豆用工成本占比仍分別達到33.57%、29.77%、35.09%、26.38%,均大幅度高于美國,說明用工成本仍然是我國糧食生產總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完成糧食生產的全過程仍離不開必要的“低效率”人力勞動投入。也要注意到,根據圖4,2017-2022年期間我國主要糧食生產的用工成本占比呈現下降趨勢,但基于我國的環境條件,即使未來我國的技術條件繼續發生改變、資本積累和資本下鄉繼續推進,農業生產也很難過渡到像美國那樣的以極高資本化和大型機械化為特征的要素投入結構。
我國鄉村人口和鄉村就業人數在20世紀90年代達到頂點,之后持續下降;農業機械動力投入特別是大中型農業機械動力投入自1997年開始加快增長,意味著機械動力對農業勞動投入的替代強度增強。但是,1997年以來我國農業用工強度的下降速度卻逐漸減弱(圖5和表1)。以稻谷為例,1997-2009年期間稻谷生產用工強度逐年遞減0.79勞動日/畝,2010-2015年期間逐年遞減0.32勞動日/畝,2016-2022年期間逐年遞減0.23勞動日/畝。其他糧食生產的用工強度變化情況與稻谷類似,可見我國的糧食用工強度有趨于穩定的態勢。
實際上,我國農業生產環境復雜多樣,各種環境中的各類農產品、各個生產環節的要素投入要求不同。在我國的地形地貌條件下,并非所有農業生產環節都可以實現非勞動要素投入對勞動投入的完全替代,特別是在丘陵山區,采用美國式的大農機生產模式面臨較大障礙。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2016年全國近60萬個村莊中,40.15%的村莊位于平原,30.07%位于丘陵,29.79%位于山區。適應于我國農業生產的實際環境條件,當下農機動力主要來自中小型農機,如2021年我國共有拖拉機2173.06萬臺,其中小型拖拉機(22.1千瓦及以下)1674.99萬臺、中型拖拉機(22.1~73.5千瓦)422.83萬臺,中小型拖拉機臺數合計占到96.54%;同年拖拉機總動力達43065.01萬千瓦,中小型拖拉機動力合計占了82.95%。我國農業機械以中小型動力為主,背后的意義是大量“配套”的農業勞動投入(如操作中小型農機或協助農機完成相關生產環節的勞動)不可或缺,更意味著我國農業勞動的生產效率遠遠達不到美國的水平。
然而,如果缺少這些在國際對比之下顯得“低效”的農業勞動,我國農業生產(包括糧食生產)的全過程將無法完成。根據大樣本調查研究,勞動力外流越多的地區,耕地拋荒現象越嚴重,特別是在山地丘陵地區,勞動力外流對拋荒的影響更大。一些在經濟上低效的勞動留在鄉村,有助于減少耕地拋荒現象。同時,農業生產對各類要素投入的及時性要求較高,一些勞動者和勞動力留在鄉村,更加靠近實際農業生產場所,有助于實現“及時”的要素投入,避免出現“臨時用工找不到人”的勞動瓶頸現象。我國糧食生產的耕、種、收等重體力環節的機械化程度雖已達到一定水平,根據農業農村部數據,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超過73%,但田間管理環節(監測病蟲災害、除草、除蟲、及時灌溉等)仍然廣泛需要人力投入。對于完成農業生產全過程而言,這些環節是完全必要的,不能因其表面的經濟產出“低效率”而舍棄掉。
(二)勞動者實現自身勞動價值
存在農業剩余勞動的邏輯前提是社會上有更高產出效率和更高勞動報酬率的工作。不能忘記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有機會進入或長期從事這樣的工作。我國有大量人口留在鄉村從事低產出效率的農業勞動,生成了農業剩余勞動,這并非他們主觀上愿意成為“剩余”,而是客觀條件導致的結果。一方面,我國農業勞動力轉移已持續多年,202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近2.98億人,而2022年鄉村就業人員總數為2.74億(其中近1.77億為第一產業就業人員),還少于農民工總數。客觀上,我國能夠轉移到城鎮就業的勞動力已經大體轉移完畢,還未轉移的更可能是因各種條件限制而無法轉移的勞動力,如在城鎮難以找到工作的大齡或老齡勞動力、需要留在家鄉照料老人小孩的青壯年等。