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不牢,地動山搖”,抓牢基層的根本在于抓強基層干部隊伍,抓強基層干部隊伍的關鍵在于抓實村干部隊伍的建設。干事創業當中,村干部要當好“三種角色”,做黨和人民最信賴的力量。
當好凝心聚力的“聯絡員”。村級黨組織要牢牢抓住“黨建引領”這個基本點,注重“四種意識”的培育升華,不斷強化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以“主動肯為、積極作為、創新能為”的姿態,宣傳好、部署好、落實好黨的方針政策,把村級黨組織打造成了村民干事創業的“橋頭堡”。村干部應當以村民自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為根本保障,催發出濃郁熱烈的民主氣息,以較為廣泛的民主為基礎,在議事過程中貫徹民主集中制、“五議三公開”等制度,虛心聽取村民的意見、建議和批評,與老百姓手牽手、心連心,凝聚成了干事創業的“洪荒之力”。
當好共謀發展的“策劃員”。村干部要善于運用或擔起制度、組織賦予的權利及義務,以興村強村為根本目標,引積極主動地把為民務實的責任扛起來,充當好引領村級各項事業發展的“領頭雁”。上級黨委政府應當把好村干部“謀大事,干大事”的審核關,不斷提升和鞏固村干部謀事管事的全局性、前瞻性,激發村干部在符合實情下上項目、辦產業的熱情,確保村級事業的發展始終在正常軌道上運轉。
當好維護穩定的“調解員”。上級部門要以黨建檢查、黨性教育、村干部考核為抓手,始終保證村級黨組織緊緊圍繞在上級黨委周圍,促使村級事業發展自覺地融入到全域發展當中。村干部要從深層次上認識穩定是發展的根本途徑,堅持“強基層、打基礎”的原則,更加重視對村內綜治維穩、信訪接待、安全生產等工作的投入,將村級矛盾和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為村級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穩定的發展環境。
作者單位:湖南省寧遠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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