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的社會發展的現實情況看,農民社會心理不僅直接影響和支配著農民自身的行為選擇,而且直接影響著中央決策層對農村改革政策的最終選擇。中國最初的農村改革政策制定就是跟隨在農民行為之后的,是農民的制度創新活動引導著國家政策,農民小心翼翼的反對國家政策的活動成為改革的基石①。這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信息交換,恰恰也揭示了中國改革開放政策所具有的彈性與活力。本文聚焦農民群體,探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與農民社會心理之間的關系,以及各項惠農政策對農民社會心理的影響,著力培育積極良好的農民社會心理,使農民社會心理在不斷回應和滿足中逐步趨于理性積極,從而實現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農民社會心理對農村改革政策選擇的雙重影響
當代中國的改革從農村起步,開創了一條“農村包圍城市”的中國特色改革道路。至1983年,在全國農村絕大部分地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逐步取代生產隊集體勞動,以包產到戶為主發展為以包干到戶為主,人民公社制度被廢除。在中央決策層還沒有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前提下,農村改革之所以推動的如此迅速,應該說“中國改革的進展是與政策決策方式相聯系的。正是中央與地方、政府與農民之間上下互動的決策過程,實現了農村體制的巨大變化和農村經濟的迅速增長”②。在上下互動關系上,農民的社會心理滲透在農村改革政策制定和選擇的全過程,不同程度地影響和制約著農村的政策選擇,主要表現在:第一,社情民意是決策者進行政策選擇的信息資源。政策選擇是一個由多方相關因素組成的過程,但其“最終取決于政治決策集團對各種政策信息的甄別和辨析”③。農民社會心理是以一種普通方式產生的社會信息反饋,全面、及時、準確地把握有關決策信息,尊重多數人的意愿和訴求,是進行科學決策的前提和基礎。第二,農民的社會心理是決定政策內容的重要因素。由于處于轉型期,中國農民階層分化為不同的社會群體,從屬于不同群體的農民對政策也表現出不同的心理與態度。因此,針對不同農民群體心理要求,制定與之相適應的政策內容,是非常必要的。第三,農民社會心理是調整或追蹤決策的重要依據,這是觀察和透視社會狀況的“晴雨表”和“風向標”。當制定的各項重大農村政策基本符合實際,農民會表現出或積極或高漲的滿意情緒;而一旦政策決策失誤,或損害了其實際利益,或扭曲了價值取向,農民就會表現出畏懼、焦慮和冷漠的態度。所以,決策層應根據農民所表現的不同心理來考慮做較大調整或實行追蹤決策。
從農村改革過程看,在政策選擇過程中農民社會心理對農村改革政策的制定具有雙重影響。由于長期以來農民飽受吃“大鍋飯”之苦,農村一直就存在著要求單干和包產到戶的自發傾向,一種要求擺脫貧困、尋求致富的強烈心理訴求成為農民心理主流。當安徽鳳陽小崗村民包產到戶的舉措開始引起人們關注時,決策層的方針是尊重農民的選擇,中國農村發展問題研究組更是被派往農村進行調研,通過詳細的論證,來支持中央農村改革政策的制定。決策層綜合分析了農民的心理訴求,結合農村已經出現的新事物、新經驗,在農村政策選擇上從放權、讓利到包產到戶,再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和經營方式、改革農產品購銷體制、改革農業經營方針,鄉鎮企業異軍突起,這些政策選擇促進了農村社會變遷,農民觀念的更新和分化。但同時,農民中也有一部分人心理上對“大鍋飯”還留戀不舍,甚至對生產責任制的推行采取觀望態度,這是農民傳統小農經濟的積習、小農意識的狹隘和依賴心理的自然反映,也是擔心農村政策有變的畏懼心理的反映。鑒于此種農民心理,中央又連續發出五個“一號文件”和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工作等來指導和調節社會心理,從而保證了“農業生產責任制”政策的順利實施。可以說,十一屆三中全會所做出的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的政策選擇,是政策決策過程中指導和調節社會心理的重大范例。
目前,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正處在轉型期,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困難挑戰增多,農民的社會心理表現也更為復雜。由此,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新思路,決策層應高度重視研究農民社會心理,深刻把握農民社會心理變遷趨向,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以克服其社會心理障礙,提高農民的社會心理承受能力,創造一個適宜政策執行的社會心理氛圍,從而使政策的制定和選擇更具有科學性、民主性和開放性,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目標。
農村改革政策背后農民社會心理的變遷
社會心理作為農民群體變量精神層面的反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農村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而政策的貫徹與執行又反過來影響和制約著農民社會心理的發展變化。正確的決策可以培植良好的社會心理,不正確的甚至錯誤的決策也可以助長或誘導消極社會心理的產生。當代中國社會改革從農村起步,極大的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農民的社會心理表現出積極和消極的雙重特征。