另一方面,我國農民工有加速老齡化的趨勢,50歲以上農民工占比在2008-2012年、2013-2017年、2018-2022年期間分別提高了3.7%、6.1%、6.8%,2023年我國50歲以上農民工占比達到30.6%(圖6)。我國農民工就業集中在制造業(占27.5%)、建筑業(占15.4%)、批發和零售業(占13.2%)、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7.1%)、住宿餐飲業(占6.7%)、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占12.7%)。當下城市中的這些行業對農民工的體力、精力都有較高要求,隨著農民工年齡的老化,可以預期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難以在城市中的這些行業繼續工作,不得不選擇返鄉工作和生活。
鄉村的非農產業和非農就業發展顯然不如城市,對于留在家鄉或返回家鄉的人而言,從事農業是很可能的工作選擇。而且,由于沒有多少資源和資本積累(包括土地、機械、人力、金融資本等),他們從事農業的目的并非追求更高的產出效率和利潤(產出收益減去物資及人力成本),而是追求獲得更高的勞動收入本身。現實中,往往越是資源弱勢、收入水平低的農戶,越只能依靠農業勞動來增加收入。例如,2019年全國農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第一產業經營凈收入占比為23.3%,當年貧困地區農村常住居民第一產業經營凈收入占比則為25.8%,說明貧困地區群眾更加依靠農業收入。此外,當年貧困地區農村常住居民所獲得的轉移凈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更高,低收入組、中低收入組、中等收入組、中高收入組的轉移凈收入占比分別達到45.4%、33.31%、30.53%、27.22%,遠高于全國農村常住居民轉移凈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20.6%),而且收入越低越依靠財政轉移。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政策減少對原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輸血”,則必須重視維護這些地區的農業勞動機會,才能更加有效地避免出現規模性返貧。事實上,在原貧困地區,收入水平越高的農戶,其經營凈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也越高,如2019年貧困地區農村常住居民中,低收入組、中低收入組、中等收入組、中高收入組的經營凈收入占比分別達到5.13%、26.98%、29.45%、33.3%。這說明經濟發展落后地區居民要長遠增加收入,必須重視提升勞動收入特別是農業勞動收入,無法單一依靠財政轉移。
我國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鄉村的老齡化程度比城鎮嚴重,未來將愈趨嚴重。與城鎮老年人相比,鄉村老年人缺乏退休金或養老金收入,許多人依靠勞動收入來維持基本生活。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33.58%的鄉村老年人的主要生活來源是自身勞動收入,另有41.87%老年人的主要生活來源是家庭其他成員供養,占比都明顯高于鎮和城市的老年人(表2)。現實中,由贍養鄉村老人所引起的同一家庭的子女糾紛層出不窮。鄉村老年人適當從事農業勞動,從產出效率來看不高,但這是許多老年人維持收支、減少家庭糾紛、提升自我價值感的重要途徑。這也意味著,經濟產出效率的“最優點”(達到最大化的利潤)和勞動者實現勞動價值的“最優點”(達到最大化的勞動收入)并非一致,不應以單維的經濟產出效率來揣度農業勞動的價值。
(三)鄉村內在結構
