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一次調研,筆者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村里貧困戶多是老人,而他們絕大多數都有子女,有的子女生活還十分富足,在城里有車有房,這些老人通過單立一戶,變成了貧困戶,俗稱“老人戶”。
“老人戶”是怎么形成的呢?
這還得從精準識別說起,精準識別是以戶為單位算標準,家庭總收入減去生產經營費用總支出除以家庭人口數,在此標準下的農村家庭,識別為貧困戶。老人們通過把自己與子女戶口分開,單立一戶,因為沒有多余收入自然就變成了符合識別條件的貧困戶。為此,許多老人專門從城鎮回到鄉村變成“空巢”老人,開始享受國家幫扶政策、物資。
這些老人多數有著為子女減輕負擔的心理,他們隱瞞了部分真實情況,致使收入在貧困線下。但是也有部分是因為子女孝道缺失,這些人看到現在政策好、物資多,有利可圖,便將老人的戶口分離出去,讓他們獨居在鄉間老舊破房內,村里看到老人生活困難,孤苦無依,便將其納入貧困戶隊伍。
“他兒子在城里住著新房子、開著新車子,卻還可以當貧困戶,我家里從來沒有得到政府送來的油、米。”經常有人這樣給扶貧干部說。可這樣的貧困戶多是老人,居住的房子也確實破舊,除了務農“似乎”也確實沒有其他資金收入,按照精準識別條件也確實該納入幫扶隊伍。
那這類貧困戶到底該不該扶呢?
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獨居老人不幫扶,于情于理也說不過去。可是,除了扶貧最重要的還是扶孝、扶志。對于有子女的老人,一方面要動員子女贍養老人,每月為老人供養錢物,多回家陪陪老人,或將老人接過去一起居住;另一方面,也要多給老人做思想工作,要讓老人明白,獨居出去靠國家幫扶,看似給子女減輕負擔,實際上讓鄰里笑話,更不能子女不養老,全推給國家幫扶。
俗話說,養兒為防老,父母將兒女含辛茹苦地養大,就是希望兒女孝順,能夠安享晚年。毋庸置疑,贍養老人與戶口分離或遷出是沒有關系的,所以,在精準扶貧中必須要突出子女贍養父母這條底線。一方面,子女確實無法承擔贍養義務的,理應納入幫扶對象,或者享受低保;另一方面,對于有能力贍養而不盡義務,抱著“國家給的錢不要白不要”錯誤思想,將父母養老問題全部推給政府的,不僅一律不予支持,還要加強對子女的教育,乃至追究其子女的法律責任,確保貧困老人物質與精神“雙脫貧”,杜絕“老人戶”現象再發生。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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