農民社會心理的積極成分。第一,開放包容的現代心理。小農經濟、計劃經濟體制的經濟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農民的手腳,對世代以耕種土地為生的中國農民來講,傳統的農耕社會限制了生產活動的范圍,在漫長的中國歷史中形成了農民封閉保守的傳統心理。而在這場始于1978年的偉大變革中,中國人表現出“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樂于接受新的生活和新的經驗”并參與社會變革的熱情,這直接“催生了中國人朝向現代價值觀和社會心態的轉型”④。隨著城鄉一體化運動的推進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行,大量農民或直接變為市民,或選擇進城務工,這使得農民封閉保守的傳統心理、根深蒂固的守土敬業、安土重遷的觀念逐步減弱,正向著多元、開放、包容的現代心理方向變化。
第二,致富創新的競爭意識。從傳統方式中解脫出來的農民,摒棄了傳統的依附心理,自主創新的意識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不斷被激發出來。如家庭聯產承包制、鄉鎮企業和村民自治,集中體現了中國農民的智慧與首創精神。農村產業化經營和新型農業合作組織的嘗試,一定程度推動了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了農村改革政策的深入。免征農業稅、不斷擴大農業補貼范圍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實施,在減輕了農民負擔的同時,傳統農民心理也產生了一些現代性的轉變,如認識到追求自我價值和自我利益的合理性,致富創新的競爭意識不斷增強,政治認同感和政治信任感也不斷提升,這其中的一些變化迎合了國家倡導方向和現代化理念,成為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穩定與發展的現代心理基礎。
第三,民主法治意識增強。在“家國同構”的宗法制度下,農民始終處于被統治者的地位,其政治參與意識長期被壓抑,形成了逆來順受的臣民意識。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有了經濟生產上的自主權,對民主的要求也強烈起來。村民自治的實行,直接培育了中國農民的民主觀念和民主意識,農民不再盲目從眾,開始懂得用現代政治手段來爭取和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利益。同時,隨著依法治國理念的樹立和在農村開展普法教育,法制觀念在農民頭腦中大大增強,依法辦事,學法用法,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漸成風氣。
農民社會心理的消極成分。第一,生產懈怠與浮躁心理。在改革開放初期,農民表現出極大的以“求富”為特征的經濟心理特質。但是,農民“小富即安”的生活目標和處世哲學,使許多農民產生了自滿情緒、安于現狀。隨著“兩減免、三補貼”政策讓農民得到實惠,大量農民離開農村進城務工,農民的勞動觀念和態度也受到了巨大沖擊。正如彭正德指出的,許多農民對土地和農村的情感開始淡化,表現出從未有過的游移和惆悵,產生“棄田不種”、“不愿投入”、“不求創新”的多種懈怠心理。與此同時,農民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消退,一種好逸惡勞的心態和風氣開始滋生,特別是新生代農民普遍存在小錢不想掙,大錢掙不來的情況。上述現象的背后,是勤勞致富觀念的萎縮和懶惰浮躁心理的滋長,以致一些老農發出感嘆,現在“國家政策變好了,很多人卻變懶了”⑤。
第二,小農意識與畏懼心理。改革開放雖然使農民的小生產觀念受到沖擊,但是一下子根除傳統小農經濟的積習似乎不可能,小農意識依然嚴重的束縛著農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少農民仍習慣于傳統的生產經驗和一家一戶的種植方式,養成了墨守成規的心理定勢,這種心理定勢讓農民不愿輕易改變,不愿接受諸如新興農業科技、現代化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等新鮮事物,這使得農民缺乏承擔風險的能力,直接導致了農民保守、謹慎和畏懼政策變化的心理。如丁琳琳在江西省調查農村土地確權時發現,農民因對確權的目的和意義不清楚,加上出于自我利益保護的本能,擔心自己已有權益是否會受到損害,因而,在不確定土地確權對自己的生產、生活和土地使用是否有利的情況下,對確權不關心、不積極參與,甚至產生不同程度的抵制心理或行為,阻礙確權。⑥
第三,政治疏離心理和缺乏公民意識。農村基層民主的發展使處于政治社會末梢、文化程度相對低的農民有了更多接觸政治的機會。但疏離心理在鄉村社會一直存在,只不過在稅費改革前更多的與“弱者的武器”相聯系,⑦而在新農村建設中則主要是狹隘的小農意識的反映,表現出對基層組織疏遠的態度。有的村民甚至不知道在任的村干部是誰,以致“鄉村黨群關系出現疏離冷漠”的現象較為普遍。⑧在廣大經濟發展落后特別是相對偏遠的農村地區,由于缺少利益驅動,農民更是表現出冷漠和缺乏政治參與熱情。另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市場經濟的推行助長了農民的單干意識,大多數農民對于個體利益異常重視,而對于集體利益卻漠不關心,集體意識更加趨于淡漠,缺乏現代社會應具有的公共精神和公民意識。
