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從一個毫無根據的價值預設出發,押經濟增長的寶,難道這就是城鎮化意涵的全部?
細數從上世紀末提出的小康社會,到新世紀的新農村、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和美好鄉村,當下最流行的話語一定非城鎮化莫屬。概念翻新之快,讓人感覺就像猴子摘苞谷,摘一個,丟一個。人們忙于創造一個又一個新話語,卻懶于梳理其間的邏輯關系,更談不上反思了。
“城市的空氣使人自由!(Stadt Luft macht frei)”,這是一句自歐洲中世紀起一直流布至今的德國諺語。這句話本是反映那些成功逃離歐洲領主制莊園的農民的喜悅心情,后來卻被嚴重誤讀,變成了城市代表了現代文明,甚至直接與進步劃等號。中世紀時,農民離開莊園實際上就是一次豪賭,農民擺脫了和領主的依附關系獲得自由,同時也失去了庇護。有點類似中國傳統宗族社區,一個人一旦逃離村落社區,要么落草為寇,要么流浪他鄉,沒有其他選擇。他鄉往往就是指城市,因為城市是一個陌生人社會,無須考慮莊園或村落里的倫理禁忌,好死賴活都是自己的事。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誰也沒覺得城市生活高于鄉村社區生活。
西方現代城市是工商業發展的副產品。隨著暴力或非暴力方式打開海外貿易之門,領主們覺得維持莊園制不合算,把土地圈起來養羊剪毛賣更有效率。而養羊是不需要多少勞動力的,于是領主們主動將莊園里的農民攆出去,更不會追逃那些主動離開的農民。農民們想不自由都不行。被逐出莊園的農民們除城市以外無立錐之地,只能去城市。農民的兩次逃離不一樣:工業化之前屬主動,盡管可能有各種不得不出逃的原因,之后是被驅逐。農民在城市的聚集,正好為工商業提供大量的勞動力,且供應過量,勞動力價格低廉,工商業者們趨之若鶩,城市自然就成了工商業集聚的地方,開始快速擴張。西方現代城市興起的根源不過如此,絲毫不見得如今人們給他貼上的金色光環——城市是為了“讓生活更美好”而產生的。
在社會變遷過程中,人口向城市的集聚是一種客觀現象,尤其是在西方社會工業化早期。從邏輯上講,西方現代城市是人口集聚(農民被迫進城)在先,工商業集聚(資本追逐勞動力價格洼地)在后,是特定歷史情境下勞動力和資本的自然匹配。其客觀后果是促進了現代性的發育:如政制轉型,公民社會的形成,市場擴張,工業規模化、城市化加速等。雖然鄉村出現了人口學意義上的過疏化,但是,由于鄉村農場已被整合到統一的市場,農場主也同時被整合到社會之中,其行為和觀念與城市人并無差異。所以,西方城市化并沒有演化為城市中心主義偏好。
當今流行的城市(鎮)化理論是建立在“傳統—現代”的現代化二元敘事基礎上的:鄉村屬傳統社會,城市屬現代社會;鄉村是自然經濟,城市是市場經濟;鄉村是倫理社會,城市是法理社會;鄉村是農業社會,城市是工業社會……,所以,現代化就是城市化,農民進城是所有國家現代化的必然歸宿。這是對西方城市化模式的生搬硬套,也是對城市化理論的誤讀。撇開西方城市發展史不說,即使在西方現代性理論中,城市化主要關涉社會成員的行為和價值觀念變遷,而與是否一定要在城市里生活無關。尼爾·安德森(Anderson.Nels)曾指出:“一個人可以通過遷移到城市而被城市化,也可以在非城市的地方實現。……人們既可能沒有遷入城市,也可能沒有從農業轉向非農職業。”
現在所謂城市化的核心是人的城市化,其價值預設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其理論基礎是城鄉二元論,其實踐目的是基于拉動內需、刺激消費的經濟學沙文主義考量,充分體現了城市中心主義的偏好。與西方城市化不同,我國是工商業城市集聚在先,農民進城在后,這種先后關系形塑了農民與工商業、農村與城市的位勢。這種位勢不僅指工商業資本對于農民的優勢,更是指資本與權力的聯姻對于農村的宰制。為什么進城打工的農民叫農民工?就是需要你當工人的時候,你就是工人,城市對農民工是議價,而非接納;不需要你當工人的時候,你就是農民,城市有權驅逐農民工。現在提人的城鎮化,表面上是想通過讓農民工在城市有家、有業、有工作,能在城市里安居下來,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暗地里是盯著“新市民們”的錢袋子,希望他們能在城市里消費,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另外還盤算著農民工市民化后家鄉那塊一畝三分地。
