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近日,湖南省紀委接到了一封舉報信,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當地農村新修建的太陽能路燈,有一半剛裝不久就壞掉不亮了。不僅如此,當地還出現了路燈數量嚴重短缺,采購價格虛高等問題。接到舉報后,湘西州紀委、監察委用了3個多月的時間,對當地的路燈采購進行了詳細檢查。結果發現,在近600個太陽能路燈項目中,竟然有200多條“腐敗利益鏈”,因為一盞小小的路燈,紀委約談的相關干部和承包商就有400多人。
在紀檢、監察部門強力反腐和群眾踴躍舉報的震懾下,一些地方的公職人員開始拿著成捆的現金,到相關部門主動交代問題、退繳違法違紀所得,部分施工單位也主動壓低路燈建設報價,并主動更換路邊有問題的路燈。
對于這次徹底的檢查,廣大群眾紛紛叫好,拍手稱快。但另一方面,“路燈腐敗”還是讓社會看到了惠民工程中存在的監管盲區。例如,農村太陽能路燈項目資金來源復雜,也沒有明確的市場標價,就連統一的質量標準也是缺失的,這就給一些官員提供了腐敗的溫床。
那么,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呢?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提醒說,農村路燈建設出現的腐敗現象可能也會出現在其它基礎設施的建設過程中,對此,村務委員會必須要負起監管義務,施工單位也要有個明白賬。
黨國英:一、要真正發揮監督機制的作用,我們的村委會都有村務監督委員會,很多地方的監督委員會選舉不認真,產生的委員工作也不認真,監督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二、公務采購活動本身要規范流程,合同要完善。舉個例子,你把路燈裝上,不到兩個月就壞掉了,這怎么行?合同里一定要規定,路燈的保用時間有多長,出了問題誰來負責維修,這些事情都要說清楚。
除了制定標準、寫明合同。黨國英還認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之所以會出現腐敗現象,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農村基礎設施過多,監管起來成本太高。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建議各個縣區應該建立一個平臺,對服務商進行統一招標,并對他們的服務進行要求,這樣一來,監管部門的工作量就會小很多,監管效率也會有所提高。
黨國英: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想辦法降低監管成本,全國幾十萬個村莊,幾百萬個自然村,每一個村莊都有些公共開支,這個紀委要查工作量非常大。怎么辦呢?能不能以縣為單位,建立一個平臺,統一提供服務,這個平臺對服務商可以有規范性的要求,平臺公司可以招標,那情況就不一樣了,可以對服務商資質提出要求,對他的服務提出要求。這樣一來,我們的監管部門對平臺本身做監管,成本就低得多,我認為這可能是效果最好的一個辦法。
結語:正如專家所說,湖南鄉村的路燈問題并不是個案。實現鄉村振興的基礎正是這些基礎設施的建設,這個基礎不牢,鄉村振興無從談起。而要做好基礎設施建設,必須要從遏制腐敗、清除“蛀蟲”開始。從湖南鄉村路燈建設中我們看到,鄉村振興我們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之聲(頭條號)2018-04-10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