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比流轉的優勢在于沒有割裂農民與土地的聯系,還能避免高流轉價格帶來的非糧化問題
作為農業和人口大省,山東58%以上的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其中三分之一的村達到70%以上。留在農村的農業從業人員中,50歲以上的比重超過40%,農業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
與此同時,新型農業主體不斷涌現,全省三成左右的耕地實現流轉規模經營。
在農民老齡化和生產規模化背后,農業面臨提升精細管理水平和租金增長的壓力。規模經營難以持續擴大,農業生產環節服務需求上升,已成為農業提質增效的“硬約束”。
由誰以什么形式來提供服務?山東依托供銷社體系,探索“3公里土地托管圈”和“為農服務中心”模式。自2014年以來,以為農服務中心建設為重點、3公里土地托管服務圈為核心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把分散的土地通過規模化服務聯結,目前全省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為農服務中心673處,托管范圍已從小麥、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拓展到棉花、花生、土豆等經濟作物,服務規模化已顯現出普遍生命力。
山東以托管服務方式破解“誰來種地”“地怎么種”的實踐,能否復制推廣,《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進行了實地調研。
3公里土地托管圈破解“誰來種地”
高密市種糧大戶岳夢羲近幾年陸續流轉了大牟家鎮、闞家鎮一些村3000多畝地,種植糧食和蔬菜。她說,由于規模過大、用工太多和農機設備缺乏,管理成了問題。
不少農戶擔心,農業規模化生產如果一味依靠土地流轉容易出問題,一方面地租年年增加,有的偏遠山區土地流轉租金甚至高達每畝千元,種地收益減少;另一方面,如果管理不能跟上,賺錢并不容易。“地要是收不回來,能找誰去啊?”章丘農民高恒彬說出了不少農民的擔憂。
2014年,距離岳夢羲流轉農地幾公里外“初家為農服務中心”的出現,解決了岳夢羲的難題。負責人儀亮說,中心由市供銷社下屬農業服務公司與鄉鎮農民合作社聯合建設,主要給散戶和農業新型主體提供測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統防統治、農機作業、烘干貯藏或冷藏加工、莊稼醫院、農民培訓等6項服務。“簡單說就是幫他們把地里的活干了,后續的晾曬、收儲也省心了。”
在開展服務之初,山東省供銷社曾為托管范圍大傷腦筋:有的服務范圍過小,發揮不出規模效益;有的托管范圍過大,則出現“規模不經濟”的問題。經過反復實踐,最終確定3公里服務半徑,即單個為農服務中心服務3萬~5萬畝土地,這既能實現最佳規模效益,還與山東省鄉鎮合并前的行政區劃基本吻合,便于整合資源。
土地托管服務在不改變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把一家一戶的耕地集中起來實現規模化經營,讓農業生產降低成本和增加收益。濰坊市種糧大戶付家禮算了一筆賬,原來散戶每畝小麥成本大概880元,規模化后犁地、農資、用工都能夠省出15%~20%,再加上規模化種植土地整理增加的面積,一畝地托管后在產量相同情況下一季小麥能多收入300多元。而其他經濟作物,比如土豆,經測算后每畝年收入增加700多元。
服務規模化也讓一些農戶近距離感受到了農業轉調的“東風”。插上土壤信息IC卡,根據免費測土的數據,高密農戶欒兆東填寫上諸如“本季種植品種”“期望產量”等數據后,智能終端配肥機很快就配出適合自家6畝農地使用的肥料。“過去經驗施肥地容易板結死苗,現在缺啥補啥,改良土壤還提高產量。”欒兆東說。
山東省供銷社主任侯成君介紹,著眼于為農服務中心的可持續運行,目前農民社員在為農服務中心的持股不低于56%,不僅體現了農民的主體地位,而且以產權聯結實現了服務規模化與農民組織化的統一,實現供銷社為農性質。
據了解,山東省供銷從2014年起全面實施2000萬畝土地托管5年規劃,目前托管面積已達到1310萬畝,完成測土面積1124萬畝、智能配肥1034萬畝、飛防作業1110萬畝,化肥、農藥使用量均減少20%左右。
“分”“統”結合新路徑
調研中,部分基層同志認為,我國人多地少,不可能走單純擴大農地經營規模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山東探索的“3公里土地托管圈”和“為農服務中心”模式,是通過規模化服務提高土地生產率的農業現代化新路徑,具有可復制、可推廣價值。
第一,對政府來說,探索解決了“誰來種地”“怎么種地”等困擾國家糧食安全的問題,找到了一條以服務規模化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新路。
記者了解到,山東供銷社利用自身組織完整、網絡健全等優勢,通過“農民外出打工,供銷社為農民打工”方式有效解決了耕地閑置、經營粗放等問題,同時還打破地塊和家庭的界限,用服務規模化實現了農業生產“統”的突破。依靠村委會組織散戶土地,也讓村集體告別空心村,有了集體收入。
第二,對農民來說,不用承擔流轉合同的不規范和期限長等問題可能帶來的意外風險。不僅可以安心外出打工,而且還保留了完整的返鄉退路。
“托管比流轉的優勢在于沒有割裂農民與土地的聯系,還能避免高流轉價格帶來的非糧化問題。”高密市委書記范福生說。
