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區四海鎮上花樓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德發等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問題。經村財務專管員劉付明提議,趙德發決定由劉付明制作虛假工資表,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共計3萬余元,用于支付村集體發放福利費用;時任村黨支部副書記馬興明、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衛長忠知情并簽字同意。(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9月14日)
懲治“微腐敗”才能贏得民心。基礎不牢,地動山揺。基層是最廣泛的群眾所在,是黨的執政根基所在;而基層“微腐敗”不斷腐蝕黨的民心基礎,必須采取“零容忍”姿態予以嚴懲。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持續“打虎”的同時,著力“拍蠅”的群眾呼聲越發強烈;一段時間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從“關鍵少數”向全體黨員覆蓋,向基層延伸滲透,著力于懲治基層“微腐敗”,打擊“村官巨貪”“小官巨腐”“蠅貪蚊腐”,讓基層黨風、政風和干部作風大大改良,帶動社風、民風恢復淳樸,贏得了基層群眾的由衷點贊。
“微腐敗”滋生緣于監管虛設。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資金抑或其它任何涉農資金,按規定必須專款專用,經過嚴密的審計、監督和公示的,如何用、用在何處,都必須經過民主決議。但在上級監督缺位的情況下,一些黨性不強、紀律意識薄弱的村干部見錢眼開、見利忘義、狼狽為奸,形成利益同盟,將貪腐黑手伸向老百姓的“保命錢”,實在令人發指。事實說明,當外部監督虛設、群眾監督意識不強的情況下,依靠黨員干部的自律是難以保證不發生腐敗的。
織密監督網讓“微腐敗”無處遁形。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刺向貪腐者心臟的利劍。根治雁過拔毛式的“微腐敗”,關鍵在于強化基層監督執紀力量,配強鄉鎮、村(社區)一級財務監督員,并進行專業化培訓;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教育引導和提升群眾監督維權意識,形成監督合力。其次,在于建章立制,補足監管短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運行始終處于陽光監督之下,徹底鏟除腐敗得以滋生的空間。其三,嚴格執紀,對于任何形式的腐敗,都能及時精準發現,從嚴執紀問責,讓敢伸貪腐之手的干部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制裁,形成“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圍。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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