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長洪永林因受賄罪被二審裁定死刑時,居然遺憾地說:“我什么東西都吃過了,可惜‘路易十三’這種酒還沒有喝過,今后也喝不到了。”(廉政瞭望,4月7日)
隨著央視記錄片《舌尖上的中國》的推出,“吃貨”成為網絡熱議的話題。在講究“民以食為天”的國度,很多人以“吃貨”自居。在網絡和生活中,特別能吃、特別愛吃的“吃貨”往往是“萌萌噠”的形象;身為領導干部能吃、愛吃,也在情理之中。然而若愛“吃”過了頭,甚至以權謀吃,恐怕就讓人“傷不起”了。
1993年,身為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長洪永林,因受賄罪被二審裁定死刑時,不是痛哭流涕的懺悔過往、憂心家人,而是遺憾沒有喝過“路易十三”,著實令人驚訝。
愛吃成癡的不僅洪永林一人,山西國信投資集團原董事長上官永清長期飲用從韓國空運的牛奶;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喜歡喝洋酒,且只喝5000塊錢以上一瓶的。
不僅對吃的材質高標準、嚴要求,還有些人喜歡在吃的器具上下功夫。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武成在任金昌市委書記時,曾把預先準備的銅餐具換掉,改用金制餐具來招待客人,堪稱“土豪”;而愛好火鍋的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申請了3款餐桌、1款餐廳椅、1款餐廳傳菜推車以及1款盛放食品的保溫籠屜專利,可說是“吃出了學問”。
當然,有時候吃只是一種借口、一個形式。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去商人吉立昌家吃羊肉餃子,吃完后,順手挑了3塊較大的玉石籽料帶回家。這時候的飯局,與其說吃的是飯,不如說是吃權錢交易。
當然,不管是出自于什么目的,以權謀吃、公款吃喝,本質上都是腐敗。去年的全國兩會上,九三學社中央的提案列舉了一組數據:目前,全國一年公款吃喝的開銷已達3000億。這是一筆駭人聽聞的巨大開銷。人們無法想象,在這3000億以后,隱藏著多少貪吃的“蛀蟲”,又損害了多少公共利益?
活佛濟公有句流傳很廣的話“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常常被酒肉之徒用作肆意吃喝的擋箭牌,卻忘記了后兩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面對山賊的屠刀,為了挽救無辜百姓,道濟選擇了舍棄道程、開齋破戒;但如果黨員干部只想著大吃大喝,恐怕到頭來就要把自己的前程乃至身家一起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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