此外,農村發展落后與貧困直接導致了農民的自卑心理,不滿情緒,迷信、懷舊心理與虛榮心理不同程度上存在。究其原因,首先,傳統社會心理轉變的不徹底。在社會變遷中,社會觀念、社會價值準則和意識變遷是最為滯后的,它不僅滯后于物質文化變遷,而且滯后于社會制度變遷;⑨其次,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由于“城鄉分治,一國兩策”的體制和格局,使城鄉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這些殘酷的現實,讓農民產生一種“被剝奪”的挫敗感。這種感知隨著農民民主意識的增長而更加凸顯,進一步加重了農民的消極心理;最后,政策制定的滯后。由于農村某些領域的改革政策制定滯后,政策制定忽視社情民意導致政策本身存在缺陷,政策執行不到位等等原因,引發農民的不滿,當這種情緒擴大并影響到其他人時,就形成了消極的社會心理,成為制約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瓶頸。
構建政策選擇與農民社會心理的良性機制
優化社會心態就是對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加以弘揚,對消極負向的社會心態及時疏導的過程。在針對農村各項政策造成或積極或消極的社會心理原因的探索上,決策層不但要重視整合和優化社會心理資源,以此推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而且要通過宣傳、貫徹和引導社會心理,形成自覺的從眾現象或一致性,保持決策層的政策與社會心理之間的動態平衡。只有通過政策與社會心理環境的良性互動,才能保證政策的有效實施及產生最大效應。
第一,向社會開放政策選擇過程,疏通農民參與渠道。為了促進社會心理與政策選擇的良性發展,發揮其調整和完善政策的獨特作用,決策層可以向社會開放政策選擇過程,使制定政策的良好初衷轉化為現實。開放政策選擇過程,要進一步疏通民眾參與渠道,使農民心理訴求和利益要求得到一定程度的表達和釋放,從而形成良性的路徑依賴,引導民眾適應有序的參與決策層政策選擇的過程。決策層對農村政策參與渠道要有相應的程序性設計,注重其暢通性和有效性,同時建立健全社會討論決策模式,廣泛聽取農民意見和建議,合理疏導公眾情緒。
第二,建立社會心理預警系統,整合農民的心理需要。社會心理是政策選擇的基本依據之一,是評價決策的重要因素,同時還是調整或追蹤決策的根據。社會心理具有顯示器、不安定的隱性機制和預警功能,可以向社會管理者發出警示,對社會危機進行最佳的監測和預測。同時,任何一項重大決策的選擇,不進行民意測驗和調查研究,權衡利弊得失,所制定的政策就無法得到有效執行,甚至一旦政策選擇出現重大失誤,社會群體活動的感染效應會立即把農民焦慮、恐慌的情緒不斷的放大。如果這時社會控制機制不能正常啟動,就會導致群體行為的偏離和失范的結果。⑩因此,針對農村改革的政策選擇,應建立社會心理預警系統,整合農民的心理需要,盡量減少因政策失誤或執行所造成的農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第三,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提高農民的社會心理承受能力。國家已經意識到社會心理對個人、社會和國家的影響,需要通過意識形態的構建、社會氛圍的營造等手段,根據新時代的情況建立新的價值體系,來引導和調整社會心態,來調用這一社會心理資源以達到社會整合和社會合作的目的。
附:本文系河北省教育廳社科基金項目“人民主體性:‘中國夢’的價值支撐與實現路徑研究”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5年度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及科技示范工程項目“新型城鎮化視域下的中心村建設策略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SZ141233、2015ZD33)
注釋:
①②轉引自盧邁:“中國農村改革的決策過程”,《二十一世紀》,1998年第50期。
③胡獻忠:《當代中國政治文化與執政黨政策選擇》,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頁。
④周曉虹:“開放:中國人社會心態的現代表征”,《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4年第5期。
⑤彭正德:“中國農村消極社會心理的政治學分析”,《政治學研究》,2012年第6期。
⑥丁琳琳,孟慶國:“農村土地確權羈絆及對策:贛省調查”,《改革》,2015年第3期。
⑦彭正德:“我國轉型期農民政治認同的弱化傾向探析”,《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3期。
⑧陳鋼等:“戰斗在最基層的村支書群體困境新調查”,《半月談》(內部版),2009年第12期。
⑨[美]威廉·奧格本:《社會變遷—關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質》,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60頁。
⑩郝欣:“論決策中的社會心理優化與控制”,《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
作者簡介:張宏略,天津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博士研究生;李新艷,河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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