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在民族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對于民族地區實現跨越發展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圍繞這一主題,專家學者進行了哪些研究?提出了哪些可行性建議?從本期起,本欄目推出“民族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系列文章,以饗讀者。
當前,民族地區在向外輸出農民工的同時,部分農民工、特別是第一代農民工中的部分人,因為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陌生的人際關系、薄弱的社會資本、狹窄的發展空間等“推力”因素,或者因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環境的改善、發展機遇的增加、發展政策的吸引等“拉力”因素,逐漸退出城市就業市場,返回家鄉,依靠自己在外打工積累的經驗與技術、資金與信息,依托自己熟悉的家鄉資源優勢,利用家鄉經濟發展要素特點,尋求和創造新的發展通道。民族地區返鄉農民工創業,已逐漸成為帶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本課題基于我國東部、中部、西部民族地區的調研,對民族地區返鄉農民工創業的特征、原因、作用、困難等進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議。
一、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活動的基本特征
1、時間特征。東部、中部、西部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在城市打工時間一般都在6年以內,返鄉創業時間大部分是在2005年以后。但地區差異較大,其中,東部、中部民族地區2000年以前幾乎沒有農民工返鄉創業,而西部民族地區卻有42.4%的農民工早在2000年以前就選擇了返鄉創業。這主要是因為:第一,西部民族地區農民工由于生活習俗、生產方式、人文習慣等與東部、中部地區差異較大,跨省域轉移就業難度更大,長時間穩定就業更難,城市融入更不容易。第二,農民工鄉城遷移的距離愈大,農民工返鄉的意愿就會愈強烈。第三,西部民族地區農民工通過在城市打工就業,開闊了視野,對于家鄉豐富的資源條件有了充分認識,在家鄉創業發展的空間更大。
2、人口、行業特征。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以男性青壯年為主,年齡一般在26歲至45歲之間,且大都具有初高中以上學歷。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時的行業選擇,與外出打工時從事的行業工種關聯性較強。調查顯示,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打工期間從事的行業占比從高到低依次為:制造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采礦業、住宿與餐飲業。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時的行業選擇占比由高到低依次為:批發零售業、養殖業、種植業、交通運輸業。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行業選擇行為受打工時從事的行業影響主要體現在:第一,民族地區農民工長期在制造業打工,增強了商品意識與市場觀念,所以能夠發現自己家鄉的資源優勢,選擇種植及養殖行業的人數較多;第二,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以36歲至45歲的中年農民工為主,對傳統種植養殖業熟悉,選擇種植養殖業創業把握較大;第三,民族地區返鄉農民工在家鄉仍然擁有耕地與林地,返鄉創業選擇種植養殖業,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降低創業風險;第四,批發零售業以及交通運輸業的創業成本較低,技術要求不高,經營風險較低。
3、創業地點、形式選擇。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地點,一般選擇在農民工所在的鄉鎮、自然村、縣城等地,并且創業經營用地一般以租用或購買小城鎮土地和利用自家庭院或房屋為主。民族地區返鄉農民工創業經營形式以主要是“個體經營”與“私營企業”。企業規模普遍較小,體現在啟動資金規模較小、雇傭勞動力的數量較少等方面。
二、推動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主要原因
1、城市“推力”是主要因素。在課題組針對返鄉創業原因的調查中,民族地區農民工明確表示對“打工環境明顯不適應”的占比最高,為27.5%;其次為“與家人分居兩地等生活上的原因”,占比為22.4%;“金融危機對在外地就業與收入有影響”這一“推”的因素占比也高達16.6%。這三個方面“推”的因素總占比為66.5%。而農村的“拉力”因素,除“國家支農惠農政策提高了務農收入”占比稍微較高外,其他各項“拉力”,如“地方政府優惠政策引導回鄉創業”等因素作用均較“微弱”。
2、創業能力與信心的增強是重要因素。調查顯示,民族地區部分農民工選擇返鄉創業是基于對自己創業能力與信心的增強,部分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的動力則來自于在外打工壓力的增大。
3、打工經歷是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孵化器”。調查顯示,有37.1%的農民工認為,“外出打工為農民工返鄉創業積累了一定的創業資金”;有34.8%的農民工認為,“外出打工使農民工擁有了知識、技術等方面的積累”;有34.2%的農民工認為,“外出打工鍛煉讓農民工在該行業有了多年的工作經驗”。此外,返鄉創業農民工對于“外出打工為自己返鄉創業提供了資金支持、市場經驗支持、社會資本的支持以及知識能力的提升”持較強的肯定態度。
三、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作用及意義
1、就業帶動效應與增收示范效應明顯,為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新鮮血液與強大動力。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以創業帶動農民工就地轉移就業,拓寬了民族地區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渠道和增收途徑,特別是為妥善解決民族地區農村40至50歲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提供了一條新路子。
2、促進了民族地區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農民工大多對農業生產熟悉,也了解家鄉資源狀況,經過外出打工鍛煉,學習到了市場觀察與判斷能力,這樣就容易把市場需求同家鄉的資源特色結合起來,創辦農業企業,對于民族地區農業特色資源開發利用、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與農業現代化轉型促進作用巨大。
