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曝出扶貧工作中搞“花拳繡腿”典型案例:在國家級貧困縣四川達州宣漢縣,去年底竣工的冒尖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共建有新房29幢,但入住村民僅6戶。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建起新房,本來是一件絕好的事,可是花了那么多錢,新建的安置房卻大量空置,著實讓人不解。(中國紀檢監察報,2018年7月24日)
通俗地講,“易地扶貧搬遷”作為行之有效的扶貧措施之一,是一項惠民工程,主要是將自然條件和生存環境惡劣且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農村貧苦地區的人搬遷到新村或城鎮,從根本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生存和發展環境,實現脫貧致富。宣漢縣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的成功建造,能夠看出當地在扶貧工作中的努力,的確是干了件好事,但易地扶貧搬遷是否成功,不僅要看房子有沒有蓋起來,還要看貧困戶有沒有搬進去,在這點上卻顯得有點尷尬了。
擁有一套安全適用的房子,是中國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追求和夢想,房子建好只需要“拎包入住”,大家卻不愿意了,這種反常的現象必然有其緣由。“安置點周邊土地已有歸屬,無地可種,無事可做,生活也無保障,不得不返回原址,安置房也因此大量空置。”從當地村民的話中不難看出,在“吃得飽”和“住得好”中,貧困群眾不得已選擇了前者。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吃得飽”和“住得好”成為“魚和熊掌”的呢?筆者認為,沒有做好前期調研是關鍵。
易地扶貧搬遷不單是一項建設工程,它涉及安置住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搬遷群眾就業創業、社區管理、文化傳承等諸多方面。搬遷戶本就有故土難離的情結,若加上搬出去還“養不活”自己,誰愿意去住?規劃選址作為完成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重要基礎,就是要在建設前通過調研了解各方面的情況,充分尊重搬遷群眾的意愿,實現搬遷地“絕對安全、適宜居住、利于發展”的要求。在調研方面,宣漢縣顯然做的不夠,這直接影響到脫貧攻堅的成效,使之大打折扣。
不難看出,該縣的易地扶貧搬遷戶對于“看得到、住不了”的安置房,更多的感受是無奈,大家還是很感激扶貧政策為他們帶來的新改變,甚至愿意在收到相關部門通知時,入住安置點“配合檢查”,住幾天后離開。但其實,這件好事本可以做得更好,只需在開工前開展好調研和查勘,讓搬遷戶代表全程參與,就能讓貧困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暴增,而不只是淪為看著好看的“迎檢工程”。
隨著脫貧攻堅工作不斷深入,脫貧質量和減貧效果越發成為關注的焦點。搬遷是手段,脫貧才是目的,新建的安置房空置,只是成效打折的扶貧項目的一個縮影。修建安置房缺了關鍵的調研過程,致使70歲的村民為了住進去,每天要在山路上耗時4.5小時,單程10公里,這哪里只是缺了調研,而是少了站在群眾角度真干實干之心。
(作者單位:四川省江安縣桐梓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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