按照經濟效率的邏輯,如果人力資本更高的青壯年能夠在城市實現就業,獲得更高的產出效率和勞動報酬率,他們就應該到城市工作,完全沒必要作為“農業剩余勞動”留在鄉村。顯然,現實趨勢在很大程度上應驗了這樣的經濟邏輯。經過數十年的“鄉—城”勞動力轉移,我國城市人口的年齡結構的確變得遠比鄉村年輕,平均受教育程度遠比鄉村高(圖7、圖8)。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2020年鄉村60周歲以上人口占比達到23.81%,顯著高于鎮的16.4%和城市的15.54%,鄉村老年人口撫養比(41.82%)也大幅度高于鎮(25.79%)和城市(22.59%)的水平。2020年鄉村有86.41%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45.89%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小學及以下,大幅度高于城市(分別為52.23%和21.85%)。鄉村大量青壯勞動力流向城市,優化了城市的生產要素結構,使得城市的人口年齡結構成為“中間大兩頭小”的紡錘形狀,城市的發展有了源源不斷的中堅力量支撐。鄉村青壯勞動力為城市發展貢獻了勞動、知識、產品消費市場,也成為城市土地利用、房屋租金和土地財政的成本承擔者,滿足了城市的利益需求,推動了我國城市的迅猛發展。
不能忘記的是,我國鄉村本身有悠久的生產和社會歷史,鄉村同樣有自己內在的利益需求,這些利益并不必然附屬于城市。與城市生產一樣,鄉村生產需要各種要素的協調配合,有自身內部的復雜分工邏輯和互助互換邏輯。以均質化的視角看待鄉村勞動力,認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是有待轉移的“剩余”,根本上是對鄉村生產的誤解。大量青壯勞動力的流失瓦解了鄉村自身的生產要素結構,也就瓦解了鄉村的利益根基。鄉村的人口年齡結構成為“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形狀,意味著鄉村發展的中堅力量被極大削弱,鄉村成了“無主體的熟人社會”,而留在鄉村的青壯年還要擔負較為沉重的老年人贍養壓力。無論經濟社會發展到哪個程度,鄉村的諸多生產協作、社會交換和公共事務都需要青年人的參與才能夠進行,老年人的照料工作更離不開青年人的貢獻。我國鄉村發展明顯滯后于城市已是客觀事實,當下和未來能夠為鄉村引進先進技術和要素、提升鄉村相對于城市發展水平的,也更可能是文化程度更高的青壯年。此外,從“城鄉交換”的角度看,如果一方是年輕、文化程度更高的城市,一方是老年化、文化程度不足的鄉村,并不利于提升雙方的生產協作和交換效率——至少很難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一些青壯年留在鄉村,能夠優化鄉村的生產結構和社會結構,對待這些青壯年勞動力以及他們在鄉村付出的勞動,不應一概以“剩余”的眼光視之。
(四)社會穩定
我國有龐大數量的勞動人口和就業人口,規模遠超任何一個現有發達國家。農業人口向非農領域轉移是18世紀以來人類社會經歷的巨大轉變,在人類發展歷史上的意義可與由游牧到定居農業的轉變相提并論。然而,如何實現我國這樣規模量級的人口非農轉移,沒有經驗可循。圖9比較了我國和五個主要發達國家(美、日、德、英、法)的就業人員總量,可以看到,歷年我國就業人員數量都大幅高于五國就業人員的合計總數,高出規模最高達4.66億人(2010年),2023年該數值為4.04億。20世紀60年代初到90年代初,伴隨我國人口的快速增長,五國就業人員合計總數與我國就業人員數量的比值從73.02%下降到40%,之后大致穩定在40%左右(近年有所上升)。這顯示,經過這么多年的對外擴張,五個主要發達國家所創造的就業崗位總量還覆蓋不了我國一半的就業人員。
還應看到,先發工業化國家實現人口的大規模非農轉移以對外擴張特別是殖民地暴力擴張為重要條件。經過多年擴張,這些國家事實上已牢牢控制著世界資源的流通和產品市場,在眾多市場領域樹立起深溝壁壘,后來者很難再進入。作為后發工業化國家,我國必須也只能在內部實現人口的非農轉移,并漸進開拓我國能夠掌控的國際市場空間,在此過程中,我國必然要經受來自先發國家的各種市場圍堵。馬克思早已分析指出,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和社會化大生產推進的結果是產生源源不斷的失業人口,在各個領域引起廣泛深刻的社會危機。占盡了先發優勢的美、日、德、英、法經過多年擴張,所創造的就業崗位仍然很有限,對我國這樣的后發國家來說,創造大量穩定的非農就業崗位則更非易事。
