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紀委緊盯農村易出現“蚊叮蟲咬”的“小微權力”,通過拉清單、曬流程、抓關鍵、明責任等措施,扎緊制度籠子,織密監督網,構建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強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在村街進一步壓實,為農村黨員干部行使權力劃定“邊界”。(6月13日 未來網)
常言道,“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作為黨的執政基礎的最底層——村官的素質如何、作風怎樣,直接關系到黨和國家事業興衰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四風活動的持續開展,讓各種不正之風得到了有效遏制,而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蒼蠅”的舉措,更是讓一些貪腐分子無所遁形,一些高官紛紛落馬確實大快人心,讓人眼前一亮,而一些小官大貪的落馬則更加讓人警醒。
俗話說,“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村干部就是這根針,是國家各項政策的落實最終端,手上掌握著“千條線”的資源,所以“官”雖不大權力不小。據報道,中國約有500多萬名村干部在管理著60多萬個行政村。村官雖然不屬于國家行政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在黨政系統中也沒有一席之地,但是在老百姓眼中,他們是不折不扣的“官”。如果以為小小村干部不會有腐敗大案,是大錯特錯。與動輒貪污上千萬元的腐敗分子相比,村干部的腐敗可能是“小巫見大巫”,但是在偏遠貧困的農村,村干部哪怕是截留、貪污幾百元,在村民眼中也是“大案、要案”。
“廟小妖風大”。諸多村官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肥私”的工具,實在不敢小覷。不僅置群眾的利益于不顧,更讓黨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從近年來查處的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來看,過去不入“官流”的村官,卻屢屢制造出涉案金額上萬元、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大案,而且是數目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多,甚至引發村民集體上訪,已經嚴重影響農村的社會穩定。據統計,2013-2014年,廣東檢察機關共立查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案件1105件1270人,人數同比上升291%。部分職務犯罪案件發生在農村救災、移民等專項款物領域。更可怕的是,這些看似小官的村干部們,貪腐的還都不是小數目,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著實讓人觸目驚心。
“樹欲靜而風不止”。大家不妨來分析“肥蒼蠅”走上不歸路的緣由:除了他們自身道德素質的降低和理想信念的缺失等主觀因素外,更重要的恐怕還是外因。作為村干部,他們所擁有的權力并不“起眼”,甚至很容易被忽視,這就造成了對他們的監管缺位了,一些本應該嚴格監管的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管,甚至毫不設防。而對于一些紀檢監察機關來說,沒有把村干部的權力監管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再加上村干部的人數多、覆蓋面廣等原因,造成了對他們的監管流于形式,甚至根本沒有關注,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放縱,才使得他們能夠如此肆無忌憚。
“陽光是最好防腐劑”。在筆者看來,村官貪婪成性,“蒼蠅拍”絕不能當擺設。這就需要監管的持續發力,“拍蠅”不成只做樣子、高舉輕放。我們呼吁,理應把村干部的監管提上日程,一方面,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村干部的監管,不能因為官小權小就放任自流,讓監管在基層“瘦身”。另一方面,要加強基層黨委、村務、財務等的公開,對不公開的,要進行嚴肅處理,真正讓“陽光”普照村莊的每一個角落。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止“蒼蠅”泛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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