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精準扶貧”在全國各地開展的如火如荼。深入推進扶貧開發,扎實做好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對維護人民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宏偉目標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
但是,近日有記者采訪爆出,一些地方基層干部特別是村組干部頻頻將“黑手”伸向扶貧領域,使脫貧對象的“獲得感”被嚴重剝奪。有群眾就多次反映,“國家的扶貧政策是真好,可底下的有些干部以權謀私,讓中央的溫暖打了折扣!”。就如近期被查處的廣西博白縣新田鎮百岸村原村支書藍元雄和陜西省山陽縣十里鋪鎮一村主任違規收取“好處費”案例,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這種“零距離腐敗”行為嚴重違反了黨和政府的工作紀律,侵害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黨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扶貧工作直接關系到這一目標能否在“十三五”末如期實現。筆者認為,亟須從以下幾點出發,嚴肅扶貧領域風氣,真真正正將扶貧資金用在群眾身上,確保扶貧溫暖不打“折扣”。
首先,建立健全對落實扶貧等惠民政策和資金的監管考評機制,簽訂責任書,定期檢查考評,特別是事中的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等工作,并落實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強化群眾監督與社會監督。同時,將考評結果與政府部門績效、干部晉升等獎懲直接掛鉤,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
其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大對扶貧領域腐敗的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一步強化“不能腐”、“不敢腐”的社會氛圍。強化責任追究,對影響惡劣的扶貧領域腐敗案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重從嚴處罰,持續形成震懾,為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的作風和紀律保障。
最后,將“脫貧攻堅”與當下“兩學一做”、“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工作結合起來,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服務意識,推動基層干部履職到位,把心思都放在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上。
作者單位:樂山市市中區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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