第三,對于供銷社來說,通過服務規模化,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迎來了“重生”機會。憑借開展土地托管服務,多地基層社以為農服務中心的形式重建經營服務體系,不僅解決了人員出路等歷史遺留問題,而且真正成為服務三農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
進一步推廣面臨三大難題
首先,土地問題制約為農服務中心建設。
專家表示,在農業服務主體的設施用地問題上,國家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而且目前的政策支持主要針對生產主體。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2014年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遭遇落實難,如滕州市95個農機合作社需要解決農機存放用地問題的就達73個。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杜志雄建議,將供銷社等提供農業生產服務的主體對非農用地的要求納入到設施農業用地范疇。
此外,鄆城縣供銷社副主任江懷山表示,根據國土部和農業部規定,規模化糧食生產配套設施用地規模最多不得超過10畝,難以滿足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半徑適宜、功能完備的為農服務中心建設的需要。建議將糧食生產配套設施用地面積相應擴大,以服務面積(2萬~3萬畝)的千分之一為宜,約需20畝到30畝,以滿足構建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為農服務體系的需要。
第二,資金缺口大影響推進力度。
記者調研了解到,為了保證為農服務中心的“為農”性和公益性,對每處為農服務中心,政府原則上可按總投資的30%~50%予以扶持,并量化到投資主體;剩余投資實行自籌,主要來源于縣級農業服務公司和鎮級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應進一步擴大入社社員和入股社員比例,充分體現農民參與、農民出資、農民主體、農民受益原則,確保可持續發展。
據測算,按照到2020年山東省為農服務中心基本覆蓋涉農鄉鎮的目標,需要建設1500處,平均每年200處左右。每處糧食烘干型為農服務中心投資在500萬元左右,鮮活農產品加工冷藏型為農服務中心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都不含土地費用。
“按此計算,每年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投資在10億元以上,至2020年累計總投資達到60多億元,其中供銷社自籌15億元,社會籌集15億元,需政策支持資金30億元。”侯成君說。
此外,江懷山告訴記者,“從試點情況看,如果為農服務中心托管土地2萬畝以上,其投資回報率一般可達20%以上,但農業生產受市場波動和各種自然災害影響較大。”為農服務中心要保證可持續發展,也需要進一步支持。
儀亮表示,前段時間玉米價格比較低,倉儲只能存1萬多噸,其他的玉米只能快進快出了,利潤變少。“現在國家對我們沒有政策方面的支持,貸款較難,自身廠房等不能做抵押,要貸也只能是小額度的。”
第三,社會化服務能力仍有待加強。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來明等多位專家表示,正是因為山東供銷社在投入品采購、技術服務人才以及政策、治理等方面具備優勢,使得供銷社開展的農業服務規模化能夠成功。
記者采訪也發現,加快土地托管規劃,需要因地制宜,穩妥推進,不能貪大,應在完善既有服務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托管面積。“托管速度過快,很容易超過人才、資金、經營和管理的保障能力,使得供銷社和被托管的農戶處于不可控的風險之中。”一家為農服務中心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基層農業干部表示,這兩年土地托管總體上提質增效比較明顯,為種糧大戶帶來了實惠和方便,但這需要為農服務公司具有較強的種地能力。一旦土地托管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將會對農民收益造成影響。
供銷社企業還面臨年輕人才缺乏和留不住人的尷尬。初家為農服務中心現在有職工80多人,流動性很大。“公司只能不間斷地招人,但開出的工資一月2500元到3000元對大學生沒有吸引力,農村地區工作條件較差,難以吸引人才。”儀亮說,正通過引進、培養、交流等各種方式加大人才隊伍建設。
對此,部分同志建議,在為農服務中心建設中,一要積極引導鄉鎮的“七站八所”設立服務窗口,有條件的地方甚至可以將兩者整合,推行系列化、一條龍服務;二要根據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進一步擴充完善服務功能,并加強與各類農業經營服務主體的聯合合作;三要圍繞增產節支提效,大力推廣應用各類新技術、新品種、新設備,真正將為農服務中心打造成為功能完備、服務高效的綜合平臺。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瞭望》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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