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要深化的諸項改革中,戶籍改革無疑是個焦點。戶籍改革既“重要”,又“不重要”。說“重要”,是因為它牽扯到“勞動力”這個要素資源的流動和市場化配置,改錯了方向,可能會導致未來中國各級城市財政破產。說“不重要”,是因為它僅僅是表象,真正要改革的是背后的城鄉“福利差”。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在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技術處理上,分分鐘都可以實現,但是否讓新進城落戶的農民瞬間或終能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卻是不容回避的真問題。
也就是說,戶籍制本身不應是考量的重點,只要城鄉“福利差”的問題解決了,戶籍改革迎刃而解。現在在價值觀上糾結,指責戶籍制造成了城鄉間的不平等,或背離了遷徙自由,看似快意,卻于事無補。需要探索的是在既有的局限約束下,成本最小的戶籍改革思路和方案。
“積分入戶”高門檻是城市的理性選擇
在去年的“十三五”規劃中,中央政府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戶籍改革規劃,目標是在2020年,實現1億農民在城鎮落戶。
細看各市的入戶政策,會發現城市級別越高,落戶的標準越嚴苛。北京上海這類核心城市的標準最苛刻,省會城市次之,普通地級城市再次之。縣級城市的落戶政策已近乎無“門檻”,只要農民在城里買有住房,即可落戶。很多在縣城購買了住房的農民并不愿意落戶。成為“城里人”對他們已喪失吸引力,原因即在于通過農地補貼、“新農合”、“農村養老補貼”等政策的調整,城鄉之間的“福利差”已經被填平,成為城里人沒有什么“好處”可享了。近年縣級城市的規模在飛速擴張,若將這些已購買了住房的農民在統計上納入城鎮居民,中央政府1億農民進城的目標不難實現。
從道理上說,城鄉之間“福利差”越大,城里人享有的福利(主要包括養老、醫療、教育和住房四個方面)越多,等于造成的價值洼地越低。若不設置進入門檻,農村人一定會趨之若鶩,蜂擁而入城市,去瓜分這些福利。而各級城市的福利水平是有差異的,北京上海最高,省會級、普通地級城市再次之。北京戶口的“黑市”交易價近年已經飆升至數十萬元,實際上等于是,市場在以“市價”度量北京市民所享有的福利水平,這“福利”值數十萬元。
若允許農民自由進城,且進城后立即享有城里人的福利水平,會帶來什么后果呢?一是蜂擁的農民會瓜分現在城里人所享有的各項福利和資源,城里人能享有的福利水平和質量會大幅下滑。這自然會引發他們的反對。二是若維持原有的福利水平不變,各市財政支出會驟增。這些新增的開支若不能從新涌入城者身上征收,城市財政很快就會破產。
所以才會出現限制進城數量的“積分制”落戶政策,且落戶標準隨城市等級提升而更趨嚴苛。各地的“積分”標準,有財產(有無買房)、社保金繳納、知識水平(度量新入者未來能給本市創造的價值)、年齡(決定繳納與享有社保的年限比)等。這些標準的背后其實是各級市政府在權衡值不值得放新來者進城。對不同“來者”所采用差別對待的“落戶”政策,看似“歧視”,其實也是各級城市政府在“市價”指引下,在“收支”上做出的理性選擇。
消除福利差的重點是降低城市居民福利
以戶籍作為管理和征稅的依據,中國古已有之,但以農業和城市戶籍約束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戶籍制卻是源于1958年。在當時整個產權制度由“私”轉“公”的變革中,必然會對勞動力這一要素的流動進行約束,以斬斷其退出的可能。隨著產權公有化的推進,個體收入與投入的邊際分離太大,整個社會的產出大降。競爭之下,不得不以“等級制”來約束資源的分配。戶籍成為城鄉分割的載體:城里人分配到的資源和享有的福利遠高于農村人。
改革開放后,產權制度再次發生逆轉,這次由“公”再轉化為“私”,允許勞動力自由流動。戶籍制開始松動,但戶籍制背后的城鄉“福利差”卻一直存在。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戶籍改革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實際結果卻是一直舉步不前。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知,只要能拉平城鄉之間的“福利差”,戶籍制改革自然水到渠成。但既有的思路是想通過提高農村的福利水平,讓進城農民逐步享有城里人的福利,而不是通過降低城里人的既有福利水平來“拉平”,結果自然是南轅北轍。中國目前好就好在各級城市政府受財政支出的壓力,設置了類似“積分制”的高準入門檻。
改革開放前,中國是典型的福利國家,城里人的“教育、醫療、養老”等均由政府包辦,但包辦的“質量”很差,整個社會都處在填飽肚子的邊緣,這才有了1978年的改革開放。改革開放至新世紀初這段時間,隨著市場化的推進,權利的逐漸界定,中國民眾收入增長很快。但自2002年后,隨著財政的好轉,各級政府在“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公共支出,以兩位數增幅提升,遠超G D P增速。
