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淮北市政協原主席闞相華(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闞相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收受22人所送財物約409.8萬元。闞相華當庭供述,其收受的賄賂主要存放在自己母親處。
闞相華從下放知青到中學教師,從市委政研室綜合科科員到淮北市政協主席,一步步走來,著實不易,如果不是因這件事,再過幾年就能享受退休的美好時光了。不過闞相華竟把老母親當作“保險箱”,不知這位母親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去接收兒子的錢財的,如果是心安理得,難道就不擔心終有一天會有東窗事發嗎?如此家風真是醉了。
都說“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若真為之計深遠,當教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若真為之計深遠,作為干部家屬當時時如履薄冰,常常敲警鐘,牢筑“防腐強”;若真為之計深遠,在誤入迷途時,當勸其懸崖勒馬,而非為其守不義之財。雖然案發后,闞相華的家人退繳了全部贓款,但終究為時已晚。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抓作風建設要返璞歸真、固本培元,在加強黨性修養的同時,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領導干部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
對于領導干部而言,家風與黨風、政風是有緊密聯系的,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干部作風的重要表現。黨風帶動民風,樹立良好家風,這關系到家庭和睦,關系到社會和諧,關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長。如果每個家庭的家風好,把子女都教育好,定能給社會好風氣打下堅實的基礎。
老一輩共產黨人早已給我們做出了榜樣。比如周恩來同志定下“十條家規”,只為親屬不搞特殊化。后來者當以老一輩革命家為標桿,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傳承良好家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
(作者地址:四川省瀘州市車輞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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