即使是從農民工城市安居的意義上講,“人的城鎮化”這種提法實際上也并無新意。30多年來,由于體制原因,農民“市民化”盡管困難重重,但是,農民城市安居的現象一直在發生,否則中國的大、中、小城市(包括鎮區)人口劇增就找不到合理的解釋。為什么現在還強調人的城市化?現在的城市小了?城市病還不夠嚴重?鄉村生活不如城市美好?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價值預設除了表現出無來由的傲慢,還是對鄉村生活的污名化。從類型學上看,城市和鄉村是一個連續統,既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又是有差別的。差別既可能是體制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城鄉文明自身的類型學規定性所致。城鄉連續統的類型學規定性決定了城市和鄉村的區位關系,即互為主體,互融共存,而非城市吞并鄉村,或者鄉村包圍城市。從城市與鄉村的區位關系上講,消滅鄉村從保持文化多樣性上就說不過去,事實上也無可能性。對鄉村生活的污名化將體制上的城鄉二元結構從價值層面加以固化,粗暴肢解城鄉關系,導致之前曾明確提出的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陷入尷尬的境地。鄉村被綁縛到城市擴張的隆隆戰車之上,成為予取予奪的對象。
從社會學視角看,城鄉關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鄉村兩個互動主體基礎上的。互動關系是建立在主體之間的,單極主體只能意味著支配或依附。城鄉關系也不例外。失去其中任何一個,城鄉關系將無從談起。城鄉關系體現了城市和鄉村兩個主體之間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特定結構。當前中國城鄉關系出現斷裂,表現為城市高度組織化和鄉村“原子化”,對應的是城市中心化和鄉村邊緣化。
毫無疑問,中國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有著歷史、國情、體制等多方面的深刻根源。城鄉關系結構演進客觀規律要求我們在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從體制、制度、政策和規劃上實現不同層次的創新。但是,由于缺乏與城市主體相對應的鄉村基礎單元,城鄉互動和實現一體化發展變成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當前的城市作為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場域的中心,不僅具有很強的主體性,而且因為受城市偏向的庇護日益強勢。政府機構、企業單位、商貿中心等不僅自身就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實體,而且相互之間由于利益關涉產生聯合,從而獲得了對鄉村的絕對支配權。反觀當前的農村,由于實行的是行政意義上的行政村村民自治制度,行政村的“行政”功能和“自治”功能相互沖突,導致行政村組織與單個農戶關系脫節,無法形成有效的集體行動,因而難以擔當城鄉連續統的“村”一極主體。而自然村既非行政單位,又非社區,也難但此任。鄉村普遍以農戶為單位的“原子化”結構,“村”已不“村”。失去“鄉村”一極,“以城帶鄉”,“鄉”在何處?事實上解構了城鄉關系。由于鄉村一極主體的缺席,城鄉關系由原先的“城—鄉連續統”轉變成現在的“中心—邊緣”結構。城鄉關系的斷裂,導致推進城鎮化過程基本上只是一個“頂層設計”。“頂層設計”是自上而下的全局性統攬,但必須要有自下而上的主體配合方見成效。并且頂層設計本身也需要建立在基層創新實踐載體之上,否則,極易變成閉門造車或“拍腦袋”。由于缺乏對應主體(鄉村)的有效應對,自然就落得一個“剃頭挑子一頭熱”或“上動下不動”的境況:城鎮化變成了“造城”運動,農民“被上樓”,資本下鄉變成“圈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變成工商業屠宰農業等。所以現在更緊迫的任務是建構城鄉互動關系。
建構城鄉互動關系,其首要任務就是重構鄉村的主體性。鄉村的主體性必須有載體,其社會基礎是什么?新農村建設實際上已給出答案,只是在實踐過程中異化了。新農村建設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等20個字方針里雖然沒有提及城市化,但是其內涵卻是城市化的。一者,20個字方針要求農村建設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政治等方面全面發展,注重鄉村社會結構、農民行動和價值觀念的現代化。另者,在價值評判上,尊重鄉村的主體性,視鄉村社區為整個社會構成的有機組成部分,肯定鄉村社區的生活意義。