截至目前,從各種資訊看,養老金支出已經入不敷出。三級合作醫療也面臨財政困境,不得不提高個人占比。財政部長樓繼偉近兩年在多個場合,不斷強調的就是中國不能“未富先驕”,搞高福利,要注意“財政平衡”、“以收定支”。
政府提供“福利”,免費醫療、免費教育,搞全民養老,看上去當然好,但最終“錢”來自于何處?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來自納稅人上繳的稅收。全球高福利國家,無一例外高稅率,且富人的邊際稅率要遠高于窮人。當稅收不能填補高福利的支出時,剩余的選項就是發債,借錢度日。當有一天連利息都付不起,再無人愿意借錢,老債不能展期,唯有宣布破產“重組”。
“福利”的最大弊病是使整個國家的勞動力定價體系出錯。在邊際稅率上“打富”和在各種補助上“濟貧”,導致收入不再是自身努力和知識量的函數,努力工作者與“懶漢”的收入在邊際上近乎相等時,誰還會選擇努力工作?更致命的是,知識或人力資本的積累多是靠“干中學”,高福利毀掉了人力資本積累的通道,使得一個國家失去了長久的競爭力和賴以安身立命的根基。
中國沒有美國、俄羅斯、沙特等國豐厚的自然資源,人口多且集中,也不像其他西方國家有兩百多年工業化財富的積累,與全球其他國家展開競爭,憑借的只能是人力資本。若大搞福利,近30多年累積的財富經不起多久的損耗。
社會養老容易導致財政黑洞
若明白了上述道理,戶籍制改革問題就轉化為如何降低城里人的福利水平問題。城里人的福利主要集中在上述三個領域:即教育、醫療和養老。只要這三個領域完成了市場化改革,服務本身和質量的享有主要由“市價”決定,不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民,誰出價高,誰享有。也只有以“市價”作為分配資源的準則,才能實現真正的公平。當城市不再是價值“洼地”,城鎮居民也不再享有福利“低價”的好處,戶籍制的弊病就不攻自破了。
教育的產權改革路徑可見2015年8月30日南方都市報A215版《大學的本質與改革》,高中和小學的改革可以類似思路處理。醫療改革重點在醫保體制和公立醫院,需另文詳析。這里簡略談一下社會養老的改革問題。
社會養老又稱“公共養老”,本質上是政府強制要求參與的儲蓄養老計劃,源自1935年。它要求民眾在年輕時按月度繳納養老金,退休后領取。實際上仍是代際養老,即年輕時繳納養老金支付已退休者,輪到自己時,領取的養老金則來自于下一代年輕人的繳納。
既然與傳統家庭養老(養兒防老)同樣仍是“代際養老”,那為何要搞“社會養老”?社會養老看似解決了家庭養老中零星出現的“父不慈,子不孝”問題,但反過來卻給整個社會帶來了養老的系統性風險。
原因就在于“強制性”,由政府來“統收統支”的結果是個體很難看清這張養老合約的投入與產出關系,從而帶來較高的信息費用。養老金一旦由政府接手,就變成了“公有資產”,管理者不可能像管理自家資產一樣盡力盡心,而為了避免被濫用,也一定對其的投資進行重重限制,帶來的結果就是養老金的投資收益與自己儲蓄養老比,一律較低,甚至跑不贏通脹。此現象全球皆然。
由政府強制參保雖然可以迅速擴大基數,但它不能像商業養老一樣調整費率,甚至索性拒絕風險太高的人投保,結果造成類似“公海”的巨大租值耗散,養老金存在巨大虧空。且隨著醫療的發展,人的壽命越來越長,“供養比率”會呈現不斷下降趨勢。靠不斷擴大基數,強制要求年輕人全部參與不再奏效時,只能靠財政補貼。隨著時間推移,養老虧空不斷擴大,領取的支出遠大于新繳納的收入,最終是財政被拖入破產的深淵。歐美各國近百年來的實踐表明,這張強制式養老合約恰恰是把政府財政拖入破產境地的“禍首”之一。
一個難題是,一旦一國實施強制社會養老合約,就很難退出。正在領取退休金的老年人不同意,而一直在繳納卻還未享受到好處的年輕人更不會同意。于是只能把這問題一代一代傳下去。
若繼續以延長退休時間、增加個人和企業繳納比例、擴大繳納基數等方式茍延殘喘,支付的社會成本只會更高。好在除了之前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在城鎮居民和農村大規模鋪開的時間不長,改革的成本還不至于高到不可承受。可行的方法一是把現有的每個人的養老金賬戶做實,排查虧空比例和總額。做實后的養老金賬戶里的金額,可由個體自由處置,是選擇商業養老、養兒防老還是其他方式的合作養老等,政府一律不再管。小部分鰥寡孤獨者的養老,政府可保留最低限度的社會救助,但主要靠鼓勵民間慈善組織協作解決。對于虧空部分,政府承諾以一定年限,或以發債或以未來的財政收入補齊。
二是為降低改革成本,可采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于已退休的城鎮職工和居民,原有承諾的每月養老金額發放不變,虧空部分仍由地方財政兜底解決。“新人”則一律由市場方式解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有“福利”性質,但實際上是其收入的一部分。現有的發放金額不變,但此后以“工資”形式直接發放。這些人員退休后的養老問題,也同樣采用商業養老等其他方式解決。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都市報2016年01月24日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