傳統農業時期,我國鄉村勞動力的非農就業多具有兼業性質。近代帝國主義列強入侵造成社會動蕩,打擊了我國傳統鄉村手工業,鄉村勞動力的就業受到嚴重擠壓。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我國重工業基礎比較薄弱,農業產出水平也有限,多增加一個非農就業人口,就要求更多的農民節衣縮食來支持,由此社會非農就業人員的規模和占比都很有限。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在國際低附加值產業轉移的大背景下,我國大量鄉村勞動力進了城,成為“農民工”,但其從事的工作多屬“非正式就業”。許多人尚無與雇主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遑論能夠實現長期穩定的就業。2015年全國農民工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占比僅為36.2%,比2014年下降了1.8%,此后的全國農民工調查沒有再公布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當下許多進城的青壯勞動力在所謂“平臺經濟”上實行靈活就業,就業也并不穩定。現實中人們往往向往“有編制”的工作,使得有財政支持配套的“體制內”崗位競爭激烈,反映了普通人的非農就業總體不穩定所引發的社會焦慮。
就業不穩、失業與社會動蕩之間存在深刻關聯。歷史上我國在發生土地兼并、農業就業機會減少、失業“流民”增加等情況下,往往出現社會動蕩。西方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失業現象多發,社會難以穩定,由此促進“充分就業”成為政策追求的最重要目標之一,這是凱恩斯主義興起并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根源。我國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同樣無法忽視(至少無法完全排除)失業和不穩定就業的干擾。未來我國升級產業,擴大具有更高勞動報酬率的就業,很可能面臨來自先發國家的更高強度阻遏乃至于聯合阻遏。廣泛存在的不穩定就業很可能是我國長期要面臨的現實,對此不能不作底線層面的考慮。社會一旦因城市就業不足、大量人口又無處可去而出現動蕩,受損最大的只能是普通勞動力和普通家庭。適度保護、保留鄉村的低產出效率的農業勞動,無論是對于維護社會整體穩定,還是給普通鄉村勞動者以托底就業機會和基本生存保障,都是非常必要的。
(五)文化傳承價值
現代非農生產勞動是分工高度細化、專業化、連續快節奏的勞動,具體的勞動者被分配高強度從事某種產品、少數幾個環節的生產勞動。現代勞動分工的目的是從時間的每一分甚至每一秒中高效地“榨出”經濟產出,現代生產流水線(無論是有形還是無形產品的生產流水線)最不能忍受的是勞動時間的“閑置”——沒有立刻的產出就會被認為出現了勞動閑置。大企業家所津津樂道的是企業用多短的時間內就可完成一件商品的生產,平臺算法所追求的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給從業者安排盡可能多的服務工作量。在現代勞動分工條件下,一天下來勞動者往往精疲力竭。在崗位工作以外,無數商業娛樂信息、消費信息又向人們撲面而來,消耗著人們僅余的一點精力和注意力。如果生命的時間只由重復單一的分工勞動和激起欲望的消費信息來填滿,只能用來與各種速成的人造商品相周旋(通過生產與消費的方式),甚至人們的胃都只能由速成的食物來填充,則這樣的生命內容必然干癟無趣。一個人們連續工作只為無止境消費,反過來饕餮消費才能夠保障有連續工作機會的社會,談不上有何“人文”精神。這樣的社會更像是一臺巨型資源消耗機器,沒有時間醞釀出文化。
現代經濟產出效率維度下的農業剩余勞動的確是低效率的勞動,但在一定的意義上,正是“低效率”使得農業剩余勞動蘊含著現代非農勞動所遺失掉的某些精神文化價值。鄉村的農業勞動“低效率”卻不缺智慧巧思。傳統鄉村勞動力的勞作安排圍繞動植物的自然生長規律展開,呈現出“農忙務農,農閑務工”的閑忙交替節奏。農忙時的農事要求緊迫,體力勞動異常艱辛,產出效率也較高。農閑期的農事較為寬松,農業勞動投入較少,勞動產出效率低得多。為了增加產出,傳統鄉村勞動力在農閑期開展一些手工業和小商業活動,形成了遍布我國大江南北的特色手工藝和墟市、集市商貿。也正是由于農閑期的農事較少,人們逐漸形成了在農閑期開展一些民俗節慶活動的文化傳統,發展出獨具中國特色的時間文化。
