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村落里的村民,既是村落的重要構成元素,更是一種文化共同體。傳統村落保護,不僅要保護好村落實體,更要保護好其中蘊含的“活態文化”。
中國傳統村落的名號將不再“一勞永逸”。日前,住建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中國傳統村落警示和退出暫行規定(試行)》,對中國傳統村落實行警示和退出管理。《規定》明確列出警示和退出的各項具體情況,提出傳統村落如整村撤并或整體遷出原住民后搞旅游景區整體經營開發的,將直接被處以退出,有村落傳統建筑遭到嚴重破壞、空心化極其嚴重等情形的,將對其予以警示。
提到傳統村落,人們的腦海中會出現“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顛”的美景。傳統村落是一種活態文物,是中華文明的鮮活載體,更是我們寄托鄉愁的精神家園。只有保護好傳統村落,延續鄉村的文化脈絡,才能真正實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近年來,從政府到學界再到民間,對傳統村落的保護意識都在增強。然而,大拆大建、張冠李戴“假古董”、過度商業化等問題已經成為傳統村落保護的夢魘。大量各具特色的村落正在消亡,很多傳統村落的生產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精神信仰、道德觀念等正在發生急劇改變,由此成為“文化空心村”。
從某種意義上看,沒有一成不變的村落,一座村落不可能原封不動地保持最初的形態。面對社會的迅速變遷,保護傳統村落面臨諸多難題,活態保護更是難上加難。如何保持開發與保護、傳承與創新的平衡,值得人們深入思考。
在傳統村落的保護中,我們往往更重視有形的建筑保護,卻忽略了原住民創造的無形文化。傳統村落里的村民,既是村落的重要構成元素,更組成了文化共同體。傳統村落保護,不僅要保護好村落實體,更要保護好其中蘊含的“活態文化”。如何既保證人在村中,又保證當地獨具特色的文化與村落同在,考驗著我們的智慧。
目前,我國很多傳統村落都通過發展鄉村特色旅游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力圖通過旅游、扶貧和生態的有機結合,帶動當地特色農業發展。然而,在發展中,過度開發的例子不勝枚舉。很多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在后續保護中效果不佳,傳統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幾近消失,對村落活態傳承造成嚴重影響。此次出臺的規定明確對這些問題亮出“紅燈”,也表明了有關部門對傳統村落活態文化保護的重視。
“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這是城鎮化的要求,也是傳統村落保護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從立法和法規的角度,建立保護傳統村落的長效機制;以尊重傳統村落發展規律、文化傳承、歷史價值為底線,做活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的文章;建立傳統村落規范和退出機制,讓村落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得到保護,在根本上守住鄉村文脈的“根”。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2016年11月22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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