3、帶動了民族地區人口、資本、資源等經濟要素向城鎮聚集,加速了民族地區城鎮化建設進程。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地點相對集中于家鄉小城鎮的選擇行為,產生了聚集效應,推動了人口、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向小城鎮集中,擴大了小城鎮經濟規模。同時,城鎮經濟規模的擴大,又進一步推動了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配套產業建設,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吸引了更多的人口與勞動力以及資本等經濟要素的聚集,使小城鎮發展產生良性循環效應。
4、為民族地區新農村建設提供了人才支持,推進了民族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農民工通過外出就業,經受了現代工業流水線生產、工商服務業、城市生活、城市文化、市場運行等先進“場域”的鍛煉,接受了嚴格的現代企業管理的熏陶,各項素質得到大大提高,視野更加開闊,思想更加開放,進取意識更加強勁,創業發展與致富意愿更加強烈。他們返鄉創業,為民族地區提供了一批有較高素質的經營能手、技術骨干和管理精英,成為民族地區社會發展與經濟建設的實用人才。
5、返鄉創業農民工加強民族地區與發達的內陸地區的交流。民族地區農民工通過外出打工,對祖國的繁榮昌盛有了直觀感受,同時,也引發了他們強烈的求知欲、致富欲,進而意識到,要使地處民族地區的家鄉富裕起來,就必須融入祖國大家庭之中,學習先進的文化和技術,促進各民族團結。民族地區農民工外出打工與返鄉創業,形成雙向流動,有利于促進民族地區與內地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制約因素及困難
課題組把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可能遇到的困難列為“資金困難”、“技術困難”、“招工難”、“用地難”、“行政審批難”等指標開展調查,結果發現:第一,有65.8%的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都面臨著創業資金的難題。其中,中部民族地區對此反映最為強烈,有96.3%的返鄉創業農民工都面臨著創業發展資金困難。課題組通過深度訪談了解到,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面臨的資金困難表現不一,有的是創業啟動資金困難,有的是創業后續資金支持困難,還有的是季節性、突擊性資金籌措困難等。第二,有28.2%的民族地區返鄉創業農民工表示自己的創業發展過程中存在招工困難。第三,“行政審批難”占比較低。總體來看,僅有9.5%的返鄉創業農民工表示自己創業過程中遇到行政審批難的問題。這說明民族地區近年來總的發展軟環境狀況有了很大的改進,民族地區地方政府服務于經濟發展的意識與辦事能力及水平都大大提高了。第四,總體上看,有22.4%左右的調查對象面臨“技術困難”和“用地難”。
五、相關扶持政策存在的不足及需求
當前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缺乏連續性、對返鄉農民工宣傳不到位、融資服務嚴重滯后、幫扶渠道較單一、幫扶工作評估與監管缺位等方面。調查顯示,民族地區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反映最強烈的扶持政策需求是“在收費、稅收方面給予優惠”,其次是“在經營用地上給予支持”、“提供幫助企業經營發展的服務和信息”。一般來說,返鄉農民工創辦的企業多緊緊依靠當地的資源、能源優勢與特色,集中在勞動力密集型產業,規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見效較快,所以,他們的政府需求也就以“短、平、快”式的政策為主。占比較低的需求是“貼息支持”和“對企業員工免費培訓”。顯然,這兩項扶持政策與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長遠發展聯系更緊密一些。
六、幾點措施及建議
農民工返鄉創業在民族地區經濟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起步較晚、困難較多,迫切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支持與扶持政策主要有產業支持政策、財稅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公共服務支持政策。
通過產業支持政策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表現在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基礎,加強產業園區建設,為農民工返鄉創業營造良好環境。通過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表現在減少農民工返鄉創業成本,減低農民工返鄉創業風險。通過金融服務大力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表現在滿足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融資需求,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持續發展提供支撐。通過公共服務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表現在強化創業服務,降低農民工返鄉創業“門檻”,提供優質、免費的培訓服務,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保障。
為此,課題組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切實轉變觀念,從戰略高度重視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問題,建立完善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宏觀協調機制。第二,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管理水平,優化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環境。第三,加大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力度,減輕農民工返鄉創業負擔,發揮政府財政稅收政策對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扶持作用。第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重點解決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中最為突出的資金短缺問題。第五,把民族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與民族地區農村城鎮化結合起來,走新型城鎮化道路,整體推進民族地區工業化、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課題組,課題負責人:姚上海,課題組成員:沈道權、陳祖海、成艾華、崔榕、李韜存、向榮、白照坤
注:本文為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民族地區返鄉農民工創業研究》成果摘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民族報2016年1月29日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