傳統鄉村物質生活的儉樸乃至于匱乏無礙于生產和活動內容的豐富性。可以說,如果沒有閑忙交替的農業勞動時間節奏,就沒有我國各地精妙絕倫的民間手工藝,也沒有多彩燦爛的民俗節慶活動。而閑忙交替的農業勞動,特別是農閑期的農業勞動,從現代生產角度看來卻是名副其實的“剩余勞動”。如果人們以消除“農業剩余勞動”、提高經濟產出為理由,把鄉村勞動力徹底轉換到工廠化式的集中、規模化生產場景中,把鄉村徹底變成沒有人氣的場所,取消鄉村的勞動時間節奏,代之以快節奏的環節分工和專業化生產,用高強度的非農勞動來填滿原來的農閑期,則各地鄉村的特色手工藝和活態(尤其是非商業表演性質的)民俗活動將趨于消亡。反之,如果政策將保持中華農耕文化實踐的豐富性和生動性作為重要追求目標,則應高度謹慎對待“農業剩余勞動”這樣的概念,特別是要對農閑期農業勞動的低產出狀態抱有足夠的包容態度。
(六)生態價值
按照“農業剩余勞動”的理論邏輯,鄉村的勞動力太多了,農業勞動力的邊際產出相較城市的非農勞動力低太多,農業勞動力大量轉移到城市才是根本出路。無法回避的問題是,對于人口大國而言,單靠進口糧食來滿足本國的需要是完全靠不住的。如何在大量轉出農業勞動力的情況下長期保持農業產出特別是糧食產出?顯然,必須有足夠多的能夠有效替代勞動投入的非勞動要素供給和投入,農業產出才不會下跌。
我國傳統農業在耕、種、收、除草、除蟲、積肥、灌溉等諸多環節都要求大量的勞動投入。經由日復一日的勞動投入,廣大農民小心翼翼維護著農作物的生產環境,使得我國的土地產出率保持著農業時代的領先水平,養活了廣土眾民。我國農民的勤勞堅韌實無愧于“四千年農夫”的稱譽。新中國成立后至改革開放前,由于能夠替代勞動投入的非勞動要素供給不多,我國農業承繼了精耕細作的傳統。在集體生產制度下,為了盡可能增加糧食產出以滿足增長人口的需要,農業勞動強度甚至被進一步推高到傳統農業時期的2~4倍水平。改革開放以來,伴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城鎮非農就業機會的增加以及我國完整工業體系建成后非勞動要素供給和投入的大規模提升,農業勞動強度顯著、持續下降(圖5)。2014年我國水稻生產用工強度已下降至不到1953年水平的一半,小麥和玉米生產的用工強度同樣低于1953年的水平,之后又繼續下降。總體上,雖然我國農業仍離不開一定數量的勞動投入,但當下再用“精耕細作”這樣的詞來描述我國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總體樣貌,顯然已不符合現實。
除了受農業機械化推進的因素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已從“四千年農夫”的高勞動投入模式轉變為高農用化學品投入模式,一些農用化學品的投入強度甚至比發達國家高得多。例如,2004-2022年期間我國三種糧食生產的每畝化肥用量從19.14千克上升到25.61千克,上升了33.8%;每畝農藥費從11.55元上升到21.54元,上升了86.46%;同期農業用工強度從9.97日/畝下降到4.17日/畝,下降了58.17%(圖10)。2021年世界上每畝耕地的平均化肥使用量為7.91千克,比我國三種糧食生產的化肥使用強度低了69%,同年美國、日本、英國每畝耕地的化肥使用量分別為7.27千克、12.18千克和12.42千克,分別比同年我國三種糧食生產的化肥使用強度低了71.55%、52.31%、51.37%。發達國家的農業勞動力規模和農業就業人員占比遠低于我國,其糧食生產的單位面積產量并不低于我國,而農用化學品使用強度卻明顯低于我國,可見我國農業生產在使用農用化學品替代勞動投入方面不夠節約,總體上的“投入一產出”效益明顯不足。