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分別從體制和福利層面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助力,同樣體現了城鎮化意涵。城鄉統籌不僅是“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更是要破除城鄉二元體制,調整二元結構,最終達到建構城鄉互動關系的目的;城鄉一體化則從城鄉社會成員平等享受福利著手,解決社會公正問題。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構成新農村建設的兩翼,通過權、利的均衡重構城鄉關系,使城鄉結構由“中心——邊緣”狀態回復到連續統狀態。城鄉連續統是指由城鄉兩極構成的社會系統,兩極之間包含諸多節點,例如都市——大城市——中小城市——集鎮——基層集市——村落社區等。其中每個節點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既有城市性,又有鄉村性,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因此,新農村建設并非是在與城市隔絕的情況下進行的,新農村建設不僅與城鎮化不相抵觸,其建設過程本身就是城鎮化。
之所以新農村建設很快淡出視野,是因為人們刻意忽視上述內涵和意義,偏執地將新農村建設與城鎮化割裂,本質上仍然是城鄉二元思維。在他們看來,城市是高級的,鄉村是低級的;農民進城安居是社會進步,鄉村只是保留地,最多只有人類學的價值。從相關智囊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前拋出的“383”方案中涉及城鎮化的內容可窺見一斑。用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交易的土地制度改革,為城鎮化埋單,只能是進一步固化城鄉二元結構。所謂土地(耕地、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有償流轉,其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滿足城鎮建設用地需要。至于所標榜的通過規模化經營實現農業現代化目的是否可以實現則另當別論。再說,即使對農業現代化有所助益,農業現代化反映的也只是業態,并不等同于農村現代化。
城市(鎮)發展并不等同于城市(鎮)化,城市自身的發展受政治、經濟、文化區位以及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呈現不同的樣態,并且有興有衰。從空間布局上看,城市與鄉村既可以是涇渭分明,也可以是呈網格狀分布,相互交融。城市(鎮)本身也非價值評判上的制高點,只是人類社會生活的諸多空間維度之一。而城市(鎮)化則是在特定時空情境下發生的社會結構、社會行動以及價值觀念的社會變遷過程。就當下中國來看,城鄉權、利的均衡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前提;新農村建設是重構城鄉互動關系的手段;農村現代化是城鎮化的目的。
城市(鎮)化作為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有其自身的規律,也是長期演化的結果。雖然人們可以在探索其內在機制的基礎上預先做出規劃和應對,如通過在地工業化實現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通過交通、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城鄉聯絡,通過福利延展增強農民行動能力等。但是,人為地強力推進不僅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甚至得到的可能是反效果。一方面,高犯罪率、擁堵、霧霾等城市病正在中國的城市蔓延,心理緊張和過勞正在吞噬每一個城市人的健康,消費主義文化和急功近利思想也正在腐蝕人們的心靈……;另一方面,鄉村社區正在加速解體和衰落,農民工面臨進不了的城和回不去的鄉的尷尬處境,農民的生產和生活被城市文明撕扯得支離破碎……。
從一個毫無根據的價值預設出發,押經濟增長的寶,難道這就是城鎮化意涵的全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