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揚言“老子殺過人”、“我要弄死你”,資陽雁江區一男子長期在其居住的村里隨意毆打他人、強拿他人財物,橫行鄉里,村民對其敢怒不敢言,見他都繞道走,影響極其惡劣。1月31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資陽市雁江區檢察院獲悉,經雁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及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2月1日 新浪新聞)
俗話說,別拿豆包不當干糧,別拿村官不當干部。村官雖小,腐敗起來的危害卻很大。眾所周知,顯然,有的村官一心為民、踏踏實實走田地,摸民情,探出了適合鄉村發展的特色路子,村民的日子也過得紅紅火火。而有的村官心術不正,騙取村民信任,走上村長支書位置,一心為己、中飽私囊,找到了適合自己發展的腐敗路子、霸道路子,引得民怨沸騰。
毋庸置疑,村干部直接接觸底層民眾,是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具體貫徹執行者,他們的所作所為被民眾看得清清楚楚,一旦胡作非為對百姓的傷害也最直接。他們有了權力就敢在恣意破壞規則、隨意壟斷某些資源,將惠民工程項目奪在手中,牟取巨額利益,甚至不惜鋌而走險。由此可見某些基層干部的權力任性程度,本身就法紀觀念淡薄,還利用某些制度漏洞,辦事不透明,集體事務不公開,就容易發生利用職務之便,打通規則壁壘、買通上下級的危險。
村匪村霸的侵害了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日益嚴重,嚴重影響了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村匪變村官,危害不小,村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走依法上訪的路子,卻因村官的惡意阻擋變得困難重重甚至遭受人身威脅傷害。為此,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就是著眼解決農村干部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問題。
當前反腐形式縱深開展,那些隱藏在偏遠地區、基層地區的官霸匪霸嚴重阻礙當地發展進程,極易引起民怨民憤。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意見就是要對侵害百姓利益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使農村形成拒腐倡廉的社會氛圍和高壓態勢。
總之,嚴防村官變村霸,需國家從制度上發力,杜絕村官鉆空子、以權謀私的空間,暢通民意直通車,讓村官在民意下走出適合農村發展的共同致富路子,以制度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農村干部選舉、農村和諧發展提供良好氛圍。
唯有如此,黨員干部手中的權力才能真正用在為民謀福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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