高強度的農用化學品投入確實在大大減少以往必須用于積肥、除草、除蟲等環節的勞動投入的同時,顯著推動了我國的糧食增產。然而,這樣的增產模式以極高的資源消耗為代價,其造成的長期環境后果也不可預料。在我國環境下,高強度的化肥使用造成土壤板結和農業面源污染擴大,高強度的農藥使用造成安全隱患,其對病蟲草害的長期抑制作用也并不明確。如圖11所示,2002-2012年期間歷年我國農作物病蟲草害的防治面積都明顯大于災害發生面積,且超過的面積由2002年的14993.4千公頃次增加到了2012年的103347千公頃次(增加了近6倍);同期間農藥使用總量從131萬噸增加到181萬噸(增加了38.17%),這反映,我國各地在病蟲草害發生以后普遍大量使用農藥進行壓制。但是,2002-2012年期間我國農作物病蟲草害的發生面積并沒有隨著防治面積的擴大和農藥的大量增加使用而下降。2013年以后,農作物病蟲草害發生面積有所下降,防治面積和農藥總使用量同時有所下降,值得注意的是,病蟲草害發生面積并沒有隨著農藥的使用減量而上升。就此來看,農藥更多是作為應急處置病蟲草害的工具而已,并不能保證長期抑制病蟲草害,農藥的使用絕非越多越好。
為了維護良好的農業生產環境,保障長期可持續生產,我國顯然不宜過度依賴農用化學品來實現增產,不宜盲目追求盡可能地減少農業勞動,而應適當保留、發展需要一定勞動投入的生態生產類型,持續推進農用化學品的減量使用。傳統農業勞動注重推動資源的循環節約利用,農民雖產出效率不高,但他們能夠廣泛協調利用所在地的各種小型資源開展多元化的產品生產,既降低了生產經營風險,又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生產環境的可持續性。對待這樣的勞動,不應簡單貼以“低效率”“剩余”的標簽,有必要看到其生態價值。我國農業勞動在實現現代化轉型的過程中借鑒參考傳統生產智慧,并不是“過時”的做法。
三、農業農村現代化與農業勞動的關系
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兼顧加強糧食安全保障、切實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發展鄉村產業、維護社會穩定、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等多方面目標。在我國的環境下,達成這些目標離不開必要的勞動投入特別是青壯年的勞動投入,而這些勞動中的大部分,從經濟效率的維度看很可能要被歸入“農業剩余勞動”之中。對我國鄉村到底需要多少農業勞動這樣的問題,不宜單純地從經濟維度求得一個所謂“最優解”并將其應用于各種政策方案的制定中,更合適的做法是在不斷變化的復雜環境中,綜合多種因素動態地估計和調整,在此過程中特別要考慮那些涉及國家安全穩定、勞動者自身價值實現、優秀文化傳承、生態保護的重要因素,以高度審慎的態度探尋能夠更好兼顧多方目標的方案。
本文絕非反對提升我國鄉村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率,絕非反對實現更有經濟效率的農業生產,而是嘗試指出,關于農業勞動投入,經濟效率上的“最優解”和其他維度上的最優解并不一致。本文提出了一個初步分析框架,對這種“不一致性”做了多方面闡述,試圖呈現這種“不一致性”的普遍意義。
政策不宜將經濟效率上的“最優解”作為一個必須也必然要實現的目標。事實上,其他維度上的條件制約將使得經濟效率上的“最優解”難以實現。別的不說,現階段我國有大量住慣了鄉村的老人,即使有條件到城市居住,他們還是寧愿回到鄉村生活。對我國這樣一個具有悠久農耕歷史的大國來說,農業勞動轉移的歷程必然極其復雜,無法以某一個維度的簡單視角來看待理解。政策尤其不應簡單化地理解和干預農業剩余勞動。鄉村不是一個滿足所謂“產出效率更高”和“收入水平更高”的城里人想象的地方。鄉村和鄉村勞動者有自己的內在利益。而且,我國各地千差萬別,不同地區鄉村在糧食生產、產業發展、就業托底、文化傳承、生態優化等方面的功能體現和存在的問題很不一樣。單一維度的思路完全無法應對各個地區的多維度問題,這決定了政策須以包容農業剩余勞動的態度,立足多個維度審慎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學華南農村研究中心、中國式現代化廣東實踐研究院;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科學·經濟·社會》2024年第42卷第4期第25-42頁)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