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到“甜頭”的王昌榮緊接著打起了“無主墳”的歪主意。“反正施工方的推土機都要來了,‘無主墳’推了也白推,還不如趁機撈點錢。”(光明網,6月19日)
王昌榮利用參加征地拆遷之便,看到“無主墳”推了也白推,心想“不掙白不掙”,便伙同村民造假遷墳數量、騙取遷墳補償款,共騙2.93萬元,個人獲利1.47萬元。假的真不了,遲早東窗事發。王昌榮最終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追繳其違紀所得。打歪主意發“遷墳”財,掙了“燙手”的錢,“掙了也白掙”。
從個人層面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通俗講,我們雖然喜歡錢財,但是取舍之間要是正路來的!像王昌榮這樣,鉆了“無主墳”無人認領的空子,抓住個別村民貪小便宜的弱點,利用手中對遷墳數量有簽字驗收的權力,騙取國家的補償款。這樣得來的錢財,就屬于來路不正、不干凈,根本不能取。不是什么錢都能掙,也不是什么錢都敢拿,一念之差,往往誤入歧途,甚至走上不歸路。
從社會層面說,發財不能傷天害理。錢是個好東西,但是,發財必須走正道,不能昧著良心發“黑心財”。王昌榮置黨紀國法于不顧,把黨性原則拋在腦后,騙取國家補償款、截留群眾計生獎勵扶助金,鉆空子、走歪路,就是在發“黑心財”、是“微腐敗”,必然受到黨紀處理。一份耕耘一分收獲,發財要靠勤勞雙手,合法勞動、守法經營,誠信為本、義利兼顧。
從國家層面說,反腐倡廉一抓到底。不管是金額巨大的“巨貪”,還是金額較小的“蠅貪”,一律“零容忍”。王昌榮手中有了一丁點權力,不是思考如何把工作干好、怎樣保護好群眾利益,而是私字當頭、貪欲泛濫,動歪腦筋、打歪主意,一門心思撈好處、搞腐敗、干壞事。盡管違紀獲利金額1萬多元,也要依紀依規嚴肅查處,違紀有成本,干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
王昌榮發“遷墳”財這個案例,再次警示世人:生財要有道,不要掙睡不著瞌睡的錢,燙手的錢掙不得。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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