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 “微腐敗”雖微,但危害卻大,如同社會的毒瘤,嚴重污染社會風氣,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滋長腐朽墮落思想,侵害群眾權益,引發和激化社會矛盾,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微腐敗”以其“微小”和隱蔽而讓人難以覺察,就像長在石隙里的小草,在不知不覺中吸取土地養分,即使發現了,想除掉也極其困難。當前,我們面臨的反腐敗斗爭形勢仍然復雜嚴峻,基層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現象時有發生,一些腐敗分子一意孤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鋤除“微腐敗”要有敢于動真碰硬的精神,有鍥而不舍的毅力,有“宜將剩勇追窮寇”的決心。
“微腐敗”不像巨貪那樣,一貪就是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而是在群眾面前“吃拿卡要”,與民爭利,這些人認為吃點喝點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甚至把伸手要伸手拿當成“人情”,當成“回報”。“微腐敗”雖然貪腐的數量不是很多,但危害卻很大,他們蟄伏在基層,表面上是在盡職履責,暗地里卻伺機作案,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損害黨和人民的利益。如果任憑這種“微腐敗”現象滋生蔓延,最終將導致民心不聚,法律淪為一紙空文,就會造成黨風差、政風濁、民風劣的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將無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也會成為空談。
“微腐敗”產生是由于一些基層黨員干部背離了自己曾經的理想信念,失去了人生的方向,經不住金錢美色的誘惑,沉湎于紙醉金迷之中,這些人信奉的不再是共產主義,而是“人不為已,天誅地滅”的人生信條,他們不甘心于當人民的公仆,而是憑借自己的社會地位和權力竭力追求物質享受。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干部。”干部的權力來自于人民群眾,就應該反過來為人民群眾謀利益。防止“微腐敗”,就要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在權力面前常懷敬畏之心、戒懼之意,自覺接受紀律和法律的約束,努力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干事,清清白白為官。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高燈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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