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好扶貧的路子,就要徹底擺脫“等、靠、要”的老思想。精準扶貧是新時期黨和國家扶貧工作的精髓和亮點。黨和國家一直十分關心和重視扶貧工作,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全國范圍有計劃有組織的大規模開發式扶貧,我國貧困人口大量減少,貧困地區面貌顯著變化。
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管跟著資金走”的要求,加強項目監管,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建立健全項目建設檔案,完備項目建設資料,嚴格執行項目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標制、政府采購制。嚴格按照“一支筆”審批的撥款方式,認真執行資金報帳制和審計制,扶貧資金使用公示公告制,確保扶貧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格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拖欠、擠占和改變資金用途。筑牢上級、監察、審計部門、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五道防線”,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扶貧工作應逐村梳理貧困村亟需解決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問題,分解任務,限期解決。對貧困村在飲水、用電、交通、通信、住房、教育、衛生、文化、科 技、社會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逐村進行摸底調查。相關部門單位根據職能將需要解決的問題列入幫扶計劃,制定幫扶方案,結合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限期解決,提高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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