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陽市旌陽區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四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違紀典型案例。(5月10日 人民網)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屬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共同所有,是農民群眾十分關心和關注的熱點問題,涉及到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監管不力將影響干群關系和農村和諧穩定。嚴懲農村“微腐敗”,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任務,是保持政治生態山清水秀的必然要求,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基礎。
農村“微腐敗”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農村基層黨員村組干部大多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薄弱,缺乏系統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對黨和國家的政策理論認識不深。其次,財務管理不規范,公開不到位,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給予個別不廉潔的村組干部可乘之機。
杜絕農村“微腐敗”,將“微腐敗”扼殺在搖籃里。一是要加強對基層黨員特別是農村村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形成普遍性教育和常態化教育,不斷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堅持抓早抓小,用好談話函詢和提醒教育等方式,及時發現糾正問題,防止違紀違法和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發生。二是加強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三是利用互聯網平臺,在現有“三資”管理平臺的基礎上,加強對村務、財務信息的公開,通過網上公開和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拓寬獲得信息的渠道,將各項事務時時、處處都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四是基層要將各項制度政策落實執行到位,通過制度規范農村基層干部權力運行,有效地防止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流失,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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